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競賽也曾源自暴力,奧林匹克精神不是「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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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是電競能否入奧,而是偏見與偏見的傳播。
編輯丨熊宇
上周末,在雅加達—巨港亞運會閉幕式的媒體會上,國際奧委會主席巴赫表示,暫時不確定電子競技能否被納入奧運會比賽項目,他說:「我們不能在奧運會項目中加入一個提倡暴力和歧視的比賽,即所謂的殺人遊戲。每一項奧林匹克運動都起源於真正的人與人之間的對抗,體育是文明的表達方式,如果出現了『殺人』這種行為,就不符合奧林匹克價值觀。」巴赫說,如果電競想要入奧,必須要等這些電子遊戲改變之後才有可能。
儘管不是第一次表達類似觀點,巴赫的言論還是引起了廣泛關注。其實電子競技項目無法入奧並不奇怪,許多棋牌類項目也早有入奧的呼聲,也並未如願。但巴赫所給出的理由卻耐人尋味,可以說是不少人對待電子遊戲的共同態度。
這種態度本身就有違奧林匹克精神。
丨 體育競賽源於戰爭
若論暴力,沒有比戰爭更高程度的暴力。
目前能夠追溯到的最早的體育競賽來自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這一古希臘盛會有五項全能(鐵餅、跳遠、標槍、跑步、角力)、拳擊、摔跤、賽馬、戰車賽跑等項目,這些都是與戰爭直接相關的。格鬥技巧自不用說,鐵餅、標槍、賽馬、駕車都是對戰爭工具的運用。
古代奧運會的參賽選手必須是血統純正的希臘人,體格健全,且需要經受嚴格的訓練。究其根本,是因為古希臘城邦將強健公民的體魄視為國家大事,嚴格的教育和選拔制度,目的之一就是培養他們作為戰士的素質。
不僅如此,古往今來的各個民族的民俗慶典、節日,也常常與戰爭有直接關聯——無論是紀念勝利還是某種哀悼。
馬拉松的故事眾人皆知,它源自於對希波戰爭勝利的紀念——公元前490年,古希臘城邦聯軍在馬拉松打敗了波斯軍隊,一位希臘士兵在勝利後狂奔數十公里,報告勝利的消息之後就倒地死去。現代奧運會的馬拉松項目,正是以傳說中他旅途的長度作為競賽全程(這個長度1921年由國際田聯確認定42.195公里)。
在那時,體育競技的確和戰爭與暴力有所分別,但若大談「體育應不包含暴力元素」,大概只能收穫來自古希臘的嘲笑。
現代奧運會的各個項目也很難說抹去了暴力的痕迹:射箭、射擊等項目都展現了人對於武器的運用;部分項目也很危險,經常出現不忍直視的粗暴犯規;拳擊動不動就打出血來更是比和諧後的電子遊戲刺激多了。
體育競賽在起源上就與戰爭相關,它是對戰爭的抽象,但去除了其中的殘酷部分,轉而強化了其中鼓勵競賽、促成進步的激勵部分。而電子遊戲的發展軌跡其實是一樣的,它把真實世界裡的、可能傷及人命的行為去暴力化,強化它在和平前提下的遊戲性。如果你不贊同體育運動和電子遊戲發展中的這種一致性,我們可能首先要來談談「體育」「遊戲」以及「暴力」的定義是什麼了。
因此,過分強調體育競賽與暴力毫無關聯是荒謬的。你可以說你反對什麼,但你不能說二者沒有關係——它的起源、它的現狀都是最直接的例證。
但是,我們也絕不會說體育就是支持暴力與戰爭的——事實正好相反。
丨 體育競賽追尋和平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奧運會都不是等待標槍、射擊「去除所有暴力元素」後,才將它們納入比賽項目的。在賽場之上,人們都知道標槍、槍械、搏擊來自於什麼東西,沒有人會認為它們是為了比賽專門發明出來的。
人們清楚地知道它們意味著暴力,但人們觀看體育競賽的時候卻不會反覆想起這種暴力。
