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婚:她不要肉體接觸,他卻想要孩子

他給我下了葯,我就這樣被借腹生子了。

作者:金何

編輯:小蠻妖

美編: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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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腹生子

拉拉。我現在都不認為自己和這個稱呼有任何關係。

即使是我的那位同性戀丈夫G,也認為我不是。他只是拿「把你小時候遭受猥褻的事給捅出去」來威脅我。既不想跟我離婚,更不想讓我打掉孩子。

我不敢說自己的真名,你可以叫我嘟嘟丫,我28歲了。我把身份隱藏起來講自己的事,就像躲進一個幽深的城堡里觀察外面的世界,這樣才有安全感。

原本我倆結婚,那是各取所需。2017年結婚後,我和丈夫都是各過各的。平日里丈夫也買日用品和衣服給我,但很少相見,基本都是微信上聯繫。我們偶爾會吃個飯,象徵性地表示一下倆人還是夫妻。就像翻曬糧食,不致使關係發霉。家裡以及親友,都不知道我倆是私下裡簽訂了協議的形式婚姻。像一對影子夫婦,但這正是我一直以來夢寐以求的。

打破這份平靜的是2018年三四月份。我被丈夫強迫行房並且懷孕了。我憤恨懷孕,但更憤恨這個男人沒經過同意就碰了自己的身體。我那原本看起來已經結痂的「傷口」,又被自己的丈夫親手摳破了。

攤牌。G在我面前聲淚俱下。爸媽催生,他自己說是迫不得已。細思一番,在將近一年多的時間裡,他時常給我網購,還問候飲食起居。這些原來只是在算計而已。他是怎麼侵害我的,如今我腦子一片空白。一定是在三月的那次吃飯時,他給我下了葯。我就這樣被借腹生子了。

沒有幾個同性戀敢於公開自己的性取向。絕大多數的「同志」們,會選擇用正常的婚姻打掩護。而那些雙方都是同性戀的形婚夫妻,不管是各自有固定的同性伴侶,還是迫於家裡傳宗接代的壓力而暫時同意行房。

形婚後,他們多是經濟和財產上的糾葛。也正因為如此,形婚者事先都有私下裡的協議。但婚姻法規里並無假結/離婚一說,一旦領證,就具備了法律效應。無論是口頭約定還是紙面協議,只要不在婚姻法的框架下都是無效的。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訴諸法律通常都是一筆糊塗賬,只能寄託於雙方在道德良心上能遵守私約。

法律面前,私下裡的約定成了廢紙一張。我也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想法。網上有很多遇到矛盾甚至被騙的訴說者,可除了在本群體內訴苦,提醒後來者擦亮眼睛,大家也就再無其他止損的實質行動了。

G求告多次,希望我能原諒他。只要留下孩子,什麼條件都能談。我不理睬,G就歇斯底里了,威脅說要把我小時候被猥褻的事情公開。他想告發我,可我也有和他全部的聊天資料,隨時能告訴G的爸媽,他們的兒子到底是個什麼種。

我和他僵持住了。我其實在心底做過權衡,相比於自己小時候的事,G的男同身份,見天日後,殺傷力更大。在60天極限值之前,我下定了做人流的決心。

我必須跟他離婚。即使家人和親朋不理解。

為了顏面和家人組建起來的婚姻,有時候也會因為顏面而分裂。

我怕男人

除了「丈夫」G,我再沒向任何一個親人說起過此事。

那時我五六歲,對方是鄰居家的老頭。他有絡腮鬍子的臉上,兩隻眼笑起來眯成一條線,有些個白頭髮,我們都喊他大爺。他經常給我們遞糖吃,玩伴們都喜歡往他那個院子里鑽。

雨開始下,還打著響雷。玩伴兒們都跑走後,大爺招呼我進屋。他知道我姐在鎮里初中,媽媽下地還沒回來,我一個人回家害怕。接下來的場面,我至死難忘。進屋後,他突然脫了褲子,手還伸進我衣服里摳我下面。我哭著跑出來了,還在泥地里摔了一跤。媽媽一邊罵著一邊剝了我的臟衣服,狠狠打了我一頓。我本來想告訴她的,後來只敢窩在廚房角落的板凳上輕輕抽泣了。一想起那個混蛋,我現在都會覺得自己的身體在隱隱作痛。

這根刺扎在心裡,讓我對家和村莊產生了怨恨和逃離的情緒。為此,為拼了命的學習。小學和中學的時候,節假日我都是足不出戶。最終,我考上了華南師範大學。猶如在漫漫黑夜裡獨行,前方有了光。懷著歡悅的心情,離開了這個讓我窒息了多年的地方。大學四年里寒暑假,家教和工廠普工都做過。我打工賺取學費養活自己,出來後,再沒想過向家裡要錢。

