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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孩子玩手機問題

媽媽沒收了孩子的手機之後......

因為孩子沉迷手機,小武媽媽上星期把他的手機收繳了。前天出門時,小武忽然說要去買點吃的東西。但媽媽在車上等了六、七分鐘後,進入小吃店才發現小武正躲在店裡一個角落玩智能手機。

小武媽媽啼笑皆非,雖然沒有逼迫孩子拿出手機,卻覺得之前的教育方式頗有挫敗感——面對一個熱衷手機的孩子,即使強行拿走手機,他也會從別的地方獲得手機來玩。

然而,這些獲取手機的方式卻頗需玩味:借他人的玩——耗費自己的時間、情感等,以討好建立社交關係而換取;偷他人的玩——趁他人不知情,不注意時,私自取走他人財物;搶他人的玩——以損害德性和良知的方式,「霸凌」他人獲取財物;接受饋贈玩——接受他人饋贈,而導致「被愛」認知的重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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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沉迷手機,家長強制禁止可行嗎?

家在廣州的梁先生也遭遇了一場「手機大戰」:為了手機,兒子一怒之下竟然砸碎了家中價值180萬的古青花瓷碗!

上五年級的小浩平時喜歡玩手機遊戲,從來不聽家長勸阻。面對太太的埋怨,梁先生趁著小浩睡覺,把兒子手機里所有遊戲都刪掉了。然而,第二天一大早,小浩發現手機「壞了」,便將其狠狠砸向地板,不慎摔壞了桌邊的青花瓷碗。

孩子沉迷手機,究竟該怎麼辦?這個普遍性的難題面前,家長一般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種是強硬的家長。就像上面這位梁先生一樣,將手機沒收,或將遊戲卸載。如果孩子偷偷玩,就打罵一通;一種是軟弱的家長。父母奈何不了孩子的哭鬧和胡攪蠻纏,只好舉白旗投降,聽之任之。

但這兩種做法都危害巨大。

第一種,家長看似「贏了」,但付出的代價很大。且不說影響親子關係,也導致孩子喪失了培養自律精神的機會。當然家長監督的成本也很高,一不留神,手機、平板電腦被孩子找到,甚至教會孩子東躲西藏,欺騙父母。

而第二種會讓孩子為所欲為,他們有的學會用發脾氣來控制父母,這些孩子常常衝動、任性,逐漸成為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不懂得合作的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被寵壞的孩子」。

3孩子對手機的渴望有錯嗎?

孩子到了讀中學,甚至孩子在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基本上就開始對智能手機產生了擁有的渴望。孩子對智能手機的渴望,不是因為通訊交流的需要,而是對外面世界精彩的好奇。

這份好奇心實在是太強大,也是孩子對自己未來生命建立信心的很重要因素。在這個日新月異的互聯網時代里,在同齡人中有智能手機者在獲取大千世界的新知識方面更勝一籌,他們更容易獲得當下社會熱點信息,滿足求知慾和好奇心理,在孩子們興趣最濃的時代偶像信息的接收和傳播等方面,優勢更是突出。在同伴交往中,微小的差別也能導致孩子的自信心和驕傲感的差異。

由此可見,在這件事情上過分壓制,極有可能影響孩子對親子間尊重、信任的看法,而無法實現我們對孩子接觸手機的管控目的,更無法實現對孩子思想活躍程度及學習知識情況的管控。

4限制孩子玩手機,父母應該怎麼做?

其實,也有一種能讓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那就是「約法三章」:玩遊戲可以,但要約定時間和規則,一旦違反,要承擔違約責任,它也可以稱之為「沒有輸家」的衝突解決辦法。

跟孩子「約法三章」的好處不少,它會讓孩子更有參與感,孩子在完成約定時會更有積極性,成功率也更高。與父母強加給自己的命令相比,孩子會覺得約定的方案是自己的主意,對他自己參與制定的方案有更強的執行動力。

家長在和孩子「約法三章」時,要注意四點:

1.要清晰地指出孩子需要改進的行為。

比如:一天玩手機不能超過1個小時,玩手機必須是在完成作業以後。目標要具體、明確,便於測量。

相比「每天玩手機時間不能太長」,「每天玩手機時間不能超過1個小時」就更容易測量。目標具體、明確,孩子就更容易操作。

2.要清楚地說明孩子完成約定可以得到什麼,和沒有完成約定將失去什麼。

在此過程中,要少說「不」,多說「可以」。比如:「如果你完成了約定,可以去看一場電影」,而不要說「如果你沒有完成約定,就不能看電影」。兩個說法意思雖然相同,但如果孩子朝著積極的方向努力,他完成目標的可能性就更大。

3.要把約定書面化,並張貼在家裡的顯眼處,讓孩子和家長時時刻刻可以看到。

當孩子完成了約定,哪怕是階段性的約定時,父母都要及時給與鼓勵。當孩子沒有完成約定,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也絕對要承擔。如果不追究違約責任,約定就沒有絲毫約束力了。

4.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注重「約法三章」的 「約」字。

在達成約定的過程中,要盡量吸取孩子的意見。千萬不能把「約定」變成父母單方向的「命令」。

家庭教育要想取得真正的收穫,必須建立在無條件的愛孩子、尊重孩子和信任孩子的基礎上。否則,無論我們的教育方法或教育內容是多麼的正確,對孩子的未來是多麼的有價值,都難以最後實現我們教育的期望,對我們的孩子成長構成真正的意義。小小手機,折射出的卻是親子關係之間的大問題。

摘自紹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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