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凌源越獄事件調查:經費不足致獄內基礎設施薄弱
國慶之後,遼寧省凌源市的最低氣溫已接近零度。在這個遼、冀、蒙三省區交會處的小城裡,人們還在議論十幾天前發生在這裡的一場「越獄」。
10月4日凌晨3時45分許,凌源第三監獄在押的2名重刑犯王磊、張貴林脫逃。6日13時30分許,二人在越獄的58小時後於河北省平泉市台頭山鎮相繼落網,前後相隔十餘分鐘。據新京報此前報道,平泉市公安局的4名輔警在抓捕二人途中發生車禍,2人殉職,2人受傷。
10月8日,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發布了《關於凌源第三監獄罪犯脫逃細節的通報》,稱王磊、張貴林先進入了會見室,撬開工作人員辦公桌內盜取部分現金後,利用凌源鋼鐵集團噪音作掩護,撬開會見室門窗逃脫。此外,二人脫逃前還盜取了「一件監獄事業管理人員穿的警用工作服,有臂章,無警號和肩章」。
兩犯如何在凌晨從戒備森嚴的監舍進入會見室?之後又如何走出了監獄外圍帶有電網的高牆?凌源鋼鐵集團的噪音怎麼成為罪犯逃脫的掩護?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調查發現,事發的凌源第三監獄基礎設施落後、資金缺乏,還存在事業管理人員頂幹警的崗、監舍內監管不嚴等問題。這些因素或許都會導致監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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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凌源第三監獄監區大門。 新京報記者 孫旗 攝
▲越獄逃亡兩天後,王磊和張貴林於河北平泉落網。 圖片來自公號「微警事兒」
▲視頻丨遼寧凌源越獄調查:利用工廠噪音,偷警服撬窗逃脫。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ID:womenshipin)
走廊內,夜間無幹警
凌源第三監獄位於凌源市北郊的鋼鐵路13號,佔地面積40萬餘平方米。獄門朝東,進門首先是兩幢南北相向的行政區辦公樓及宿舍,再往裡走,便能看到一圈高約6米的白色高牆,牆頭還有1米多高的電網,中央嵌著一堵緊閉的厚實鐵門,鐵門背後便是核心監區了。
核心監區包括生活區、犯人食堂和廠房等建築。「監舍樓在監獄生活區里。生活區被2米多高的帶刺鐵絲網包圍,不通電。」第三監獄一名工作人員介紹,犯人出入生活區唯一的通道口設有崗亭,叫「中心崗」,每晚三至四人看守。
▲組成監獄「大包圍」的白色圍牆有6米多高,牆上邊是1米多高的電網。新京報記者 孫旗 攝
每天清晨,幹警和工作人員會組織犯人從監區前往廠區做工,出門時要向中心崗報備人數。晚上放工後,中心崗核對人數後才會允許犯人回到生活區,進入前還要搜身。「但不是每一個都搜。帶隊幹警會向中心崗出示『搜身條』,中心崗再對犯人進行抽查。」上述工作人員稱。
該工作人員介紹,國慶期間,犯人們於10月1日、2日放假,3日開始勞動。截至發稿時,中心崗未有工作人員因此事被處理。這或許可以從側面說明,3日晚,王磊、張貴林確實被帶回了生活區監舍樓。
多名曾在三監工作的人士向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證實,同一監區的犯人一般住在監舍樓同一樓層,樓道口均有鐵質柵欄門。夜裡鐵門上鎖,幹警在鐵門外值班,犯人住在鐵門內的監舍里,「走廊這頭是值班室,每天晚上2人值班。走廊另外一頭是犯人使用的公共廁所,每層一個」,曾在第三監獄工作的鐘鑫(化名)告訴重案組37號。
由於鐵門內不設獄警,所以由每層樓表現良好的犯人在走廊內值班,看著其他犯人「別出事、別跑人、別打仗」。鍾鑫稱,之所以讓幹警住在鐵門外是出於安全考慮,「在裡面住危險,萬一鬧事啥的,上頭怕出事。」
走廊內沒有幹警值班,這一信息得到了一位仍在職工作人員的證實。
鍾鑫表示,脫逃前,王磊、張貴林住在二監區四層,他們逃走的時間為凌晨3點左右,正是鐵門上鎖、走廊內缺乏幹警有效監管的時刻。
