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語言才是革命與啟蒙的語言:近代中國的「漢語拉丁化」運動


作者=湛曉白

來源=《學術月刊》


揆諸近代歐洲國家的歷史可以發現,民族國家的建構主要以語言、種族、宗教及共同的歷史經驗等作為基本的社會文化依據。其中,致力於在各階層和族群中推廣統一的國家語言,成為民族國家形成過程中相當普遍的歷史現象。在中國從天下國家向現代民族國家的歷史轉變中,追求民族共同語的努力,則主要體現為國語運動的持續展開。國語運動歷經周折,最終以北方方言為語言基礎,創製了具有統一讀音、語彙、規範語法並適用於全體國民的共同語言。這一運動由專家學者和民國政府共同推進,它無疑代表了中國語言現代化運動的主流取向。 

與此同時,民國時期其實還曾出現過一種有意對抗國語運動的潮流,即1930年代後勃興的漢字拉丁化運動。漢字拉丁化(時人又稱之為「拉丁化中國字」「拉丁化新文字」或更為簡明的「新文字」)主要由左翼文化人發起,是一場具有鮮明政治色彩且持續時間超過20年的激進文字改革運動。漢字拉丁化運動的激進性,不僅表現在其徹底廢除漢字的決絕態度,還體現在其猛烈批判國語運動的姿態。國語運動原本已內含著地方性(方言)和民族性(國語)之間的深層衝突,拉丁化運動則不僅放大了這一衝突,還將民族自決和階級革命等政治議題引入其間,最終表現和凝結為一種相當特殊的主張——書寫方言口語。此種語言主張,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代表了左翼對民族共同語問題的主流看法,不僅在當時激起了很大輿論反響和社會爭議,而且在1949年新生的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仍在語言學界、文學界頗有餘響,甚至一度影響到了國家的語言政策規劃。 

在史學界,儘管關於漢字拉丁化運動的個案性研究並不少見,但綜合研究卻鮮有突破性進展。尤其對運動所揭櫫的「拼寫方言」這一核心主旨,一直以來都缺乏細緻的歷史考察。本文對這一核心語言觀念之淵源流變的歷史考察將揭示:拉丁化運動試圖以代表大眾的「普通話」來替代「資產階級的國語」,讓各種方言都平等地構成「普通話」的語言資源,這種看似偏頗的主張,既是對國語運動固有內在矛盾的「矯枉過正」式回應,更是階級政治框架制約下的歷史產物,可以說,它與20世紀上半葉中國的政治文化思潮之間有著很深的糾葛與互動。其中,馬列主義經典尤其是列寧關於民族共同語的論述,是影響左翼和中共文化人理解語言問題的關鍵思想資源。拉丁化運動中頻繁出現的「國語」「普通話」和「方言」這些關鍵詞,也由此超越了單一的語言名詞,而演變為承載政治訴求的特殊概念。因此,本文的研究也期待能為今人反思近代中國語言與政治的複雜關係,提供一個具體個案和一種新的視角。 

漢字拉丁化運動的由來與特色 

五四之後,在「全盤反傳統」思潮的鼓噪和趨新文化心理的輻射下,從工具性能角度認定西方拼音文字優越且有可能取代表意性的漢字,逐漸成為新文化人中一種具有相當普遍性的認識。這種認識在文字改革實踐上的具體體現,即是分別於20世紀20年代末和20世紀30年初誕生的「國語羅馬字」和「漢字拉丁化」這兩種最具代表性的拼音方案。 

國語羅馬字方案(為行文簡潔起見,後文統稱「國羅」)主要由語言學家趙元任創製,其主要鼓吹和推動者則包括錢玄同、黎錦熙、白滌洲、劉復、林語堂、蕭迪忱、周辨明等國語統一籌備會的骨幹成員。這一具有典型學院氣質的拼音方案,於1928年在國民政府大學院獲得正式通過。儘管「國羅」方案具有表音功能健全等突出的技術優勢,又被賦予了合法的官方身份,但是,一方面其時教育部在國民語文教育中著力推行的乃是「注音字母」,另一方面「國羅」派向來不注重社會宣傳,以致其傳播始終局限於專業的學術精英圈子。