大學,青春荷爾蒙彌散的地方。雖然多數時候我依舊獨來獨往,但已經扯開了長的身體,還是吸引著男同學前來,有給我佔過座位的,有幫我買過飯的。

第一次談朋友,是大一下學期。和他只兩個人相處,縱是夜黑的校園,看不清對方,亦羞羞的,心內且漾出一圈恐懼。其後吃過一兩次飯,看了場電影。許久,第二次在電影院,他趁勢觸碰我手。他沒想到我會硬硬地甩開,起身離去。他追出來,我已哭成淚人。兩個人和平分手,他幾欲探求內因,未果。再次接觸男人,已是三年後。廣州城大人多,繁華背後是競爭。在我看來,留下的壓力再沉,好過回鄉勾起往事。

2014年,我入聘成為一名高中老師,教授語文。彼時家裡開始過問自己的婚姻問題。三分之一工資每月轉給媽媽,錢卻不能堵住嘮叨。甚至,搬出孝來壓我。我慶幸沒有回鄉,否則相親對象可能都不知道見了幾茬了。

秋天,我得知鄰居死了。那塊壓在心頭將近20年的大石,瞬間化為齏粉。我覺得,新生活近在眼前。同年級一個英語老師不斷拋愛意,我接受了。

我和他在一起半年多。H君甚至知道了我的過去,那是我主動告訴他的。他流淚和憤怒,我知道H是同情的心態,但自己內心深處更願意H理解自己。交往兩個月後,我用幾天時間,才勉強接受了H牽了自己手這個事實。我心裡反倒過意不去了。

我便偷著找了心理醫師,試圖化解內心的疙瘩。可醫生向我暗示,我的性取向與常人存在差異。我憤然否認。牽手、接吻、撫摸,乃至半年後H的褲衩脫掉。我掙扎著,不知道哪來那麼大力氣,一腳把他踹到了床下。看來,對於男人,我的心理和身體還是有抵觸。最後是H知難而退,分了。不久,我聽到一股流言,說是我太能裝,又非常的傳統和保守。對此,我惟有苦笑。

我不明白,為什麼現在男女戀愛動輒就上床?要是真有柏拉圖式愛情該多好。但我實際上也很清楚,自己的問題並不在於是否上床。

「你這丫頭不會是個拉拉吧?」

和自己相類似的情況,我只在網上見到過。有段時間,深夜裡我拚命在網上訴說,貼吧、論壇,至今還有印記。我不敢暴露身份,一切能勾連到現實的痕迹,都逐一隱去。圍觀留言的同情者無數,可又能如何?向陌生人訴說,只是為了減輕內心的壓力。

內心有創痛的人,時間會讓它結痂,然而什麼時候痊癒,卻是個未知數。網路的隱匿性,可以暢所欲言,但就像拼圖一樣,不完整和零碎的事實,導致圍觀者角度各有千秋。這其中不乏幸災樂禍,甚至惡意揣度的留言。至今,手機里不時還會有留言提醒,我並不想點開看。

工作頭兩年,每天上下班路上猶如夢魘。三號線的體育西路段,早晚人流如織,自己亦被裹挾其中。不會不碰到男人,有時在地鐵里,四下里全是。158cm的我,被他們包圍著、擠壓著、觸碰著。一次地鐵擠下來,都要窒息。

為了防咸豬手,我先是買了電瓶車,風雨無阻騎著它上下班。而後開始擠時間學車考駕照。在此間,我結識了梅。我倆同齡,都是湖南人,梅在一家事務所上班,是會計。她大大咧咧,我喜歡看她笑,更嚮往梅的笑能傳染給自己。可惜,這嚮往早落空。梅卻時常笑著揶揄我像個小孩兒,縮頭縮腦的。我並不氣惱,依舊如跟屁蟲跟著她,逛街、吃飯、看電影,我們形影不離。我向梅直接說過:「你像我姐。」

2016年秋天,梅有了男朋友,我分期買了輛比亞迪。廣州搖號難,掛的是家鄉衡陽的牌照。和梅見面的時間少了,我的心裡開始感覺空空的。梅催促我趕緊找,還叮囑男友幫著物色。年底寒假,像上刑場一般,我被梅扯拽著見了幾個男生。結果都是男方滿意,我吞吞吐吐。梅惱了,甩下一句「你的事我再不管」。半個多月未見梅,亦不通音訊。

後來還是我主動道的歉。有很多次,我都想把埋在心底的秘密刨挖出來,呈現給梅。可話到嘴邊,又吐不出口。我害怕一說,梅就跑了。唯一的朋友,卻不能交心,又徒增一份煎熬。

我就是一個無依無靠的外地人,在偌大的廣州,即使消失不見,也不會泛起一絲漣漪。梅就如同汪洋大海上一截救生圈,我不敢失去。

梅不是蔫蔫縮縮的人,聖誕節那幾天,她親自來拖上我,說要一起過。我知道,她是怕我一個人在節日里,受刺激。喝了酒,我身體內翻江倒海,平日里壓抑的心緒似乎要爆發。

當時,『我喜歡你』就要脫口而出了。不過後來我只是使勁攥著梅的手搖晃,說跟梅在一起有安全感,而且很快樂。我只記得梅當時一臉錯愕,但旋即笑的很大聲,之後大腦便斷片了。只到第二天,我才看到梅發過來的一段語音:「你這丫頭不會是個拉拉吧?」