據知情人士介紹,二人脫逃當天,二監區四層的公共衛生間內晾曬了床單、被罩等物品,遮擋了負責巡查的犯人的視線。藉此機會,二人才從衛生間逃出了監舍樓。
「正常情況下,他倆從四樓到別的樓層要經過鐵柵欄門,走出生活區還要驚動中心崗。」上述工作人員稱,由於二人逃離監舍樓時未引起注意,所以有人猜測他們是從公共衛生間窗戶爬出來的,或者從下水道鑽出來的。
「但是廁所窗戶外有防護網,如果從那爬出來就要先把鋼筋鋸斷,還得不讓別的犯人看見。」鍾鑫認為,兩人逃脫或許蓄謀已久。「起碼一周以上。因為鋼筋要偷偷剌,還有聲音。」
而另一工作人員表示,他聽說二人是從廁所窗戶逃出監舍樓的,「帶著棉被,翻出了生活區的鐵絲網。」
據重案組37號探員了解,截至目前,沒有消息顯示二人所住樓層的衛生間窗戶防護網是否被鋸斷。探員向當地監獄管理機關核實「罪犯利用棉被翻出生活區」的細節也未獲回應。
鍾鑫表示,從監舍到會見室的距離兩三百米。如果走出監舍樓,前方是籃球場、綠化帶、犯人食堂,再往前走是一片開闊地和種有低矮灌木的綠化帶,然後便是一座灰色三層小樓。小樓一層、二層是會見室,窗外都有鋼筋制鐵網封閉。三層沒有鐵網,是監獄管理人員辦公室。
▲紅框處即為凌源第三監獄會見室的入口。 新京報記者 孫旗 攝
在遼寧省監獄局10月8日發布的通報中,王磊、張貴林撬開會見室門窗脫逃,該會見室便位於這棟小樓內。
工作服內裝著門禁卡
離開監舍樓後,王磊、張貴林再次現身是在兩三百米外那座灰色三層小樓的會見室里。那裡緊鄰監獄高牆,是除了大門外,距離自由世界最近的地方。
在涉及監獄的影視劇中,會見室是經常出現的場景。它通常是一間長方形的房間,被一堵玻璃牆隔成里外兩間。玻璃牆隔音,會見時牆裡的犯人和牆外的親屬、律師要用電話交流。
據曾去監獄探望兒子的王磊母親回憶,第三監獄會見室和影視劇中的樣子差不多,玻璃牆上「一個窗戶安著一個電話」。據她觀察,玻璃牆是死的,裡邊的犯人出不來。玻璃牆內有門通著供幹警和犯人經過的通道,玻璃牆外有一條供家屬、律師等人員使用的通道。
10月10日,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站在監獄外不遠處的居民樓上,可以看到那條供家屬使用的外側通道。它被一條帶藍色鐵皮屋頂走廊封閉起來,直通監獄的高牆。
據遼寧省監獄局通報,10月4日凌晨,王磊、張貴林進入了會見室,撬開工作人員辦公桌內盜取部分現金後,利用凌源鋼鐵集團噪音作掩護,撬開會見室門窗逃脫。
據在當地監獄管理分局介紹,二人盜取的現金是幹警留在會見室里的。
據遼寧省監獄局通報,二人脫逃前還盜取了「一件監獄事業管理人員穿的警用工作服,有臂章,無警號和肩章」。王大頭說,工作服內裝有會見室通往外界的門禁卡。之後,二人利用門禁卡,從家屬通道走出了會見室,成功逃離。
經費不足導致硬體薄弱
凌源被稱為「監獄之城」。站在街頭隨便打聽,路人大多能說出幾個曾在這裡服刑的風雲人物,最出名的當屬「白卷英雄」、禾豐牧業的原始股東張鐵生。
據一名從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凌源分局(下稱「凌源分局」)退休多年的老職工介紹,自上世紀50年代起,溝壑縱橫、山巒重疊的凌源便開始修建監獄。到了60年代,這個總面積3000多平方千米的小城內已有7所監獄,佔到遼寧省監獄總數量的近1/5。事發的第三監獄,建於1958年。
▲在監獄東南側高樓上遠眺監獄。新京報記者 孫旗 攝
依據監獄法,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監獄組織罪犯從事生產勞動,罪犯必須參加勞動。這種監獄內勞教結合的政策,從建國初期落實至今。也就是說,監獄不僅是罪犯受教育、受改造的場所,同時也是勞動、生產場所。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獲取的一份資料顯示,在「大辦鋼鐵」的契機下,遼寧省從1958年開始在勞改單位內部集中力量建設鋼鐵聯合企業。上世紀七十年代時,凌源分局下屬各監獄已做到分工明細:第二支隊(第二監獄前身)為汽車總裝配廠;第三支隊(第三監獄前身)為汽車鑄造廠;第一支隊、第四支隊、第五支隊負責生產汽車發動機、燃油泵和汽車底盤。