正是在這樣一種歷史語境中,漢字拉丁化方案在20世紀30年代初浮出了歷史地表。1930年前後,受蘇聯、土耳其等國家拉丁化運動促動及「國羅」方案合法化的直接刺激,留蘇的瞿秋白、吳玉章等在莫科斯東方共產主義大學等單位漢學家郭質生、史青萍的協助下,創製了後來被簡稱為「北拉」的中國北方話拉丁化方案。該方案的最初推廣,體現出濃厚的國際共產主義革命色彩,實際上被納入蘇聯正在展開的龐大文字拉丁化改革之中。 

1933年該方案經左翼世界語者聯盟引進中國,並藉助1934年大眾語論戰的歷史契機,開始真正進入大眾的視野。大眾語論戰之後直至1937年初,配合反對國民黨文化復古主義的鬥爭,部分左翼和中共文化人從文化大眾化視角,對漢字拉丁化進行了密集的宣傳,使其成為當時文化戰線上一個頗具熱度的文化議題。在左翼思潮席捲知識界的20世紀30年代,拉丁化倡導者訴諸大眾立場,憤慨揭示漢字造成的文化階級壁壘,因之吸引了相當數量的青年,並在輿論上迅速形成了壓倒「國羅」的優勢。1936年之後,伴隨著全面抗戰的爆發和中共政治路線由階級鬥爭向民族革命的轉移,以及國民政府對驟然勃興的拉丁化運動實施查禁,漢字拉丁化的宣傳熱度有所下降。不過,由於戰時民眾教育和抗戰動員的迫切需要,拉丁化方案得以真正進入教育實踐領域,1940年在陝甘寧邊區政府被完全「合法化」,且被指定為邊區冬學運動中的「掃盲」文字。但是,由於抗戰形勢的急速變化和中共文化民族性意識的覺醒等深層原因,冬學掃盲運動和拉丁化協會、幹部學校在1943年亦基本陷入停頓。此後直至內戰結束,拉丁化運動整體趨於低落,聲勢不復從前,但上海和香港兩地仍有堅定的支持者繼續從事方案改進和理論宣傳。 

作為繼「國羅」而起的一種拼音化實踐,漢字拉丁化運動的展開,幾乎始終是在與前者的對抗中完成的。作為採用同樣字母形式的兩種拼音化方案,「國羅」與拉丁化方案的差別,不僅存在於聲調和讀音規則等技術性層面,更集中體現於語言主張——拉丁化派一度明確質疑國語的合法性和普遍性,力主將區域性的方言作為文字書寫的對象,而「國羅派」則擁護國語運動,主張拼寫統一的國語。相較而言,拼寫方言不僅關係到民族共同語形成路徑的選擇,還牽涉到民族主義、階級政治、地方認同與國家認同等敏感問題,是拉丁化運動政治文化訴求的集中體現。本文試圖經由對這一語言主張形成演變及其政治文化意涵的追索,來透視近代中國歷史上語言與民族主義和黨派政治之間的複雜糾葛。 

批判「國語」和重構「普通話」

作為漢字拉丁化運動事實上的奠基人,瞿秋白在這場運動中扮演的更多的卻是「隱形人」角色,至少在勃興之後的拉丁化運動宣傳中很少看到他的身影。儘管晚近的一些相關研究已經對瞿氏發起「文字革命」的歷史語境做了相對深入的揭示,然而,我們還需進一步追問,瞿秋白是如何受到馬列經典關於「民族共同語」論述的影響的?他在「國語」「普通話」與「方言」之間建構了一種怎樣的相互關係?這種語言觀念與之後的拉丁化運動存在何種實際的思想關聯? 

