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不用暖氣卻要繳暖氣費,「蹭暖費」該不該交?
又是一年取暖季。近日,河南新鄉一小區出台的取暖費新規引起爭議。有些住戶覺得樓上樓下都開暖氣,自己家不開也不會冷到哪裡去,選擇「蹭暖」。新規規定,住戶若不準備交取暖費,需繳納供暖總費用30%的「蹭暖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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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暖氣也交「蹭暖費」 新規引爭議
河南新鄉縣陸通龍園小區的一期工程目前已交付入住,多為六層電梯洋房。近日,該小區的單元門上一張供暖收費通知引起居民熱議。
這份供暖通知強調,已入住且不繳納供暖費用的,按供暖總費用的30%收取蹭暖費。該通知落款為陸通冷暖管理處,時間為2018年10月31日。
小區的新規引起業主們的爭議。業主趙女士認為,新規不合理也不合法。「不開暖氣就是不想交這個錢,覺得沒必要」。
業主郎女士表示,開不開暖氣是大家的權利,小區不能強行干涉。「我蹭暖我承認,如果鄰居有暖氣,家裡確實暖和點,但這是鄰里問題,小區不能強行收費」。
物業:「蹭暖」住戶增加 新規實屬無奈
小區新規的出台,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記者從小區物業管理處得知,「蹭暖費」不是物業收的,出台新規實屬無奈。
物業工作人員表示,「蹭暖費」是小區的冷暖管理處收取,而物業和冷暖管理處是兩個是不一樣的部門。這名物業工作人員稱,收取增暖費主要是因為小區業主盛傳「不用繳費家裡也很暖和」。
物業工作人員表示,這樣做是無奈之舉。曾有正常繳費的住戶找到物業,以鄰居不開通暖氣,造成自家溫度流失為由表達自己的不滿。「因小區住房剛交工不久,前幾年交取暖費的業主較少但屋內也很暖和,這兩年「蹭暖」的人比較多,導致今年的暖氣費一直收不上」。
該工作人員稱,目前一期交付有7棟多層洋房,入住一百多戶,如果現在不把規矩立起來,將來隨著二期、三期業主的入住,「蹭暖」的住戶會更多。
此外,工作人員表示,「蹭暖費」只針對在此居住而不開通暖氣的住戶,並不包括已經裝修而實際未入住的業主。
律師:小區收取「蹭暖費」沒有法律依據
不用暖氣卻交暖氣費?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小區收取「蹭暖費」,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第九條規定,商品房銷售必須按國家規定明碼標價,經營者必須向購房者公開標明商品房的銷售價格,並不得在公開標明的商品房價格外,收取任何費用。
因此收取「蹭暖費」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當地政府部門應當依法對其制止。業主可以向物價主管部門舉報,也可以提起訴訟維護合法權益。
目前,新鄉縣房管局局長趙方表示,將對該小區收取的「蹭暖費「問題進行核實了解,再對此事作出回應。
「蹭暖費」該不該交?
通過調查發現,河南新鄉現行的冬季採暖收費一是按照建築面積進行收費,二是實行分戶計量供熱的按照計量收費。
此外,不僅是在河南,山東萊蕪、遼寧瀋陽、吉林長春等地部分小區也都存在向業主收取「蹭暖費」的現象。遼寧瀋陽曾出台有關政策,新式小區都需安裝熱計量裝置,為未來熱量科學收費提供必要的前提。而對於大部分的老舊小區,完全按照熱計量收費很難。如果實施「供暖基礎費」,將可以兼顧交納採暖費居民和供暖公司的利益。
「蹭暖費」該不該交?網友對此觀點不一:
有網友表示贊同,認為收取「蹭暖費」可以理解,「有利於平衡其他正常繳費住戶的熱損失」。
網友 Menbo:蹭暖費用該交,如果大家都蹭,那最終損失的是人的溫暖。
網友 一林:「蹭熱費」不易接受,應叫「熱損費」。因為該房屋沒有採暖,其他房屋採暖,勢必讓已經交採暖費的房屋平衡未交採暖費房屋的溫度,造成熱損失,贊成適當收取費用。
網友 春平秋順:「蹭暖」應該交費,因為正是這些業主影響了整體供暖效果致使供熱企業經營困難,引起取暖戶的不滿。
有網友則表示反對,認為是否開暖氣是住戶的權利,他人不能隨意干涉。
網友 凱文:「蹭暖」這個詞本身不嚴謹,蹭沒蹭,蹭了多少,都不易量化。所以以蹭暖為由收費的理由站不住腳。
網友 青山依舊在:是否開暖氣是住戶的權利,物業不能強加於人。有的住戶整個冬天幾乎不住小區,為什麼還要交暖氣費?
臨近供暖,大家對「蹭暖費」該不該交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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