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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錄 | 酒吧撿來的媳婦

 ?本文作者:吳瑟斯

轉載自公眾號:

傅首爾(ID:sex-soul)

                            

夫妻認識的途徑到底對最終的婚姻質量有沒有影響?

 

反正我是認識一些堅決認為通過某些途徑結識的異性不靠譜的人,並且為數眾多。

 

我的一個舊日同事就煞有其事地跟我羅列過他認為在幾類場景內結識的姑娘絕對不值得交往。

 

言之鑿鑿。

 

他們否定的有場合、性質、時間等等前提,如果非要說起來,在其中他們認為最不靠譜的,一定是在夜場。

 

沒錯,燈紅酒綠、香水撲鼻、白花花的充滿挑逗意味的空氣,這種地方,似乎總是歡場,充滿了及時行樂的氛圍。

 

很多人認為,出沒在這種地方,似乎無論男女似乎作為終身伴侶來要求似乎總覺得不太靠譜。

 

然而事實到底如何呢?

 

本期的主題,就讓我們來看看那些正是在這種場合認識自己妻子的男人們的故事。

來,進實錄:

@米西  男  三十一歲  新媒體編輯 

 

我就是從酒吧撿了個媳婦啊,結婚三年了,一切美滿。

 

能理解有些人覺得酒吧是個銷金窟,聲色犬馬什麼的,道理很簡單,你不了解的事物只能靠表象評判,你自己都沒去過幾個酒吧,還談什麼了解。

 

我很早做媒體,前輩們就喜歡玩,剛畢業就跟他們混遍了杭州的大小酒吧,後來自己去南京,大小亂、蘇荷都是我的根據地。

 

再後來來了上海,自然也很快有了一起玩酒吧的朋友,越大的平台壓力也越大,我覺得喝酒聊天是對我來說最好的放鬆。

 

其實大部分跟我一樣玩酒吧的人並不是奔著姑娘去的,異性相吸,有姑娘當然好,可不能本末倒置,而且中國的酒吧文化跟國外完全不同,大部分人根本不跟陌生人聊天,什麼請喝酒勾搭眼神就能讓姑娘跟你走,那都是扯淡。

 

一般來說,你照著電影橋段做,只能收穫一堆白眼。

 

嚴格來說,我老婆是在酒吧門口遇見的,所以,可以說是撿的。

 

那天是三月十一號,印象太深了,我一哥們過生日,在相熟的酒吧喝到十二點敲鐘,準備換場,他們都打車走了,我在等,好容易看到輛空車,忽然背後竄出一股香風,一姑娘握住了車門把手。

 

然後兩人就搶唄,不過是那種逗比的互相擠兌,後來司機師傅不耐煩了,說你們分別去哪,不行就一起。

 

嘿,巧了,吃夜宵也在一個街區。

 

就這麼認識了。

 

但真正談戀愛在半年之後,那時候已經見了很多面,朋友約朋友,中間還假公濟私地送了她一單私活。

 

結婚之後還是去酒吧,但是默契地一起去,也很開心。

 

我覺得酒吧就是個休閑方式,跟打牌、運動什麼的沒區別,別妖魔化就好。

 

酒吧找的媳婦一樣平時努力工作,過日子踏實,我兩還商量了,等生孩子六七歲的時候帶他一起去之前我們初次認識的那個酒吧故地重遊,希望它沒關門,哈哈哈哈!

@順順  男  二十九歲  漫畫師

 

我覺得反而酒吧是最能驗證一個人情感品質的地方。

 

道理很簡單,烈火出真金嘛,能經得起考驗才能叫好伴侶啊。

 

這麼些年,一起玩酒吧的情侶朋友散的散結婚的結婚,並沒有什麼一定的規律,在一起這件事最終還是看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式經營。

 

酒吧只是相識的場合,而相處過日子都在酒吧之外。

 

我老婆是設計師,跟我第一次在酒吧見面是朋友聚會介紹認識的,要是陌生人,即便我第一眼就很喜歡也不會去搭話,我性格還是比較內向的。

 

結果因為都是學美術出身,互相有很多話聊,更逗的是我很想轉行做設計而她的夢想就是畫漫畫,所以彼此都勸對方放棄吧,各種吐槽,干一行恨一行嘛哈哈哈哈。

 

就這樣,我們彼此熟悉了,之後就是順理成章,約會就不在酒吧了,畢竟太吵,想聊聊天都很難。

 

其實談戀愛的過程里,約的地方很少有在酒吧,除了朋友一起叫我們兩。

我兩都屬於有了伴兒就更願意宅著的人,鬧哄哄喝得昏天黑地,那都是單身的時候願意乾的事兒。

 

戀愛了兩年結婚,婚宴結束倒是一起去了次酒吧,還是我們認識的那個,叫了當時都在的朋友,感覺像原景重現,很溫馨。

 

人都會成長的,每個階段覺得快樂的事不同,所以我覺得未必強求,你喜歡這樣的生活方式,那就繼續,也許隔了幾年你又會有別的愛好。

 

但無論如何,我跟老婆是因為酒吧這個場合認識的,我們就算不再愛去了,也得感激它。

 

人和人在一起,戀愛結婚,什麼最重要?

