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權利要求剖腹產,但作為醫生,我也有權利負責任地拒絕你

題圖:Yestone 邑石網正版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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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9 月 22 日 21 時 50 分許,在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發生一起婦產科醫生被患者家屬毆打案件。

產婦孫某丈夫鄭某宇就能否剖腹產問題,揮拳擊打赫醫生,隨後,鄭某宇和女兒鄭某蕊再次對赫醫生進行毆打。

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對鄭某宇依法刑事拘留,考慮到鄭某蕊系在校大學生,得到了赫醫生的諒解,對其採取取保候審。

新聞來源:中國法院網

如何看待北大醫院赫英東大夫被打傷事件?醫患矛盾應如何避免?

知乎機構號:丁香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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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已經非常清晰的展現了整個過程,患者家屬先動手,襲擊醫生。

另外一個問題是,患者有沒有選擇「剖腹產的權利」?或者說當醫生面對沒有剖腹產指征但要求剖腹產的患者該怎麼辦?

首先,醫生沒有義務完全按照患者的要求去做,作為專業人士,醫生從專業角度出發,出於患者利益的考慮,有拒絕患者這種要求的權利。

醫生要做的,是從專業角度判斷,使得自己患者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簡單的聽從患者的要求。

孕婦要求的背後是什麼

這樣一來,對於分娩方式的問題,孕婦自己的要求,也就不能作為醫生判斷的依據。作為婦產科醫生,我也一再強調,分娩方式的選擇,最好還是交給專業的醫生去判斷。

在沒有剖宮產指征的情況下,對於健康孕婦來說,孕婦要求剖宮產,醫生有權利拒絕。

事實上,孕婦「要求剖宮產」並不是孕婦的真實訴求,她不是簡單的想要做個手術,這只是孕婦提出的一個「解決方案」;而她的真實訴求可能是「不想痛了」,或者是「不想繼續焦慮下去了。」

根據相關研究,孕婦要求剖宮產的內在訴求,可能包括以下這些:

  • 怕痛;

  • 對分娩過程恐懼;

  • 想要有一個確定的出生日期;

  • 認為剖宮產比陰道分娩更安全;

  • 擔心陰道和盆底受損,影響以後生活質量;

  • 擔心順轉剖;

  • 希望有一種控制感。

針對以上這些訴求,孕婦們提出了「要求剖宮產」這樣的解決方案,希望以此來實現自己的訴求。但實際上,剖宮產並不能實現這當著的許多訴求,甚至造成反效果。

比如說,患者誤認為剖宮產比陰道分娩更安全。

事實上,如果沒有剖宮產指征,完全健康的女性進行剖宮產,她自己和胎兒所經歷的風險,是要比陰道分娩更大的:剖宮產孕婦產婦死亡率,是陰道分娩的 3 倍;剖宮產發生羊水栓塞的風險,是陰道分娩的 10 倍。

剖宮產並非更安全,而只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當陰道分娩要經歷更大風險時,剖宮產才成為一個選擇。

再比如說,患者擔心自己無法承擔疼痛。

事實上,剖宮產並不會減少疼痛,它只是在手術過程中接受了麻醉,那時候不痛;但是術後還是要承受疤痕的疼痛。而且,分娩的疼痛是生理性的,而手術的疼痛是病理性的。

分娩是人類可以承受的最劇烈的生理性疼痛,也就是說,這個疼痛人類還能受得了;而對於病理性疼痛,就沒有極限了,有的人可以因為劇烈的創傷性疼痛而休克。

因此,剖宮產手術並不能真正緩解產婦的疼痛,而只是把疼痛時間推後了。

當患者提出要求,醫生該怎麼做

對於以上種種情況,當孕婦提出剖宮產要求時,醫生應該了解孕婦的真實訴求,從專業角度給出建議,儘可能的滿足訴求,而不是簡單的聽從孕婦去做剖宮產。

雖然目前國內醫生和孕婦的溝通不夠,在滿足孕婦訴求方面做的並不到位,但是還是應該儘可能的在這些方面進行改善,比如學習安慰孕婦,比如使用各種鎮痛的方法,而不是就要去做剖宮產。

讓患者一味地追求剖宮產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至還可能帶來新的問題。同時,不問清原因,簡單的就聽從孕婦要求去做剖宮產,是違背醫療原則的。