瞿秋白對語言文字問題的專門論述,最早始於1929年他在蘇聯出版的《中國拉丁化的字母》這本小冊子,之後他帶著「蘇聯經驗」進入到中國語境,在1931-1932年文藝大眾化論戰期間發表了《新中國的文字革命》等多篇長文,予以系統和深入的闡述。瞿秋白撰寫的上述文章,在批判五四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和五四新文化的整體框架下,從學術和政治的雙重角度,對「漢字羅馬化」(註:即拉丁化)之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做的反覆論證,提出了涵括日後拉丁化運動理論的基本議題。正是在「漢字羅馬化」的論證中,瞿秋白從批判國語、白話等五四新文化的語言成果入手,明確提出要用「普通話」來取代現有「國語」。 

瞿秋白對民族共同語問題的認知是從批判國語入手的,因此我們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國語運動的歷史邏輯。正如諸多已有研究成果所指出的,現代意義上的國語普及運動在中國始自清末,後與新興的白話文運動合流,共同聚合為民族國家的語言規範化運動。民國時期,國語作為鍛造現代新國民、摶成現代民族國家的重要媒介,在語言文字學專家組成的教育部讀音統一會和國語統一籌備會等官方機構的推動下,確定其基本內涵,並得到民國政府教育行政權力的認可,逐步進入國民教育-知識的傳播體系。就近代中國這樣一個擁有眾多民族語言和地方語言的複合民族國家而言,「國語」語言合法性地位的確立至少需要應對來自以下三個層面的挑戰。 

第一層面,即由漢民族共同語升格而成的國語與其他少數民族語言之間的地位關係。由於漢民族語作為溝通媒介具有事實上的優越地位和普遍性,清末即已初步確立了漢語作為超越單一族群、地區的帝國語言的法定地位。20世紀20年代國語教育納入國家的統一規劃之後,既強調國語教育的主導地位,同時保留各少數民族地區教育機構教授本民族語言的權力,成為民國政府所明確規定的民族語言政策。不過,由於國語事實上的優勢地位以及政府邊疆民族治理模式的制約,當時民間和官方的主流論述一直更為強調「吾國五族之民果用一致語言,自無不同之意志」的整合需求,表現於語言政策則是過於偏重主體民族語言同化這一目標,因此在當時即激起了一些蒙藏少數民族代表的不滿。

第二層面,即漢語內部標準方言與其他地方性語言的權重關係。國語專家意識到,從可行性來講,「我們並不能使無數種的方言,歸合而成一種的國語」,務實的方式是遴選一種自然性的現實方言為國語之基礎方言,同時吸納其他方言語彙為國語之充實。方言的此種定位即是胡適所言的「候補的國語」和黎錦熙口中的「遊離的國語」。至於何種方言具備升級為「國語」的資格,胡適立足於語言本身認為:「第一,這一種方言,在各種方言之中通行最廣。第二,這一種方言,產生的文學最多。」黎錦熙則從綜合的政治經濟角度做出補充解釋,「因為交通上、文化上、學術上,政治上,向來都是把北平地方作中樞,而標準的語言照例必和這幾項都有關係」。

第三層面,即國語如何才能更好地代表全體國民。儘管國語運動專家圍繞著國語標準語音發生過激烈爭議,在以糅合各地語音的「國音」和較為純粹的「京音」二者之間爭持不下,他們對「國語」究竟以何種語言為書寫語言對象認知也不盡一致,沈兼士宣稱國語乃「同一政治團體之中有勢力的多數人民所使用之語言」,周作人則指出民眾語言或者國語的對象,「並不單指哪一部分」,而是國民全體之意。儘管這些主張看似帶有階級傾向,但這些主張本質上主要是基於語言價值的現實考量而非階級分殊意識作祟,其基本目標仍是創製適用於國民全體的公共性語言。 

整體而言,就如一些學者所概稱的,國語運動所代表的乃是超越單一民族、地方、階級的典型語言民族主義模式。但是,自瞿秋白的革命理論來審視,則掩蓋在國語運動表面合法性邏輯背後的是非法的權力關係,有待一層層地予以揭示。從瞿秋白試圖經由蘇聯語言學家來發起對「南京官方的草案」(指「國羅」)的攻擊來看,他對國語的批判顯然是極為刻意和用心的。 