 

我覺得就是緣分。

 

在我們的緣分里,酒吧永遠都是重要的一筆。

@顧筱  男  三十四歲  電商公司部門經理

 

我這輩子都是酒吧客。

 

哈哈哈哈,反正我媳婦也不反對。

 

之所以有那麼多人覺得酒吧亂,我覺得是因為她們自己太亂,沒酒吧也會找別的場合把男盜女娼發揮到極致。

 

我喜歡吧台文化,是因為它是個極好的社交場合,人們放鬆,就算聊工作也都是更舒適的狀態,不用綳著。

 

二十七歲的時候借錢開了酒吧,經營了一年半,錢賠了一屁股,唯一的收穫是賺到了老婆。

 

並不是三天熱情,而是說實話,在三線城市,酒吧想賺錢,要靠撐,只有度過了艱難的生存期,有了品牌才能盈利。

 

那時候,年輕,心氣兒高,成本也不控制,所以最後欠了太多。

 

但最少那是我全神貫注地干一件事,那種自己想像在吧台坐著的悠閑根本是天方夜譚,天天跟供應商聊天,跟裝修的人吵架,跟熟客做客勤,半年瘦了二十斤。

 

我老婆是跟著她一幫大學閨蜜來的,她一看就屬於那種絕少來酒吧的人,穿著打扮和看錶演和周邊的新奇眼光,很快出賣了她。

 

本來我沒注意到她,結果邊上一桌男的喝多了非要去她們桌搭訕,我看尷尬就過去勸走了那桌男人,為了表示歉意,給她們桌送了點酒。

 

結果後來她的閨蜜主動邀請我去聊天,就這麼加了聯繫方式認識了。

 

後來我約我媳婦,她不願來酒吧,我就帶她去看電影吃飯,幾個月之後表白成功,在一起。

 

再然後兩年,結婚了。

 

她就這點好,雖然自己不願意去酒吧,卻從來不干涉我,她說這是我的愛好,男人都應該有愛好,而且如果這點都不信任,那還結婚幹嘛?

 

我是個知道感恩的人,她對我好,我不會辜負她。

 

而且經常還會跟她說一些酒吧的趣事。

 

現在雖然自己暫時倒騰不了開酒吧,但這還是我一個夢想,我經常跟媳婦說,等四十五歲,我賺了錢就還要再開個酒吧,那時候我們城市氛圍也會更好,年輕人更習慣去酒吧社交。

 

她說好,真的開了,她就辭職去收銀。

 

哈哈哈哈,希望有那麼一天。

 

@薄荷三五  男  三十一歲  自由職業

 

我年輕的時候喜歡混酒吧,下面鄉鎮的,其實說白了也不能算那種高級的真正酒吧。

 

去的原因是有無處發泄的精力,在那兒,喝酒只是個幌子,經常打架。

 

那段時間我覺得特別過癮。

 

當然了,這種感覺良好的原因還是因為有很多年輕姑娘圍觀。

 

啤酒瓶飛濺,被划出的輕微血腥味和拳拳到肉的疼痛感,是我那時候的生命存在感。

 

後來我寫過小說,題材全都是這種鄉鎮酒吧混社會的年輕狠角色,一言不合就惡語相向,然後大打出手。

 

應該說,是我媳婦拯救了我一直在這條路上走下去。

 

現在很多當初一起打架的朋友,混得都很糟糕,有的甚至快四十了還靠家裡養著,可怕的很。

 

我媳婦在酒吧跟我遇上的那天,簡直像電視劇。

 

其實那天怪我自己,有點囂張,本來因為酒吧沒人準備去打牌,但是邊上有幾個外地人吆五喝六的,我就很不爽,主動挑事,誰知道他們雖然人不多,但是下手狠。

 

我被一拳打到鼻樑坐倒在地,心裡知道不好,在這種場合打架,倒了就很難站起來,我正要護住頭,聽見一聲大喊:再打我報警了!

 

然後就看見一個穿著短裙的姑娘擋在我面前,如果不是她,對方手裡的啤酒瓶就要直接劈在我頭上了。

 

後來我媳婦跟我說,其實早就看上我了,本地不大,連我家住哪她都問過了,就是沒機會認識。

 

嘿嘿,年輕的時候顏值還行。

 

她那天拽著我出了酒吧,擦掉我鼻子上的血問我,天天這麼打架真的有意思嗎?

