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AA制?就不要這種形式主義了。
微博 @楊小米1988
有一個讀者給我留言,
怎麼看夫妻AA制?
她和男朋友戀愛時是AA制,現在要結婚了,男朋友覺得這樣挺好的,但她感覺怪怪的
,問我怎麼看?
我的建議兩個人一起好好學習一下婚姻法,
夫妻AA制,我認為是形式主義,非常不利於家庭的發展
。
當然,如果兩個人是戀愛關係,為了避免一些經濟糾紛,我是很贊成AA制,結婚就不要了。
我有兩個好朋友都是律師,對於婚姻法比較了解,她們經常給我講一些案例,很受益。
有一天,吳律師的當事人為了感謝她,送她一台iPhoneX。這個案子,吳律師幫他減少了30萬的損失,除了律師費,當事人太高興了,希望送禮物表達他的這種感謝。
吳律師的先生開玩笑:「這個手機有我一半,是婚後財產。」
吳律師這時就是小女人的任性了,憑什麼我付出的努力是你的財產?她先生解釋:「人家為什麼送你禮物,不是因為愛慕你,而是你付出了努力,自己賺來的。而你在這方面花了更多時間,而我照顧小孩,可不就是有我一半。」
吳律師樂了,因為他先生受她熏陶,對婚後共同財產理解非常到位,
凡是花婚姻里的時間賺的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婚前簽訂一系列協議,兩個人的錢沒有什麼關係,但這樣做的人非常少。
為了更好地理解夫妻共同財產,我再舉兩個例子。
假如你婚前買了一支股票,但是從來沒有操作過,過了很多年,這支股票漲了很多,就是婚前財產。但是你結婚後,操作過它,研究K線圖,進行買賣,賺了很多錢,就是婚後共同財產,因為你花婚姻里的時間了。
你婚前有一套房子,是婚前財產,但是這套房子出租了,收的租金是婚後財產,因為你花婚姻里的時間打理了。
兩個人結婚了,是一起讓彼此的錢變得更多
,如果還AA制,真的不利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打理,兩個人就會太計較。
如果10年前結婚,女方負責家裡的生活費,男方負責房貸,可房貸是固定的,但是生活費十年間,有一個大的變化。
還有,女性需要生孩子,養小孩,對家庭付出的時間更多,會影響事業,怎麼還能AA制?
你家的錢,
你只有一半的支配權。
為了讓我更好地理解婚姻中的財產問題,吳律師給我舉了一個極端的例子:假如我遭遇意外,我家的錢先按照婚姻法,有一半給劉先生,剩下的一半,劉先生拿走三分之一,我父母拿走三分之二。如果有了小孩的話,還有小孩的一份。
按照繼承法,
第一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
從錢的角度考慮,走進婚姻都要慎重。我們經常看娛樂八卦,一些所謂的好男人出軌,老婆傷心愛情不在了不一定,她可能會很生氣,
「讓你們多事,影響了我家的經濟情況。」
尤其夫妻的事業綁定在一起的,一方出問題,一方更是會積極處理,要不然怎麼辦呢?
前段時間,高先生澳洲強姦被抓後,太太董小姐到處奔波。據說董小姐和高先生的事業綁定得很厲害,兩個人一起開了很多家公司。
董小姐是否為了感情,積極為高先生周旋不一定,但為了保全家庭共同財產,這個是肯定的,要不然這些損失,人家找不到高先生,會找董小姐。
現在,婚姻法已經修改了很多,比如雙方共同債務,需要雙方簽字,在以前,一方簽字也算共同債務。
嫁錯人,不僅僅是時間和精力的損失,搞不好就背負了很多債務。
我身邊就認識這樣兩個人,其中一個人,房子都被查封了,因為在老公的債務上簽字了,為什麼會這樣,老公吹牛是第二個馬雲。現在她的工資剛到賬,很大一部分都被直接划走了。
另一個人,老公以用她的身份證辦的信用卡,刷了30多萬,現在離婚了。這肯定是她還,因為法律默認一個正常行為能力的人有能力保護自己的卡。
有時候,老公出軌小三的事情中,有些老婆的隱忍不見的是對這個男人有感情,而是為了子女考慮,想幫孩子守著錢。
夫妻這種關係,有時候很脆弱,但也會很穩固
。一些年輕的女孩子也別瞎聽一些已婚男人的甜言蜜語,他的勝利果實,是他的太太享受,人家是一體的。
所以,
結婚之前還是要考慮清楚的,因為婚後時間創造的價值,有對方的一半。
有了這個前提,AA制在我看來就是形式。
AA制會激發人性中的惡。
在大環境下,AA制是一種理想的想法。家庭生活中,如果兩個人目標一致,會越來越好。
而一旦兩個人各花各的,遇到什麼事情,需要算計,這樣會激發人性的惡,
「憑什麼你出這麼少?我為家庭付出這麼多,賺錢的時間少了,太不公平了。」
婚後的錢,哪怕一方不交給另一方,彼此對收入都有知情權,兩個人一起規劃家庭的大事,買房、買車, 孩子教育等。
人性經不住考驗,而AA制的出發點真的在考驗人性。
兩個人一起過日子,需要獨立空間,但已經結婚了,從婚姻法角度就是一體的了。如果想AA制,那就一直戀愛吧。
在婚姻法和繼承法的大框架下,
看AA制這件事情。
任何事情,如果片面地看,孤立地看,都不利於更好的思考
。要是朋友一起,和其他家人,我就覺得AA制更有利於關係。
AA制最早從西方流傳過來,但是
在我們國家的法律和大環境下,我個人認為AA制是形式主義,不可取
。
我們大陸這邊是共同財產制
:婚姻關係成立後,夫妻雙方財產的部分或者全部合併為共同財產,按照共同共有規則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而
香港是分別財產制
,處理這個問題,又不一樣了。正因為了解一些婚姻法和繼承法,我更加地用心經營婚姻關係。
我的身家和另一個人綁定一起,另一半更好了,我也會很好。不管是否願意承認,兩個人在金錢上已經一體了,與其用AA制對待金錢關係,不如好好規劃,如何讓家庭生活越來越好。
很多問題,一旦有了參考依據,你會變得更加從容,不會糾結了。
這裡也多提醒一下,如果考慮嫁一些富二代,他本身能力不行的,錢是父母的,都是婚前財產,
婚後他沒有創造的話,你們的小家也沒什麼錢,一旦婚姻危機,半點便宜都占不到。
人傻錢多的人也有,但我見到的都是越有錢的人越聰明,更了解法律的也是他們。
接下來,我會寫幾篇文章:
婚前財產如何處理,不會和婚後財產混同了?如何處理另一半的債務問題?如何規避婚姻的經濟風險?
……這些文章可能會掃興,但我認為真的很需要。
那麼,你覺得婚後,兩個的錢應該如何處理呢?
我真的建議大家都了解一些婚姻法和繼承法的內容,不是為了防範誰,而是更好地保護自己,讓生活拎得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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