首先,瞿秋白重點指控了「國語」以主體民族漢民族語為國家語言的民族主義邏輯。其實早在1926年1月也就是瞿秋白任教上海大學社會學系時,在名為《現代民族問題講案》的講課提綱中,他就已經將國語視作資產階級民族主義的重要表徵,批評過資產階級以語言統一之民族主義名義實施民族壓迫和階級專政。在1931年開始系統地論述「文字革命」之後,他便將對「國語」政策的理論性批判轉變為更具體的歷史批判。針對時任國民政府教育次長的劉大白1929年發表的「統一的漢字和統一的文腔」(即現代白話)具有「統一文化和同化異族」之力等標榜民族主義的言論,瞿秋白1931年專門撰寫《羅馬字的中國文還是肉麻字中國文》的長文予以尖銳抨擊。經由瞿秋白「以階級對抗民族」的政治祛魅後,為文化民族主義者所稱道的具有文化大一統之功的漢字,被解構為「階級的文字」以及漢唐清帝國向宗藩文化殖民的工具,至於民國政府試圖藉助現代書同文——「國語」政策來同化異族則被諷刺為政治臆想。在稍後發表的《新中國的文字革命》等文中,瞿秋白還多次態度激烈地反對「強迫統治民族的言語為國語去同化異族」,認為「回族、西藏族、蒙古族、黎、苗、彝族,這些弱小民族,絕對沒有學習中國話的義務」。

其次,瞿秋白還譴責了國語運動對地方性語言的壓抑和宰制。他的基本觀點是,民族共同語是民族政治、經濟、文化統一後的必然產物,是各地方言充分同化直至消亡後的語言結晶,因此在政治經濟不統一的中國,國語「沒有可能簡單的採取一種純粹自然的語言——某地方的方言」,「如果要用同文政策——就算用現代人話之中的一種北京話,來做標準國語,而抑制各種方言的發展,那亦是反動的,而且是不可能的」。國語運動客觀上加劇了各方言不平等系事實,瞿氏的此種指責確有其針對性,然而進一步參照其在《鬼門關以外的戰爭》一文中的相關表述來看,他將此種不平等絕對化地理解為國語完全擯棄、禁止其他方言,則已是誤解。當然,此種「誤解」在當時文化界其實並不少見,只是其他人未見得會如瞿氏一般提出異議。對於方言作為語言本身的特性,瞿秋白的描述則具有一定的矛盾性,他既十分認定方言的獨立性和彼此差異,但又同時始終在強調方言被「普通話」吸納和彼此同化的趨勢。

最後,基於「等級制度的統治,特別在文化生活上表現地格外明顯」這一基本認識,瞿秋白否定了語言的公共性,而將階級立場貫穿到了他對國語的研判當中。大致地說,白話文是書面語,國語則是以白話文為基礎但又另外包含統一語音等要素的規範性語言,二者都以北方方言為基礎,在指涉上多有重合。由是之故,瞿對新式白話的批評往往包裹在其國語批判之中。瞿秋白剖析道,正如同五四式新白話是「歐化的紳士」的專利,「官話」本身就是「官僚主義的代名詞」一樣,所謂代表國民全體的「國語」,也不過是由教育部「文字專家的學閥」製造出來的書面語言的統一。在瞿秋白看來,「言語是日常生活裡面的東西,不是大學院裡面的學閥所能夠統一的」,語言的統一隻能是出自大眾的方言口語的真實統一,循此標準,則專家們所標榜的國語的普遍性和統一性就成了一種虛構。 

在揭示「國語」背後多重權力關係的同時,瞿秋白重新釐定和建構了「普通話」這一原來與「國語」指稱相近的概念。瞿秋白將語言放到政治經濟的社會轉型以及相應的階級力量變化中去理解,他指出,一方面,隨著經濟、政治、文化中心的南移,由各方言融合而成的統一漢民族口頭語已初步形成,這就是流通於南方大都市、出自新興階級之口的「普通話」;另一方面,因語言的統一過程尚未真正完成,各地方言和地區性的「普通話」依然存在。他進而指出,伴隨著「統一經濟機體的形成」,以及各種方言的不斷同化和消亡,「普通話」才會最終成熟定型。依循上述判定,瞿秋白提出當下最合理的語言文字策略,是以只具雛形的普通話文字滿足公共性需要,同時允許方言文字並存,二者形成一主一輔的格局。

