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個人方向盤,抓穩;他人方向盤,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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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別人出路,自己就會無路,不把別人當回事兒,就是不把自己當回事兒。時下,極個別乘客因各種不滿,通過搶奪司機方向盤加以發泄,似乎成了這類人等公交車「統一」而又「規範」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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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重慶萬州大巴墜江事故,到昨天新余的老人公交車上搶奪女司機的方向盤,類似搶奪公交車司機方向盤的公共安全事件,幾乎每天都在真實地上演。就在重慶公交墜江第二天,10月29日上午,北京一公交車內,一乘客因為坐過站要求停車,被拒絕,竟然將整箱奶「砰」地砸向司機。然後公交車偏離正常行駛方向,與一小車發生剮蹭。
給人感覺:這類人在行此舉之際,莫衷一是地認為:這問題,那問題,搶到方向盤,就沒問題!真是怪哉!
綜觀這些乘客能出現如此偏激的行為,主要基於三個原因:
1.不自重,太放縱
無論出於什麼的處境,搶奪司機的方向盤就是在無視乘客生命的安危,太自私。對社會不滿也好、婚姻受挫也罷,跟車上的乘客半毛錢關係都沒有,至於坐過了站,乘錯了車更是自己造成的,完全是自己的錯,與他人毫無關係,但卻將自己本應承受的損失,轉嫁於他人,於情於理都說不通。
2.不自控,太任性
公交車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畢竟是一個小的公共場所,言行舉止、所作所為,都應該考慮到做為一名成年人的身份,有人說,控制不住早晨,就控不了人生,但個人總感覺,控制不住情緒,就過不好一生。尤其是在大庭廣眾之下,隨意發脾氣,隨意地做出危害他人的舉動等等,實在與自己的年齡、身份相差太遠,難道是將自己自甘淪為一名不懂事的「熊孩子」?
3.不自保,太無知
有句話,無知者,無畏。對於類似搶奪方向盤的舉動,對這種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等均有明確規定,輕則罰款,重則入牢甚至斷送身家性命,奉勸,自感敢搶司機方向盤的就是「牛」、「屌」、「特」的乘客,還是要趁早打住!沒人有義務為你的無知陪葬!
對此,個人感到類似的現象能夠得到遏制,還需要多管齊下,合力而為:
該防護要防護
就是採取物理隔離措施,為公交車司機駕駛室設置出一個半封閉的隔離區(帶),使得駕駛員的區域與乘客隔絕開來,有一個安全的駕駛環境,才能保證其集中精力駕駛,且能阻止不良動機之人的不良舉動,這樣就可以減少隱患。
該出手就出手
就是公交車上的乘客關鍵時刻不能當看客,還要當「俠客」。特別是當危及生命安全的時候,大家都盡心,結果定開心,大家都出力,結局定給力。像11月2日,湖南高速公路上,司機及時剎車、乘客挺身飛踹阻止搶方向盤者,引髮網友好評。所以千萬不要因為做一次看客而錯過餘生。
該追責必追責
就是要切實提高違法成本,甚至可以採取無後果責任追究。造成危害的需要追責,即使沒有造成任何傷害,也需要嚴肅處理,可以按照危害社會安全罪的標準處罰,無論從處罰還是刑罰都要產生足夠的警示,讓想有類似想法的乘客「搶」而卻步。
最後,引用一下網路熱傳的《萬州公交車墜江的總結》做為提醒:
潑婦:
本來只錯過一站,結果錯過了一生。司機:都說衝動是魔鬼,這下真去見鬼了。(爭吵長達5分鐘……)乘客:個個覺得事不關己,最後遺像高高掛起...總結:你若不為正義站崗,你就得為邪惡陪葬!
讓我們敬畏生命,尊重他人,予人玫瑰,手留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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