 

我當時還特別覺得自己牛比,甩開她說:管得著嗎?

 

後來也是家裡出了些變故,我媽病種,妹妹還小,我忽然意識到再這麼混下去,以後就廢了。

 

我媳婦那時候天天不管我同意不,都來我家幫忙做飯、洗衣服,我爸特別喜歡她,心裡已經默認了她是兒媳婦,還讓我別犯渾。

 

就這樣慢慢我也變得正常起來,打了兩年工,跟朋友合夥開飯店,開棋牌室什麼的。

 

反正現在結婚五年了,生活還過得去,這都得感謝我媳婦。

 

所以人家說什麼場子不好人就不好,我不信這個,她真是老天賜給我的。

@艾迪 男  三十歲  互聯網創意公司總監

 

我這行,從畢業以後就開始干,看上去高大上,其實特別不好乾。

 

加班是家常便飯,還得為了體面生活花很多冤枉錢,存不下來積蓄。

 

唯一的放鬆,就是案子結束以後和哥們去酒吧喝酒。

 

那時候根本沒想過結婚,一方面沒錢,另一方面,也不覺得我會碰到對的人。

 

但是女朋友們都是從酒吧認識的,附近的全是互聯網企業,年輕人壓力都大,一起出來喝喝酒自然就容易生出感情。

 

不過也就是在一起半年一年的,時間長了就沒新鮮感了,而且兩個人都玩,就總歸不太穩定,也都沒想過以後。

 

直到我遇上我媳婦。

 

她是做互聯網金融的,開始的時候見過幾次,就感覺比較高冷,不大說話,喝完酒就走。

 

一直也沒機會認識,直到有次,我單獨去樓下的酒吧,她正好也在,情緒不太好,我就壯著膽子去結識。

 

原來是因為她們公司狀況不好,她很努力拿來的客戶卻被別的大公司挖走,半年的努力都白費了。

 

我安慰她幾句,自己也覺得沒什麼意義,乾脆開了瓶黑方,一醉解千愁。

 

醒來發現躺一塊兒了,在她家,不顧啥也沒發生,就是一起合衣睡了一覺。

 

就這麼成了好朋友,再後來合租,一起經歷了很多,自然而然地談了戀愛。

 

開始的時候我們彼此都約定這種酒吧認識的關係,不要給對方太大壓力。

 

可人畢竟是感性動物,在一起久了,很難不考慮以後,再加上年紀都大了,也不像以前不想未來。

 

她懷孕的時候,我說,我們去打證吧。

 

她很驚喜,本來認為肯定我會說現在不要孩子。

 

雙方父母見面也很順利,兩家一起出的首付,在北京,算是紮下根來了。

 

現在我偶爾還是會去喝兩杯,但是她不願去酒吧了,孩子還小,而且女人和男人不一樣,身份一變,也就沒那麼愛玩了。

 

雖然有些小爭吵,但我們的婚姻總體上還是算美滿。

 

無論如何,感謝酒吧,一個生命的站點,讓我們相識。

  

以上,是這次的實錄。

 

開篇提到的那位對夜場遇到的姑娘嗤之以鼻的同事,我曾經反問過他:那你為什麼去夜場呢?或者說,無關性別,這是不是能反證你認為自己也不太靠譜?

 

他楞了一下,解釋說自己去只是找樂子,不是找老婆。

  

我想感情里的事兒,其實有趣之處就在於,它們本身並無絕對,某種程度上取決於你對於它們的定義,因為你會按照自己的定義去選擇自己對待它們的態度,而這種態度又會讓接收到的人按照相同的模式來反饋你。

 

說白了,夜場也是個反射體,你覺得它之中的對象都不是正經人,那對方也就會用不正經的方式來跟你相處,反過來,只要你真誠,那麼未必對你也真誠的人不會出沒在其中。

 

本質上來說,我覺得用場景定義人,確實過於狹隘了,因為場所的屬性是固定的,但人卻是流動的。

 

所以,對這種看上去不靠譜場合遇上的心儀對象保持感情相對論,才是該有的心態。

 

好了,關於這個話題,有什麼想說的,記得告訴我,期待你們的留言,別忘了點贊。

本文經

遇見張小嫻?

轉載發布,已獲作者授權。

作者:

吳瑟斯,編劇,情場老司機、情感專欄鬼才,爆文製造機。本文轉載自他與奇葩說辯手傅首爾共同創辦公眾號「傅首爾」 (Sex-Soul )主推男歡女愛實錄故事,兩性隱私,愛情、姦情、世間情,寫盡世態炎涼與人性,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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