從上述論述不難看出,瞿秋白所構想的「普通話」,被定位為單一的漢民族共同語,它依據民族平等和階級合法性理念,遵循典型的自下而上的語言融合路徑,與國語在生成邏輯和政治意涵上確乎有了本質的區別。國語與「普通話」的對立,就被建構成了口語/書面語、精英語言/大眾語言、單一民族語/多民族共同語的多重對立。然而,一旦落實到語音、語彙、語法等語言實質要素層面的探討,則「普通話」的概念性和想像性特徵顯露無遺,以致「普通話」事實上與有確定語言內涵的國語之間無法明確切割。這在瞿秋白的諸多論斷中都有體現,如「普通話大半和以前國語統一籌備會審定的口音相同,大致和所謂北京官話的說法相同」,「用漢字的文言和北方話做本位的普通話」,是「現在普通話的基礎」,等等。 

儘管瞿秋白做了諸多細緻的學術性鋪陳,但他圍繞著「國語」「普通話」「方言」等關鍵詞所建立的獨特認知框架,明顯受到其他外在思想理論的強烈制約。首先,我們必須將其置於馬列主義經典著作關於民族共同語的論述傳統中去理解。不少研究者都談到,瞿秋白受到20世紀20年代末在蘇聯被奉為權威的語言學家馬爾語言理論的影響。不過,嚴格說來,馬爾所倡導的語言階級性理論以及語言融合理論,其實在他之前的馬列經典著作中也不難找到相似表達。比如馬克思既闡述過「方言經過經濟集中和政治集中而集中為一個統一的民族語言」,又從語言的分化層面談論過資產者有「自己的語言」。恩格斯和之後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家拉法格則更明確地分別論述過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貴族和其他社會階層使用不同習慣語的事實。應該說馬爾理論對包括瞿秋白在內的左翼文化人影響甚大,尤其是他的語言融合論,充當著瞿氏批判國語與方言關係的理論依據,但我們不應該忽視馬列主義經典中類似論述可能起到的強化作用。 

更直接的影響還來自列寧、斯大林和蘇俄的民族語言規劃模式。由於俄國民族構成極端複雜,在列寧那裡,民族語言不再是一個單純的理論問題,而變成了與現實民族政策和蘇聯語言規劃緊密關聯的政治議題。確實,只須稍加對照即可看出,瞿秋白對國語的意識形態批判及背後賴以支撐的民族自決、「以階級對抗民族」等政治理念,實際都是對列寧相關理論的複述。關於此點,學者楊慧已有詳論。他指出,在十月革命前的1913、1914年間,列寧曾多次闡述過這一觀點:一方面,肯定民族語言的統一是推動資本主義發展、統一國內市場進而創建民族國家的重要條件;另一方面,又基於俄國無產階級反對資產階級的現實政治鬥爭的需要,以民族自決為理論武器,對資產階級自由派的「義務國語」主張和政策進行了反覆的政治批判,並在政治宣傳中經常性地使用「無產階級使用的各種語言」等表述。在筆者看來,列寧的影響還體現於,他不僅一般性地駁斥了自由派所鼓吹的「文化統一」「民族文化」等「精緻的民族主義」口號,揭露他們以此分化無產階級的政治意圖,還徹底否定了這一民族主義的具體體現——以俄羅斯語為「國語」和在其他非俄羅斯民族中強制推行「國語」的政策,強調各族民眾平等享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權益這一基本原則。另外,蘇聯的語言政策基本不涉及方言問題,但是列寧、斯大林等人做出「各民族語言必然會融合為一種共同的語言」的判斷,已暗含了將處理各民族語言的平等、尊重原則套用於方言的可能,瞿秋白對方言的維護很可能間接受到了這一邏輯的影響。蘇維埃共和國建立之後,為了鞏固新生政權,實行的也正是建基於列寧的上述主張之上的各民族語言平等政策。在中共緊緊跟隨共產國際和蘇俄步伐的20世紀二三十年代,瞿秋白的「全盤引用」並不奇怪。不過,值得強調指出的是,作為為數不多能直接閱讀俄文文獻的革命理論家,瞿秋白對這些問題的譯介和探討在黨內仍保持了某種前瞻性。這種前瞻性既體現在實踐層面,即他從1921年起已在黨內較為系統地介紹蘇聯民族理論、情形及政策,其中就著重宣揚了各民族語言平等和發展少數民族文化這一點,後來中共蘇維埃政權直接援引並將其確立為基本的民族政策,瞿秋白應在其中起到了直接推動作用;體現於理論層面,即是瞿秋白對國語的多角度批判和對「普通話」的想像性建構,在左翼中間開啟了一種經典的共同語認知模式,由此奠定了拉丁化運動的理論框架和語言導向。 