「那時候我們生產的汽車不愁銷路,還給軍隊生產特殊車輛,效益很好。」第三監獄的一名退休職工告訴重案組37號,當時三監一個廠養活了全局五個監獄,一年盈利幾百萬。「全國第一輛平頭載重卡車就是凌源監獄產的。一開始名字叫遼老大,後來改成了凌河牌。」
監獄企業掙來的錢,就是當地監獄系統的經濟來源。幹警的工資、犯人的日常開銷、監獄正常運轉的經費,均從此而來。
隨著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凌源分局內部企業凌河汽車工業公司(下稱「凌河汽車」)也面臨著改變。據一名三監獄的退休老乾警回憶,1992年12月,凌源分局正式將凌河汽車改制,使其與市場全面接軌。凌河汽車因此在競爭中失去了優勢,凌源監獄系統隨之陷入經濟困境。
重案組37號獲取的一份材料顯示,1995年9月中旬,凌源第三、第四監獄曾因長期拖欠郵電局電話費分別被掐線,使兩所監獄中斷了與外界的聯繫;1996年6月,遼寧省監獄局發出《為凌源三監獄幹警職工捐款的倡議書》,凌源分局有4000餘人參與,捐款22260.02元。
監獄系統靠犯人勞動、內部企業收入維持運轉的情況,一直持續到2003年。此後,監獄內的警察經費、獄政設施經費、罪犯改造及生活經費等開始由國家財政負擔,監獄企業也紛紛轉產適應市場,監獄系統的財政負擔逐步緩解。
「但各地的實際情況其實差很遠。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監舍內已經普及了獨立衛浴、電動門、指紋鎖、紅外報警器,有的監獄還給犯人上了定位手環。凌源始終缺錢,根本達不到這樣的條件。」一名知情人士以事發的第三監獄為例,三監一些區域的攝像頭還是模擬信號,清晰度很低,容易形成監控死角;獄內紅外報警裝置也不完善,無形中為罪犯的逃脫提供了便利。
「其實不僅凌源,整個遼寧省的監獄系統都缺錢。」王大頭說,在凌源的7個監獄裡,第三監獄的基礎設施不是最差的,而是「處於中等水平」。
一切為了營收
為了走出經濟困境,1999年,第三監獄開始出讓土地。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獲得的資料顯示,該年2月10日,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凌源市人民政府向凌源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請示》(朝政土讓字)[1999]4號,省政府同意將凌源凌河汽車鑄造廠使用的21.5732公頃土地出讓給凌源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凌鋼」),出讓年限50年。
▲凌鋼的生產車間,遠處的建築是凌源第三監獄。 新京報記者 孫旗 攝
汽車鑄造廠是第三監獄的獄辦企業,位於三監內部。
鍾鑫向重案組37號證實了上述土地出讓行為。在他的印象里,原來的第三監獄差不多是現在的兩倍大,「後來監獄沒錢,就把土地轉給凌鋼了」。
鍾鑫稱,他聽同事們傳說,「地賣了500萬」。這一數字在採訪過程中有多人提及,但重案組37號探員未能核實。
依據司法部2002年頒布的《監獄建設標準》及住建部2014年頒布的《監獄建設標準條文說明》,監獄用地必須「遠離污染源、高雜訊以及不在排放腐蝕性氣體單位的下風方向等不利條件的地段,以利於幹警、罪犯的生活和監獄的長遠發展」。但第三監獄向凌鋼出讓土地在上述規範性文件頒布前,未受其限制。
10月11日,重案組37號探員看到,如今的第三監獄和凌鋼幾乎挨在了一起。第三監獄北部圍牆與凌鋼的生產車間只隔著一條馬路,寬度不足20米。站在監獄圍牆與凌鋼之間的馬路上,聽到的全是從鋼鐵廠一邊發出的機器轟鳴,幾米外監獄圍牆內武警戰士的對話,完全被淹沒了。
