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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期刊寫作中請務必注意作者署名問題

醫學期刊寫作中請務必注意作者署名問題

在醫學期刊寫作或發表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很多關於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通訊作者等方面的疑惑。國內外,論文署名上大致按照這樣的原則:

(1) 盡量由完成主要工作的學生自己執筆寫出論文初稿,作為論文的第一作者;

(2) 如果工作的完成過程中,其他學生(或博士後)的貢獻有限,那麼我作為通訊作者和第二作者,其他學生根據貢獻放在後面;

(3) 如果除第一作者外的其他學生對本工作也有較大的貢獻,那麼依照貢獻分別作為第二、第三作者等,我的署名在這些學生的後面;

(4)如果論文寫作過程中,有校內其他老師的參與,那麼哪個老師的貢獻較大,就作為通訊作者,同時名字出現在其他老師的前面。至於和校外或國外課題組合作的論文,則並未完全遵循以上原則,而是雙方協商決定如何署名。

在中國現階段的學術評價體制中,過分強調第一作者,甚至在年終考評、職稱晉陞時,第一作者的權重遠大於通訊作者,而非第一、非通訊作者的論文則幾乎完全不作數。在科技獎勵、學科評估時,成果的歸宿也只承認第一作者第一單位。這樣的結果,就造成了導師搶學生的第一作者,不同單位的合作者之間爭搶第一作者,在外訪學的研究人員在第一單位歸宿上和現所在學術機構出現矛盾等種種問題。我甚至於聽說過一個例子:一位科研業績很好的副教授因此論文署名從來按照國際慣例,不和研究生搶第一作者,自己作為通訊作者署名在最後;結果到了評教授的時候,竟然被評委指責為自己不做科研,差點沒上。由此可見,中國的學術規範與國際接軌還有相當的距離,關鍵還在學術管理和評價體制上。處理不好,會影響學術合作,引發師生矛盾。通訊作者的具體署名位置,雖有國際慣例,並無完全通行的標準,因實際情況和國情而異。在中國現體制下,作為導師,應該多為學生的前途和未來考慮,根據論文的實際貢獻決定署名次序。而作為高校、科研院所的管理層,更應該考慮到師生關係的和諧和國際慣例,不要從政策制定上逼迫導師搶學生的第一作者。

首先,第一作者通常是論文工作的主要完成人,這一點當無異議。在多數情況下,第一作者也是論文的主要執筆者,但這一點常有例外。例如,不少導師在為頂級學術刊物撰寫論文時,往往親自執筆(這樣寫出來的文章更漂亮,也更容易中),但是仍然把做具體的學生放在第一。近年來,在各頂級學術刊物上,共同第一作者的現象越來越多。這是現體制下看重論文的第一作者、以及科研合作日益增多的必然結果。事實上,很多高水平的科研工作,由多人共同完成,並且可能都起到了關鍵作用,確實很難分清誰的貢獻更大。

再說說通訊作者。設置通訊作者,其原本目的是為了方便讀者和論文作者聯絡。因為學生、博士後等人員的流動性,因此導師提供固定地址(主要是email地址),作為通訊作者。同時,通訊作者也是和編輯部直接打交道的人,往往需要一定的和經驗。在目前科學界的評價體系中,通訊作者被看作是論文學術credit的所有者。在多個課題組平等合作、貢獻相當的情況下,還會出現共同通訊作者。

對於一篇論文,其學術思想來自第一作者還是通訊作者?這點非常難說。一般來說,剛剛入門的學生,多數情況下是根據老闆提出的想法完成工作。對於比較資深的如課題組成員,如高年級的博士生、博士後等,他們的工作獨立性較強,作為第一作者往往對於學術思想的貢獻也很大。就作為通訊作者的導師這方來說,很多的大老闆主要時間和精力都在外面跑經費和拉關係,具體的學術細節常常無暇過問。這種情況下,他們是很可能指出研究方向的人,但是卻不一定是提出具體研究思路的人。

必須要說明的是,關於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署名原則,雖然是有國際通行慣例的,卻因學科、國家和地區、課題組的習慣風氣而異。比如說,歐美的導師,通常作為通訊作者把名字署在最後。而我注意到,日本某個做納米材料的大老闆,從來都是作為通訊作者把名字放在第二。歐洲一個做計算材料學的課題組,則是學生自己投稿、自己做第一作者兼通訊作者,導師並不在文章上打星號。儘管從選題到具體工作和論文修改,導師都是很負責地作出了貢獻。

(來源:科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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