瞿秋白的上述核心論點,與1931年9月海參崴召開的中國文字拉丁化第一次代表大會章程的導向,是大體一致的。響應1930年斯大林在聯共十六大所做的報告,拉丁化大會章程規定,為了建設「形式是民族的、而內容是國際的、社會主義的、中國工人及勞動者的文化」,為了形成「勞動群眾口頭語言之書面文字」,漢字拉丁化運動應當「反對資產階級的所謂『統一國語運動』,所以不能以某一個地方的口音作為全國的標準音」,「現在先用北方口音作標準來編輯教本和字典,以後再進行其他地方口音作標準的編輯工作」。由於已從蘇聯回國的瞿秋白並未參與章程的擬定,甚至對拉丁化方案已在遠東華僑中推行並無所知,可以斷定他對大會並無「幕後」指導。從陳獨秀在1928年即已表態反對國語並創製了四種方言拼音方案來看,「反國語,寫方言」已經成了少數有意於文字改革的左翼文化人的共識,拉丁化大會只是將這一共識公開和明確化了。但是,在早期漢字拉丁化方案的創製和理論建設中,瞿秋白無疑充當著絕對的主力,起著「導向」作用。 

擱置「普通話」與推崇方言口語 

如前文所述,瞿秋白奠定了拉丁化運動的基本導向,但由於他發表相關文章時拉丁化方案尚未真正引入國內,且蘇聯召開的海參崴大會在國內只有極為零星的介紹,因而實際上是在拉丁化運動藉以興起的大眾語論戰中,他的上述語言主張才得以廣泛引起注意的。 

在1934年6月開始的大眾語論戰中,「普通話」「國語」「方言」及其相互關係,重新成為論戰的焦點。基於對「大眾」一詞的不同理解,論戰者對「大眾語」的定位也一直都既模糊又多元。以黎錦熙為代表的少數論者認為,國民和大眾既是同一個概念,國語和大眾語是「同實而異名」,其對象都是國民全體,並不具有「階級性」。更多的論者則認為大眾是與智識階級相區別的特定階層,大眾語則是服務於這一特定階層、相比五四白話更通俗的一種語言,與「國語」「普通話」等象徵普遍性的共同語概念不能並置。左翼文化人的聲音比較特別。他們接續了瞿秋白的論述,在較為一致地反對國語的前提下,將大眾語理解為既屬於大眾又超越於大眾的民族共同語。因此事實上,大眾語變成了可與「普通話」置換的同義詞。但是,在這一共識之外,左翼文化人對方言本身以及對大眾語或者說普通話與方言之間的「權力」關係,有著並不統一的認知。以魏猛克、樂嗣炳為代表的一些作家則認為,瞿秋白提出的「現代中國普通話」就是大眾語,它已基本形成,但又不如瞿所言可以「容納各地土話」,「它是竭力避免各種土話」,他們不認可方言的價值,認為「土話是原始的,沒有進步性的語言」。胡風則代表了一種具有一定普遍性的中立觀點。他在不同文章中均強調書面白話在形式和功能上充當著「大眾口語的基礎部分」,認為書面白話和口頭方言應當共同地構成大眾語的基礎語言。另外一種更偏激的觀點,則來自葉籟士、流冰、胡繩、聶紺弩、焦風、應人等人。這一撥人也認為普通話就是大眾語,但目前它還過於薄弱且遠未成型,因此亟需以真正出自民眾的方言口語來予以充實。這些拔高方言的論者,也正是國內最早一批推廣漢字拉丁化的骨幹人物。據參與論戰的葉籟士的回憶,這些人多是當時世界語者聯盟(簡稱語聯)成員。他們在左聯的指示下,依託《中華月報》等左翼刊物,帶著宣傳漢字拉丁化的自覺加入了論戰,先是有意識地製造了一種「反對國語贊成方言」的集體性聲音,之後再順勢將倡導拼寫方言的拉丁化方案推向前台。當時的世界語者普遍信奉馬爾語言融合理論,以及該理論預設的方言——民族語——世界語之標準進化路徑,因而他們從提倡世界語到轉向倡導方言並未感到有思想障礙。

