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拒付,謊稱信用卡被盜刷,然後......

想拒付,謊稱信用卡被盜刷,然後......

來自專欄燈神說卡

9月27日消息 先看江南時報今天的一則新聞:

對於信用卡持卡人來說,最可怕的經歷莫過於卡片明明在身上,交易提示卻一條接著一條發過來。近日市民張某的信用卡就被人盜刷,然而秦淮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事情並不像張某說得那麼簡單。

9月13日下午,市民張某來到淮海路派出所報警求助,稱其名下的兩張信用卡都被人盜刷了。張某告訴民警,前一天下午四點多鐘的時候,他的手機上收到了好幾條交易記錄,顯示他名下的兩張信用卡分別在幾家服裝店、賓館、汽配公司之類的地方消費了九筆,共計13萬餘元。

張某一口咬定,這些錢根本不是他本人操作的,卡也一直在他身邊,一定是被別人給盜刷了。張某認為自己的錢莫名其妙就沒了,銀行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希望銀行能補償自己,因此前來報警,希望警方能幫助自己討個公道。考慮到張某被盜刷的數值較大,秦淮警方正式對張某描述的情況進行立案偵查。然而,在銀行的配合之下,民警通過一系列偵查,卻發現這其中另有隱情。張某所稱被盜刷的這13餘萬元根本不是盜刷,而且很有可能和張某本人有關。隨後,民警對張某進行了詢問,見民警識破了自己,他這才道出實情。

原來,去年下半年的時候,張某經過電話推銷購買了一個POS機,對方告訴張某這個POS機是可以用來套現的,辦理POS機沒有費用,但如果有人在機器上刷卡就會收取手續費,對方還幫張某做了個假的商戶信息,然而辦理好了以後張某一直沒怎麼使用。

到了前段時間,張某手頭上的資金比較緊張,於是他便想到可以用這個POS機來套現。於是他便利用POS機,將自己信用卡里的錢套進了他的儲蓄卡中,刷完後張某注意到幾筆錢顯示是在服裝店、賓館等地消費的,和張某本人並沒有關係。抱著僥倖心理,他便聯繫了信用卡中心,稱自己的卡被盜刷了,有九筆交易自己根本不清楚,需要把錢退還。銀行告知張某,需要他先向警方報案,張某將計就計便報了警。本想利用虛擬商戶這個漏洞騙取錢財的張某,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的小心思一下子就暴露了。

目前,警方正在對該案件做進一步處置。

如今對於信用卡被盜刷案件,法院判決「銀行全賠」的比較多。甚至一些銀行也會主動承認 「先行賠付」了。這也導致出現了個別不法分子妄圖通過以上新聞的方式謊稱被盜刷發一筆橫財。

所以看到這則消息,小編不禁為之一振,行內人都明白,上面這則新聞中張某的行為就是我們常說的拒付,如果張某成功拒付,那麼最後的結果大概率是這台POS機的代理商來承擔這筆錢。

在之前由於警方對POS刷卡消費這方面缺乏一定的了解,常常導致代理商遭遇拒付行為受到慘重損失後卻依舊投訴無門的尷尬情況,然而從現在多起新聞報道中來看,現在這種情況似乎得到好轉,或許是近些年各種信用卡盜刷案件使得警方對套碼跳碼之類情況有了顯著了解。

警示:

近年支付行業在飛速發展的同時,相關從業者也越來越壯大,對於行業中暴露出來的各種「痛點」知之甚多的圈內人不在少數,有那麼一小撮比較專業的圈內人就打著「代理某POS品牌」的名義去找一級代理或二級代理去拿貨發展商戶鋪設機器,在刷卡消費後以持卡人名義發起拒付,除了本身刷卡獲得的到賬資金,如果拒付成功後還會獲得收單機構賠付給持卡人的拒付成功資金。

之所以屢屢得手主要是利用收單機構頻繁的對POS機進行「套碼」「跳碼」進行套利的行為,會導致收單機構在「信用卡拒付調單的爭議流程」中存在過錯,收單機構報備的「真實商戶」和「真實商戶註冊地址」往往和實際刷出的小票以及刷卡地址不匹配,那麼發卡行就理由認為收單機構存在過錯,會導致銀聯仲裁由收單機構直接賠付,某些不法份子就是利用這個漏洞進行惡意拒付,從中謀取雙倍刷卡資金獲得暴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建議各平台代理商,應嚴格審核下級代理商的准入門檻,並針對其代理拓展區域的商戶入網進行嚴格管理,跨地域招商有極大風險,對於代理方連公司都沒有的個人簽約,應該予以拒絕。

我們同時對那些「披著羊皮的狼」打著代理商旗號實則搞拒付的敗類提出警告,目前國家已經對於相關的「信用卡詐騙行為」和利用POS機進行犯罪的行為加重了處罰,如今「5萬元」以上的交易已經屬於大額交易範疇,各銀行對於頻繁的惡意拒付行為已經建立了相應的防範機制和追溯機制,要追究起來並找到人已經非常簡單。並且此種非法牟利的行為已經屬於刑事犯罪,逮到了最輕的也要判個幾年,請勿以身試法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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