如果一個健康孕婦,要求做剖宮產,醫生沒有充分告知和勸說,就滿足她的要求做了手術,然後如果發生了嚴重後果,比如產婦死亡,那麼這個醫生是要承擔很大責任的。

就算孕婦本人簽字,也不能減少這個責任。

因為孕婦不具備相應的醫學知識,她的選擇可能是錯誤的;而醫生有義務告知相關信息,去糾正這個錯誤。

同樣,產婦在分娩過程中要求剖宮產,醫生通常都會拒絕的。

因為分娩過程中,大多數產婦是處於非理性狀態,她們的要求不能作為參考。不少產婦分娩時會說:「醫生,你殺了我吧,我不要生了!」「醫生,我還是死了算了!」這種「要求」,醫生當然是不會滿足她的。

因此,如果產婦是在分娩過程中要求剖宮產,而此時沒有剖宮產指征,即使產婦簽署知情同意書,如果發生嚴重後果,由於當時產婦的心理狀態可以被認為會影響她的判斷決策,這個簽字有可能會被認為是無效的,醫生也是要承擔責任的。

所以整個分娩過程中,醫生對於具體情況的把握,對於專業原則的遵守,至關重要,而不應該輕易的被孕婦的要求所左右。醫生拒絕剖宮產手術,這不是對患者權利的侵權,恰恰相反,是對醫療原則的堅守。

當然,也存在這樣的情況在醫生和孕婦充分溝通,孕婦完全清醒地了解相關風險的情況下,仍然要求剖宮產。

比如,對於某個孕婦來說,孩子在某一天出生,在她看來比生命都重要,即使充分了解風險,她仍然堅持剖宮產,這種時候,到底要不要這個手術,不同醫生持不同觀點,確實是一個醫學上的爭議點。

而之所以產生爭議,不是因為所謂的孕婦的權利,而是在於對於什麼才是「最符合孕婦自身利益」這個標準,不同人會有不同的觀點。

所以,這真的是一個單純的醫學問題,而不是什麼法律問題,或者什麼人權問題。

當孕婦提出要求時,不是簡單的滿足那個「解決方案」,而應該給出更好的方法解決孕婦的真實訴求。當然,這需要醫生的擔當,對醫生有很高的要求。

寫在最後

我希望各位醫生同行們,不要因為這件事情過度擔心,而應該堅守住專業的底線,繼續敢於拒絕不合理的剖宮產要求。

而對於大眾來說,對自己不了解的專業領域,不宣洩情緒,不發表議論,恐怕就是最大的貢獻了。

最後,對醫鬧事件堅決不能容忍。最近丁香園的同事想做溫嶺戕害醫生事件五周年回顧報道。當我們聯繫很多當事人的時候,他們或以淡忘,或不願接受採訪。王雲傑醫生已經去世五年,連恩青已經被執行死刑。死刑帶來案件本身的終結感,讓人們也很快就忘了這些傷痛。

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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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因工作關係,和赫英東醫生相識。

拋開赫醫生北大醫學博士,以及十多年的臨床經驗不談,即使是作為朋友,他也絕對稱得上是百里挑一值得信任的好友。

從得知他出事的那一刻起,就覺得像《心術》里的場景出現在身邊,總覺得有點恍惚。

最近生病,這幾天都在跑醫院打點滴,也接觸了很多醫生,但憑良心說,公立醫院裡,像赫醫生那樣平易近人的少之又少。

說起赫老師的工作能力,那更是全行業有目共睹的,不僅搶救了很多危重的產婦,還發表了許多重要的學術論文和演講,代表北大第一醫院多次參加各種醫療技能比賽,並獲得第一的殊榮。

甚至到什麼地步呢?

因為已經是副主任醫師,平時接手的大多都是有高危指征的產婦,有些甚至是南方邊遠山區的患者。

為了不給這些患者造成額外的經濟負擔,赫大夫甚至會主動透露自己的聯繫方式給患者,為的就是讓她們可以不用再在app上付費諮詢自己,可以省一筆錢留下來補身體養孩子。

多麼無私的一位好醫生,如果這樣的醫生因為替同事說了幾句仗義執言的話,就被來自首師大學生,及其父、其母(事件中的孕婦,並非赫醫生的患者)肆意毆打,那誰能說得准,下一次被打,甚至喪命的又是哪位醫生呢?

作為一名普通患者,我真心覺得,醫生也是一份工作而已,我們沒必要拿救死扶傷的遊標卡尺去精確丈量什麼,因為公道自在人心。

人心換仁心。

只有人心,才能留住妙手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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