這就是競技體育本身的魔力。當這些戰爭工具在合理的範圍內,被限定在賽場,不會傷害他人時,問題就與暴力無關,只與勝負和榮譽有關——運動員的職責就是公平地戰勝對手,贏得比賽。
在規則的限定下,原本屬於暴力甚至是戰爭的東西,轉而代表另外一種精神,也就是我們現在稱之為「奧林匹克精神」的東西。
那些「暴力」的東西,並不是等它們不再暴力後才加入奧運會比賽項目,而是奧運競賽及其精神改變了人們對它們的觀點。
在古希臘,奧運會召開期間,古希臘各城邦約定中止戰爭。在奧林匹克運動會舉辦的那幾天,希臘各城邦一片寧和,奧運會的勝利者返回家鄉會受到英雄般的歡呼,一生都衣食無憂。
現代奧林匹克運動同樣有過類似的提議,但世界化的問題更加複雜,最終並沒有什麼戰爭因此而終止。相反,反而有過幾屆奧運會因戰爭而中止的情況發生。儘管如此,奧運會仍然已經做到了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它源自於戰爭,但它反對戰爭。以地中海盛產的橄欖枝為象徵,奧運會成為了和平的代表。
在這個象徵的背後存在這樣一個事實:戰爭的價值在其自身之外。戰爭具有兩面性,一方面人們在其中獲得成就,在各國上古時期的神話中,戰神都佔據極為重要的地位,古希臘哲人赫拉克利特更是曾言「戰爭是萬物之王」。另一方面,戰爭賦予人無盡的苦難,使人失去財產、生命以及自由。
體育競賽所做的,是在避免了戰爭危害的同時保留了競爭:你仍然可以用自己的努力去獲取——在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
既然如此,即便我們承認電子競技中確實含有一些不當的要素,為什麼不認為同樣的變化也會發生呢?
丨 奧林匹克精神意味著置身於進步之中
「更快、更高、更強。」這句話精要地概括了運動員在其職業生涯的全部追求。
在競技體育中,你需要不斷地挑戰自我,竭盡全力去超越他人。在其中你首先需要超越自我,然後挑戰人類可能的極限,它表現的是一件激動人心的事情:在一個領域中一個人的成長與成就。
不單是運動員的追求在提高,奧林匹克運動會本身也在不斷進步與發展中。
在古希臘,無論是運動員還是觀眾,奧運會僅僅允許男性參加,女性連旁觀的權利都沒有;並且,奧運會僅僅允許純正血統的希臘自由民參加,外邦人民和奴隸被排除在參賽名單之外。此外,在奧運會中觀眾的身份比運動員更加尊貴。
現代的奧運會相比之下改變巨大。在當代,男性與女性都有資格參加或觀看運動會;運動會也不再做出地區、階層與種族上的限定;最後,儘管如今的人們存在社會地位與財富上的差異,但作為一個人的平等早已成為多數地區通行的原則。
《奧林匹克憲章》的「奧林匹克主義的原則」中寫道:「每一個人都應享有從事體育運動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並體現相互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奧林匹克精神。」這反映了現代奧林匹克精神開放與包容的特點。
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其原則經過了相當長時間的發展,呈現出一種辯證法式的自我否定的發展:它的項目源自戰爭,但是體育競賽本身反對戰爭,站在反對的立場上,它發展出了不需要流血的競爭形式。最終,它成為了與戰爭完全不同的新的形式。
同樣的,在古希臘時代,它帶有許多時代的印記,諸如男權、奴隸制、種族歧視,但在現代奧林匹克運動中,我們需要它的一些東西,也應該拋棄它的一些東西(只有一個國家的男性參加的運動會在當今可稱不上什麼盛會),因此現代奧運會天然地站在了古代奧運會的對立面。因此,我們最終得到了更合適的現代奧利匹克運動會。
提出現代奧林匹克精神的顧拜旦認為,體育競賽不僅是比賽,更是一種教育人的方式。運動會的國際性、運動形式的多樣性、人與人之間協作、鞏固和平、消除歧視,這是顧拜旦試圖帶來的奧林匹克精神。