在大眾語論戰之後直至1937年初,拉丁化運動因密集宣傳而造就了廣泛輿論影響力。聶紺弩、胡繩、葉籟士、之光等幾人,作為這一時期拉丁化運動最主要的宣傳者和闡釋者,在集中力量批判「國羅」這一主要對手的過程中,更明確系統地闡述了大眾語論戰中已初步提出的論點,圍繞著方言書面化這一核心原則做了反覆論證,形成了較為統一的意見。在整體繼承瞿秋白理論框架的同時,這一時期拉丁化派在思路上又有了相當的變化。 

首先,拉丁化派進一步地渲染國語的「帝國主義」色彩,更加偏激地強化了中國只能建立單一民族共同語這一原則。這種偏激表現於兩方面,一方面是基於捍衛民族自決和少數民族語言權益的政治考量,堅持中國絕不可能建立多民族公用的國語,「至多,我們只能承認,在漢族中間是需要一種統一的民族語的」(62);另一方面為了論證此點的合理性也為了回應反對者的質疑,一些拉丁化支持者甚至援引瑞士一國中有多種官方合法民族語言流通的例子,來反證語言的統一併非民族或國家統一的必然條件。

其次,基於對方言所代表的階級屬性和語言價值的獨特認知,拉丁化派一邊倒地表現出了對方言的絕對推崇。 

代表大眾,是拉丁化派賦予方言的基本階級屬性和身份標籤。在拉丁化派的論述中,書寫方言口語的拉丁化運動和書寫國語的「國羅」方案,代表了兩種不同的階級立場。魯迅也聲稱他所以支持拉丁化而排斥「國羅」,不在於方案的「粗疏與精密」,而在於「由來和目的」,而由來和目的又主要取決於所選擇的書寫語言對象。在國語不普及和戰爭造成事實割據的狀態下,大眾的真正需要乃方言而非國語,強調大眾啟蒙比語言的統一更為緊要,又為拉丁化運動支持方言提供了有力的理據。當然,歷史地看,各種貼近中下層社會的拼音化實踐,從早期的教會方言羅馬字到清末切音字運動,其實都傾向於拼寫方言。 

階級立場之外,拉丁化派又從語言發展的內在規律角度,論證了發展方言是通往語言統一的必經之路,從而極大地提升了方言的語言地位。同樣是從馬爾的語言融合理論出發,堅持自下而上的語言統一路徑,但拉丁化派與瞿秋白的結論並不相同。拉丁化派認為,在落後的半封建社會的中國,體現方言同化和集中趨勢的「全國普通話」並未真正形成,實際還處於方言歧出和不斷融合為民族語的過渡期。對「普通話」是否業已形成的不同判斷,又直接導致了對方言的不同定位。拉丁化派比瞿秋白更徹底地貫徹著語言融合理論,倡導絕對的語言平等,甚至宣稱:「在言語從綜合到統一的過程中,決不是由一種言語來征服、消滅其他所有的言語,卻是每一種言語都在新形成的統一語言中占著一部分的地位。」