我怔住了,第一次聽說這個詞語。

自己在異性戀里是個異類,在同性戀里還是

上網查了之後,我才明白「拉拉」是女同性戀(Lesbian)的一種稱謂。在此之前,我內心只是對男性有某種本能的恐懼,卻從無想過異性之間會產生愛戀。想像一下自己和梅在床上做那種事,除了羞羞的情愫,心底其實真有抗拒,甚至覺得噁心。所以,我認定自己的性取向從來都是大眾化的,只不過小時候的遭遇,使得自己的心理對性愛有抵觸。

無性戀:對任何社會性別都無法產生性慾。至少1%人類的性取向是無性戀。無性戀者中有一部分會愛上其他人(但不會產生性慾)。這部分人叫做,有浪漫情節無性戀者(romantic asexual)。

圖片來源:whatissexuality

由於國內對於同性戀的態度很模糊,因此對這一群體的數量並無權威的統計。在以拉拉命名的貼吧,發貼量高達一千六百多萬條,絕大多數都是交友。相較之下,另一個呼籲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貼吧,發貼總量只有區區十幾萬。他們像過去的地下黨,平日在親友面前看起來並無異樣。只在網路世界,才褪去外衣,露出不為人知的那一面。

說實話,連我自己都未曾想到,會循著這條線,接受一種有形無質的形式婚姻。我十分清楚,社會對同性戀不友好,他/她們迫於家庭或社會的壓力不敢公開出櫃。無論是男同還是拉拉,都有必要構築起一層男女正常婚姻的外殼,藉以隱藏自己的真實性取向。

梅知道了我的想法,認定我要麼神經了,要麼就是在騙她。我覺得我不是拉拉,又對男性無感。我沒法承受家裡催婚,更不敢想像單身一輩子外界看自己的眼神。

這幾項同時出現在自己身上,我倒是覺得,通過形婚找到一位既是自己的合法丈夫,但又不用過性生活的人,未嘗不是一條可行的道路。

在梅看來,即使想要一種無性婚姻,何必去找gay呢?但我不相信,一個生理正常的男人會對女人無動於衷,或許同性戀者可以做到。「我既不需要男人,可又需要男人。因為我是一個很傳統的人。」我要給自己,還有家裡臉面。梅雖然嘴上反對,但終究還是拗不過我。

2016年的歲末年初,回家過年,媽媽一再催問婚事,甚至於安排相親。我明白自己得開始行動了,便留意起網上各處的形婚貼子。聯繫過一些人,有的是在異地,有的是覺得不合適。網上找尋形婚的人,基本上都是同性戀,像我這樣的情況,幾乎沒有。

我曾在QQ群、貼吧、豆瓣小組這些地方發過徵婚貼子。說了自己的真實情況,未曾想到認可者寥寥,甚至有不少網友說我是騙子。我越發覺得自己在異性戀里是個異類,在同性戀里還是。

有那麼一刻,我覺得自己被這個社會拋棄了。我還是會經常性的做噩夢,有時候看到梅和她男友親密的樣子,內心會莫名泛起一絲恨意。有一段時間,我甚至認真的想過如何拆散她們。

春天的時候,G出現了。我倆同齡,又都在廣州工作。我們約在一家位於天河的必勝客見面。地方是我選的,我覺得那裡人多。G其實很坦誠,他說自己是同,並且有一個在一起三年多的伴侶,不過迫於爸媽催婚的壓力,不得不在表面上妥協。他的想法和我不謀而合。

很快,我和G達成了幾項協議:

1. 領取結婚證,但不過夫妻生活,婚後還是各過各的。

2. 結婚時所收的彩禮,女方婚後要把一半還給男方。

3. 婚後無論去誰的家裡,表面上雙方都要無條件盡夫妻義務。

4. 居住和經濟皆獨立,需要處理家庭事務的時候(包括吃飯、請客、送禮等未盡事宜),花費上男方出80%,女方出20%。

5. 三年內不要小孩。之後若要,是生育還是領養,再行商量。

本來,我並不想領取結婚證,我知道一旦領證,就具備了法律效應。但轉念一想,自己需要的僅僅是無性,真與假其實無所謂。再者G告訴我,清遠家裡的爸媽很看重結婚證,如果不領證,家裡會懷疑。而且,原先說好的彩禮錢全部還給男方,只需還一半;另外婚後花費上的AA制,G也願意多出。他用這兩個條件,換取我同意領證。或許是被G的坦誠所感動,我向G說了自己的實情。

我和他先後去了對方家裡。G騙他爸媽,說他跟我戀愛已經半年多了。五一假期,在清遠農村,我倆舉辦了很隆重的婚禮。我甚至幻想,自己的精神戀愛從此就要登場了。

如今婚姻戛然而止,猶如從一場夢裡醒來。

那是我最幸福的時刻。即使心裡再怎麼否認,我知道那一切都是真實的。並且在今後的許多年裡,會一再回憶。畢竟,那也是我的一場人生大事。

我跟他結婚是真心的,是他毀約了。他像那個老不死的一樣,最後都來騙我。我恨他們。經歷此事,我的心似乎已再一次封閉了。我不知道,還能再交給誰。

離婚後我告訴梅:「我十分想有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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