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戀」,孩子成長路上的一場自我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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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戀」,一如怪獸猛虎 ,讓諸多父母聞之變色。
在從事家庭教育的工作中,我經常會遇到父母問以下問題:
「張老師,女兒剛上初一,昨天晚上問我什麼是男朋友,這該怎麼回答?」
「張老師,我家兒子自從喜歡上一個女孩子,成績一直往下掉,我說幾句,他還不聽,尤其不能說女孩子不好的話,馬上要中考了,這可怎麼辦呢?」
「張老師,孩子網戀了,每天抱著個手機和一個比她大很多的男孩子聊天,還發一些無病呻吟的朋友圈,沒收她手機,她還不去上學了,真是拿她沒辦法。您說這怎麼弄呢?」
「只要不影響學習,或者兩個人能夠在學習上相互促進,我還是可以接受他們在一起的。」
`······
總體來說,很多父母對於孩子「早戀」這件事,還是充滿擔心和憂慮的。
今天,我們不談 「是否合適」、不談「巨大危害」、也不談「科學方法論」,我們從發展心理學的角度來談談青春期孩子這一行為背後的意義是什麼。
心理學家埃里克森的人生髮展八階段理論指出:青少年期(12-18歲)的個體面臨的首要任務是自我同一性的確立,對同一性的探索成為青少年關注的主要焦點。換言之,也就是說,這個階段,孩子最想弄清楚的一件事情是「我是誰?」當青少年解決三個問題後,自我同一性就形成了。這三個問題分別是:職業選擇、價值觀形成、性別同一性確立。
所以「早戀」是青少探索性別同一性的一種方式。在這個過程中,他們能夠獲得對自身性別的正確意識,比如把自己看做男性或女性、認識自己的性取向、接納自己的性衝動以及建立浪漫關係和性依戀等等。
在我的諮詢生涯中,我接觸到一個初三男孩兒,前前後後進行了23次的諮詢,他對自己的女朋友可謂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事事維護女朋友,為了女朋友,荒廢學業,與老師為敵,不學習,花錢打遊戲,只為幫女朋友升級,為幫女朋友買一個奢華面膜,在北京跑了大大小小十幾家商店,浪費了一天的時間,只為給自己的女朋友買到一款合適的面膜。
這一喜歡就是三年。然而,前段時間,男孩兒和我說女孩兒要和他分手和別的男孩兒在一起。
我問他為什麼這麼喜歡這個女孩兒,男孩兒說,「不知道哇!我也說不上來,中間也和別的女孩子好過,但就是和她在一起的時候最有感覺。」
換個角度看男孩兒,從學業上看,客觀來講他確實荒廢了很多,成績從班級前5%跌落至後5%。從另一方面看,男孩兒也不是沒有一點收穫的,這段戀情使這個孩子學會了擔當,學會了體貼,學會了照顧他人,了解了自己的擇偶標準是什麼,也更清楚明白自己的人生重要目標是什麼?
他自己說,「原來學習才是最重要的,自己不應該因為她就放棄自己的學業,以後要好好學習。」
有些彎路,必須讓孩子自己走走試試,就像小馬過河一樣,走過才知道深淺;有些彎路,父母代替不了,著急也無用,只能耐心陪伴,靜待孩子在體驗中覺悟。
如果說你的孩子真的戀愛了,請不要一味阻止孩子探索發現自我,父母需要做的,是有原則的陪伴孩子,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陪伴、理解與信任,而不是一味的懷疑、指責和埋怨,當然父母的陪伴與信任不是毫無原則的,而是需要講究方法和技巧的。
所以,換一個角度看,青春期孩子的「早戀」並不是洪水猛獸,而是孩子在嘗試了解「我是誰」的一個自我探索活動。
設計大師山本耀司說:「『自己』這個東西是看不見的,撞上一些別的什麼,反彈回來,才會了解『自己』。」所以,某種程度上來講,「早戀」或許就是這個「別的什麼」,用來引導孩子進行自我探索的「東西」。
奧地利作家斯·茨威格說:「命運饋贈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同樣,命運給予的磨難,也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所以「早戀」未必是洪水猛獸,而是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的「磨難」或「禮物」,聰明的家長與其推拒它,不如理性而欣然地接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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