在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的通報中,罪犯正是利用了凌鋼的生產噪音作為掩護,才撬開了會見室的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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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鋼的煙囪。 新京報記者 孫旗 攝1996年,第三監獄下屬的「遼寧凌源鴻遠服飾有限公司」(下稱「鴻遠服飾」)註冊成立,其法人代表李光旭曾是第三監獄的監獄長。10月11日,重案組37號探員在第三監獄門口看到兩塊牌子,一邊是「遼寧省凌源第三監獄」的牌子,另一邊是「遼寧凌源鴻遠服飾有限公司」。
天眼查顯示,鴻遠服飾的大股東為遼寧凌源鴻凌汽車集團公司,但鴻遠服飾的受益人為凌源監獄管理分局,其對遼寧凌源鴻凌汽車集團公司的持股比例為100%。
此次越獄事件後,遼寧省監獄局通報稱「已將監獄長、總經理和兩名副監獄長予以免職處理,有關機關已經對直接責任人員介入調查」。一名知情人士表示,其中的「總經理」指的便是鴻遠服飾的高級管理人員,行政級別和監獄長、政委一樣。
據一名消息人士透露,除了出讓土地、興辦企業外,凌源分局還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讓下屬監獄的犯人走出監獄勞動創收,「參加社會上的工程建設,比如挖下水道、干工程等」。該消息人士稱,這種創收行為始於1997年9月,直到2003年才徹底消失。
其間亦發生過犯人脫逃事件。重案組37號得到的一份材料顯示,1998年一起"512"案件,凌源第五監獄外役養殖點罪犯翟光遠脫逃,另有一名幹警、兩名犯人攜槍潛逃。
部分監獄管理人員非在編幹警
越獄事件發生後,一名第三監獄的退休幹警非常氣憤,認為監獄方面管理過於鬆懈,「幹部的素質、警惕性都太差了」。
在第三監獄監區工作的李明明(化名)告訴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目前獄內有40餘名工作人員並非在編幹警,而是參照事業單位管理,「不屬於警察,也不是公務員」。他們與正式幹警交叉分布在各個崗位,中心崗、監控室這樣的重要崗位也不例外。
李明明提供的資料顯示,1994年,遼寧省人事廳、省司法廳聯合組織省直屬監獄和勞教單位錄用人民警察的考試。遼寧全省當時共5000多人參考,2300多人合格。但因為種種原因,合格的2300多人中,有1700多人一直沒有拿到警察身份。這些人最後就成了參照事業單位管理,工資里一半由上級財政撥款,一半由監獄自籌解決。上述工作人員說,王磊、張貴林盜取的非警用工作服,就屬於這類人員。
與在編幹警相比,參照事業單位管理的工作人員工資少了很多。「我們沒有加班費,沒有車補、房補。正式幹警如果不休年假會發相應的獎金,我們也沒有。」李明明自己就屬於參照事業單位管理的工作人員,他告訴重案組37號,林林總總算下來,他每月要比正式幹警少拿3000多塊,「以後我們的退休金也沒有他們高,只有3000多塊。」
當被問及如此低的待遇是否會影響其工作熱情時,李明明說,至少在他這裡沒有,「但為了退休後能有個好點的待遇,不少人正籌劃著找上級領導解決問題,心思沒有完全放在工作上。」
在重案組37號探員的採訪中,多名第三監獄的工作人員都表示此次越獄事件「確實不該發生」,但又希望藉助此事讓上級知道監獄系統內部的現狀,「現在的犯人不好管,上邊對我們限制也越來越嚴,可管可不管的事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鍾鑫說。
10月15日,被高牆和電網包裹的凌源第三監獄看上去一切正常。在迅速撤換了幾名領導,增加了武警的巡邏次數後,它再次關上了厚重的大門,擋住了外界探尋的目光。
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此次事件的後續處理要在檢察院有定論後才可能有結論,「不是短時間能出來的。」
新京
報記者 段睿超 孫旗 遼寧凌源報道 實習生 張慧
編輯 滑璇 張太凌 校對 陸愛英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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