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合群,沒有那麼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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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是會害怕孤獨的,於是慢慢的給自己找圈子,一個圈子到另外的一個圈子,到頭來卻覺得一個人孤獨挺好的,無論是在大學裡,還是工作中,「合群」一直都是是一個經久不衰的話題。

文:野花

公zhong號:夜聽鋪子

曾經我以為,孤獨就是自己與自己對話,現在我以為,孤獨就是自己都忘了和自己對話。

——《你的孤獨,雖敗猶榮》

很多人本來並沒有那麼活潑,也不是那麼隨和,但為了合群,為了所謂的人脈,在積極地參加著各種並不喜歡的社交活動。

曾經上學時期的自己,特別害怕一個人,卻和大學宿舍關係不太好,不喜歡一個人吃飯卻始終一個人吃飯,站在人群中則會顯得特別慌張,覺得自己舉手無措的樣子好傻。

在一次意外的聚會中我認識了小雅,看到她談笑風生的樣子真的特別的羨慕,她身邊也總是被人群圍繞。

和小雅認識後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不再是一個人了,身邊開始是同樣的一幫人,因為都是小雅的朋友,為了融入她們人群,我陪小雅參加了很多聚會,人生中第一次逃課,第一次去酒吧,第一次抽煙,第一次宿醉,甚至我感嘆到人群感原來這麼的幸福,和她們在一起好像能忘記很多煩惱。

不久後我離開了大學宿舍,搬到校外成為了小雅他們的新舍友,第一次搬進房子的時候,我依舊是有著幸福感以及無限的幻想,房間里加上我一共6個人,卻不曾想到我變的越來越孤獨。

她們總是去酒吧,可是去的的多了,我真的不想去了,但是並不能不去,因為她們的習慣與我長時間的順從。

從住進這個房子的那天開始,我陪小雅一起吃飯,一起去逛街,一起看電影,一起去上廁所,一起各種聚會,我開始沒有了一個人的時間,就這樣一年過了,我變了,我會交際了,可是我也不是自己了。

這一年,我穿著和她們一種風格的衣服,隱藏著自己本有的情緒,但我終於是受不了了,那是第一次和小雅吵架,卻在吵架後受到了整個屋子的冷漠,回到房子發現沒有人和自己我打招呼,這一刻我才發現曾經的合群不過是一場胡鬧,到頭來我還是一個人。

最終我走出這間房,開始了一個人的獨居生活。對社交不再感到慌張,也不再想沉迷在人群的歡樂感中,回想這一年發生的這一切就怪自己的孤獨作祟吧……

古斯塔夫?勒龐在《烏合之眾》里說:

「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願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

深以為然,為了不落單,我們努力的合群,為了合群,我們不知耗費了多少的時間,把人群的歡樂感當成了安全感,為了這些我們拋棄了自己想法,浪費的這些時間已經再也無法找回,於是就想,還不如當初孤獨下去。

以前在微博上看到這句話:

「俄羅斯方塊教會我們:如果你合群,就會消失。」

大多的人,為了合群而忽視了自己,很多人即使不喜歡,也被逼著做和別人一樣的事情,逼著自己「合群」,陷入了一種叫作「假裝很合群」的癥狀里。

周末明明想一個人在家看會書,卻被朋友拉去聚會,為了不被他們「拋棄」,你只好陪著他們嘻嘻哈哈;

明明想將下班時間用來做點自己喜歡的事,卻為了合群去參加同事聚會,生怕自己不去、就會被同事排擠;

明明不愛看電視,但是身邊的人都在看延禧攻略,為了和身邊的姐妹有一樣的話題,你也去追起了劇,罵起了爾晴。

明明你不是一個沒有情緒的人,你也有自己的想法,可是你為了合群,讓自己看起來是那麼的順從,那麼的「好欺負」

很多時候,我們為了讓自己顯得不那麼孤僻,逼自己改變,融入到群體中去,最終雖然融入了群體,但卻也葬送了自己,辜負了自己。太多太多的人,在群體中忘記了自己是誰,迷失了自我。

其實不管合群還是個性,都只是一種選擇,如果真的要分清對錯,那麼答案就是如果你是快樂的,你就是對的。

余華的《在細雨中呼喊》有這樣一段話:我不再裝模作樣地擁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了孤單之中,以真正的我開始了獨自的生活。有時我也會因為寂寞而難以忍受空虛的折磨,但我寧願以這樣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自尊,也不願以恥辱為代價去換取那種表面的朋友。

願你選擇生活方式,就是你所想要的。

- end -

作者: 野花,95後情感電台主播,夜聽鋪子專職作者,寫女孩關注的一切,轉載請註明來源公zhong號:夜聽鋪子。

我喜歡傾聽,也喜歡講故事,想做你的樹洞一起分享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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