丨 電子遊戲或許是不應該入奧,但……
理由不應過於荒誕。
無論說明什麼,都應該具有充分的理由。在這個前提下,如果單單說電子遊戲不應該成為奧運會項目,我其實挺認同。
你可以告訴我電子遊戲誕生的時間還太短,還有待考察,我覺得挺有道理;也可以告訴我一個遊戲周期太短,指不定下屆運動會時遊戲都涼了,我覺得說得也對;你還可以告訴我說電競與圍棋等項目有些類似,沒有先例在前,這樣說似乎也沒問題;你甚至可以告訴我這玩意兒根本就不是體育,所以不能加入運動會,我也勉強能接受。
但如果說「體育是文明的表達方式」,電子競技是「提倡暴力和歧視的比賽」,電子遊戲鼓勵的是「殺人」,不符合奧林匹克價值觀……
體育是否意味著「文明的表達方式」上文已經多有討論,來談談遊戲鼓勵「殺人」的問題吧。遊戲總會設定勝利目標,「擊殺」所象徵的難道是殺戮本身嗎?它所指向的事實上僅僅是「勝利」或勝利的進程而已。
如果要帶著惡意進行揣測,射擊或射箭項目中需要一個標靶,這個標靶象徵著什麼呢?是不是也可以說成是不方便打人於是用一個東西來代替人?當然不是!在射擊場上,一切僅僅關乎技藝,准與不準只代表水平而已。
為什麼到了電子遊戲這裡,就變成了「鼓勵暴力與歧視」呢?
電子遊戲容易誘發暴力,這早就不是什麼新鮮的提法。但事實永遠是,在落後與缺乏秩序的地區遍布暴力,遊戲流行與否並無太大關聯。據Newzoo統計,2017年全球有超過22億的電子遊戲玩家,如果他們都是暴力愛好者,那我們的世界真是岌岌可危了。
《紐約時報》曾經報道過里約奧運會結束後,城市的犯罪率仍然居高不下的問題。在里約熱內盧的學校外牆,你能夠看見密密麻麻的彈坑,2017年,截止10月底,當年全市所有學校都沒有因暴力活動而關閉的天數只有11天,學校經常舉辦躲避襲擊的演習。
想必這不是因為巴西里約熱內盧奧運會加入了鼓勵暴力的項目。
對於人類和平來說,貧窮與無知是最大的敵人,將暴力與歧視歸咎於某種文化載體是荒謬的。
巴赫先生言論的背後,是一群人,乃至一代人對電子遊戲的偏見。儘管他沒有說諸如「所有電子遊戲都象徵暴力」的話,但以「充滿暴力與歧視」作為對「為何電競不能入奧」問題的回答,反映了他對這整個行業的認知。
奧運精神中將「相互理解」放在一個極為顯眼的位置,遺憾的是巴赫先生似乎並沒有做到這一點——他或許並不了解他所評價的事情與人們。
奧林匹克精神是人類某種追求的象徵,也是現世的一個奇蹟。體育競賽在起源狀態與暴力脫不開關係,但最終奧運會以一種儀式將它們變為和平的象徵,它不是等待者,而是改變的發起者。
當然,若論到如此深度,電子競技反而有些當不起了——它本身就是和平年代的產物,不具有如此的轉化價值。同時,電子競技是否入奧其實並不重要,或許它修改了,有朝一日也進入奧運會了;或許它沒有入選,也會如其他運動一般舉辦自己的權威賽事。不論如何,競技體育和電子競技都還會繼續前進、繼續發展。
本文更想談的是另一件事,「奧林匹克主義的原則」說得極好,讓我們再次引用:「每一個人都應享有從事體育運動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並體現相互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奧林匹克精神。」
不僅僅是巴赫先生,許多人談論電子競技,或電子遊戲時,也認為它們是「提倡暴力和歧視的」,這本身是否就是一種歧視呢?即便是其中有不恰當的部分內容,我們應該否定的是這些不恰當的內容還是全部呢?
如果說我們要談奧林匹克精神,不如就從奧林匹克精神所提倡的「相互理解」開始。
原文鏈接:體育競賽也曾源自暴力,奧林匹克精神不是「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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