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歧視亞裔案要開庭!這些亞裔自己先「辯」了一場
哈佛大學被控歧視亞裔申請學生案,定於美東時間15日在位於波士頓的美國聯邦地區法院開庭審理。
當地時間14日,波士頓出現兩場亞裔美國人的集會。
新華社記者
劉傑
攝
一場在波士頓市中心科普利廣場,數百名亞裔參與,普遍中年以上,為人父母。打出的標語包括:「
以多樣性名義進行歧視是錯誤的
。」「族裔背景不應傷害我的錄取機會
。」另一場在相距約5公里的哈佛廣場,幾十名年輕學生參與,膚色各異,以亞裔居多。打出的標語包括:「
保衛多樣性
」「我支持平權法案
(Affirmative action),
因為平等不等於公平
。」第一場集會由多個亞裔教育維權團體發起,旨在聲援此番將哈佛告上聯邦法庭的「學生入學公平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他們指控哈佛大學多年來「
非法使用事實上的種族配額、刻板的種族偏見和更高的標準
」,在招生時對亞裔申請學生進行歧視。哈佛大學否認這些指控,聲稱招生時考慮種族因素是出於保障校園多樣性的需要,且亞裔在哈佛錄取學生中的比例約達23%。
第二場集會組織者主要是一些哈佛大學亞裔學生,他們支持校方立場,主張維護平權法案,「
(族裔)多元的校園是更好的校園
」。連日來,這起官司頻繁登上美國主流媒體的要聞和評論版塊,
民眾普遍預期最終會打到聯邦最高法院。
優質大學教育機會,牽動天下父母和學子的心。但這場訴訟之所以成為美國輿論焦點,最緊要之處不在於哈佛,也不在於亞裔,而在於對美國社會影響巨大的平權法案今後應存應廢,何去何從。這不僅關係到教育平權,也直接影響兩黨政治博弈以及所有少數族裔普通民眾的生活。
平權法案是上世紀60年代美國民權運動主要成果之一,其背景和演變頗為複雜。大體說來,主要內容是在大學招生、就業機會等方面照顧少數族裔等弱勢群體,其初衷是保障人們不因「膚色、宗教、性別或民族出身」受到歧視或不公平對待。
但隨著時間流逝,平權法案的著眼點逐漸轉向保障「族裔多樣性」。與此同時,不斷出現白人學生或求職者投訴受到「逆向歧視」。雖然同樣身為少數族裔,亞裔卻普遍被加之以「成績優異」的刻板印象,許多亞裔人士痛感自己也成為「逆向歧視」的受害者,抱怨自己不得不攀越較其他少數族裔高出一截的名校門檻。因此,在他們看來,平權法案本來旨在消除種族和性別等歧視,反而製造了針對他們的新的歧視。
在科普利廣場,亞裔團體領導人和代表相繼在集會上發言,指責平權法案使許多表現出色的亞裔學生僅僅因為與生俱來的族裔背景,就失去就讀心儀大學的機會,呼籲美國一流大學在招生時不再考慮種族因素,讓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利。
「學生入學公平組織」負責人愛德華·布魯姆曾幫助多名白人學生打反對平權法案的官司。
他在集會現場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
打官司的目的,是「終結哈佛針對美國亞裔申請學生的歧視性行為……在錄取過程中對所有族裔一視同仁,不再考慮種族因素」。
「哈佛可以在不歧視的同時實現多樣性」。
新華社記者
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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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組織者之一、美國亞裔教育聯盟主席趙宇空對新華社記者說,亞裔申請學生從學業到課外活動都表現優異,但在哈佛等頂尖大學的人格特質評估中一直被打低分,這是沒有根據的種族偏見,不僅很不公平,而且給許多亞裔學生帶來難以承受的學習負擔,導致許多心理問題。
他說,名校錄取可以考慮社會經濟因素,向貧困學生傾斜,但不應考慮種族因素。
不過,在哈佛大學內,不少年輕學生卻有著不同的想法。
新華社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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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加州華裔廚師家庭的大四學生陳珊妮說,她支持平權法案,支持哈佛大學招生時考慮種族因素,並將就此出庭作證。
陳珊妮說,在她看來,關於亞裔美國人受到平權法案消極影響的假設是不正確的。在美國,亞裔的確面臨歧視,她也支持哈佛針對隱含的種族偏見修改招生政策,但這起官司只是試圖在招生過程中去除種族因素,並非解決問題之道。
哈佛大三學生弗朗西斯科·莫托斯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他是出生在美國的拉美裔移民,是家裡第一代大學生,和許多少數族裔學生一樣,能進哈佛正是受惠於平權法案的幫助。
他說,許多少數族裔學生來自鄉村和偏遠小鎮,家庭貧困,欠缺資源,沒錢聘請升學顧問或私人教師,很多人不得不打工,沒時間從事課外活動,得不到外界幫助。平權法案既是這些學生擺脫困境、擴大求學機會的途徑,也把來自各種地方和環境的學生帶到了同一座校園。
莫托斯說,高校招生除了學業成績,最重要的衡量因素應該是學生的成長背景和奮鬥歷程,應當考慮到社會經濟地位會直接影響學生的學業成績。平權法案或許需要重新進行結構性改革,但絕對不應該廢除。
展望哈佛這場官司的前景,莫托斯說,他相信最終會交由聯邦最高法院裁決,但不管結果如何,這場官司對任何一方都有積極影響。
「如果改革平權法案,就應當讓所有人受益。不一定平等,但應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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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李大偉
記者:徐劍梅 胡友松
編輯:王申 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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