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軍珍:誰在當「大尾巴狼」
所謂「大尾巴狼」指的是企業中所存在的一些以自我為中心,無視企業管理制度,甚至以破壞或踐踏管理制度為自豪,並且自認為企業對他們無可奈何或者認為企業根本離不開他們的一些「特權或特殊群體」。企業中的「大尾巴狼」主要由五類人組成。
◆企業管理者。在企業中由於管理者所在位置的特殊性,許多管理者自覺不自覺地成為「大尾巴狼」中的一員。有相當一部分管理者認為企業中的各種規章制度主要是針對執行層的,而非針對管理層。他們管理的主要對象是下屬而非自己,他們希望下級去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而自己卻不把這些制度當一回事。這種現象尤以企業中的主要股東又兼任企業管理者這一群體尤甚。
◆股東的親屬。在許多民營企業中,喜歡把一些自己認為可靠的親屬放在一些關鍵崗位上,認為這樣比較踏實。而正是股東的這種心理使得這些親屬自己也認為他們就是企業中的「特殊群體」,他們經常把手伸的很長,管理一些「份外」之事,而自己卻對一些制度和規則視而不見,他們認為他們的任何行為都是「合理」的——因為他們是「自家人」,甚至有些人乾脆就認為企業是「自家」的,我想怎樣就怎樣。
◆一些老油條。一些成立時間較長的企業中總會有一些「老油條」存在。他們在企業中並非是乾的最好的人,而是在企業中「職齡」較長的人。他們把自己當作「過來人」自己認為他們熟悉企業的方方面面,把別人都當做「菜鳥」,所以行事中多了一些世故和油滑。「說啥都知道就是做不到」是這些人的典型特徵。
◆某些有功者。在企業中總會有些功臣,他們在企業起步時追隨企業老闆「打天下」,甚至對企業的發展壯大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當企業發展壯大後,在這一群體中會有相當一部分人飄飄然,動輒以企業功臣自居,在日常工作中充滿「優越感」,行事時我行我素,高高在上。
◆某些創業者。無可否認,創業者在企業的發展壯大過程中曾經是企業的中堅力量,他們吃苦耐勞、不懼風險、敢於冒險、勇於拼搏,甚至在創業初期不計個人得失......當企業成功後,會有部分創業者認為企業本來就是他們自己的,而「天下」也是他們打出來的,所以在企業中擁有某些「特權」是理所當然的,即使違反一些規章制度也不值得大驚小怪,而認為是正常的。
事實上,在每個企業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大尾巴狼」存在。相對而言,在管理差的企業中這樣的現象更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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