就這樣,在拉丁化派的理論建構中,方言作為「大眾的語言」這一身份,與作為導向民族共同語的「地方性語言」這一身份,在左翼的階級話語和民族話語上實現了對接和統一,一致地論證著方言書寫的正確性。但是,沿著此種邏輯推演,則民族共同語的建設必然會被簡化和等同於方言的發展。胡繩正是據此斷言:「國語沒有,民族語不夠用,剩下來的便只有各地方的方言土話了」,「建立民族語的問題,可以說就是發展方言的問題。因為只有在各區方言高度發展之後,交溶的機會才加多。而民族語的形成也才能較快地實現。」這意味著,拉丁化派既反對國語,又不肯承認瞿秋白用以取代國語的「普通話」,最終將方言口語推舉成民族共同語建設的主角。這種可以概稱為「方言至上」的口語化取向,不但顛覆了國語運動的主導邏輯,也與瞿秋白此前的思路有了相當偏離。 

拉丁化運動方言取向的特殊性,需要我們在一個更大的方言潮流中辯證地去把握。在20世紀上半葉,與國語運動相伴而來的是一種重新發現和肯認方言的文化自覺。大致地說,這種肯定有著幾種典型角度。一種角度來自方言文學運動。五四以來的文化和新文學書寫,自然是對國語和白話的踐行,如茅盾所言儼然以北方方言文學為主流和正宗,於是文學創作者基於書寫語言語彙匱乏的切身經驗,從辭彙角度對方言文學的呼籲一直未絕於縷,這是從文學書寫實踐層面對白話和國語壓制地方性的本能反抗。其他的角度則主要是來自左翼文化界所秉持的階級論。基於文化大眾化的訴求,左翼文化界整體上對方言持認可和利用的態度。從20世紀30年代的大眾語論戰直至1940年代民族形式的論爭,都可以見證這一明顯的趨勢。拉丁化運動包含著與純粹方言文學運動同樣的訴求,即認定「普通話的語彙很少,表現力、表現方法都非常不充分」,認為方言辭彙經過洗鍊後可以成為有表現力的書寫語言;同時它又從屬於寬泛的左翼文化運動,看重方言的階層性,但其方言取向仍有著區別於二者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主要在於,非拉丁化派的方言鼓吹,是在認同方言口語與白話書面語並存的前提下展開的,而拉丁化派則是走向了單方面推崇方言口語的極致。 

各界對方言拉丁化的質疑與批評 

用拉丁化漢字來書寫方言的原則,不僅見諸《拉丁化概論》等發行較廣的著作當中,且在《太白》《生活知識》《清華周刊》等左翼刊物上被頻繁地宣傳。遵循拼寫方言的基本原則,大眾語論戰之後,支持拉丁化運動的個人和研究團體就創製出了大量方言拼音方案。依據方言分布的情形,1931年第一次漢字拉丁化大會曾將全國劃分為北方、廣東、福建、江浙以及湖南廣西五大方音區域。但是,運動中實際制訂的方言拼音方案,遠比1931年的劃分更加細化,以致每一大方音區下都出現了幾種以地區或縣為單位的方言拼音方案。據時人統計,至1936年底也就是運動發起僅兩年,即已至少推出了包括廣州話、潮州話、廈門話、福州話、江南話、上海話、南京話、寧波話、無錫話、溫州話、漢口話、藍田話、四川話、廣西話等十幾種方言拼音方案。除此之外,拉丁化派還著手少數民族的文字拉丁化工作,相繼研製了蒙古語和苗族語的拉丁化方案。與此同時,還出版了一些方言拉丁化雜誌及課本,在無錫、南京、廣州等地還成立了方言研究會團體。

拉丁化派對方言拉丁化的宣傳和具體實踐,因應了戰時群眾動員、抗戰宣傳的需求,彰顯出了政治民族主義色彩,因而能夠超越黨派和階級範疇而為其他一些民主人士所接受。1936年初推出的《我們對於推行新文字的意見》的公開宣言,由陶行知草擬,徵集了包括蔡元培、柳亞子、孫科等共計680多位各界名流簽名。反對國語、書寫方言的主張在這份具有影響力的文獻中得到了明確和公開的表達。參與簽名的郭沫若等人在事後還專門撰文支持方言拉丁化。這說明,從大眾語論戰逐漸明朗的書寫方言導向,無疑在20世紀30年代產生了相當的影響力,在1940年民族形式的論爭中,胡風就將十年來的文化大眾化運動的貢獻,歸結為「方言文藝和方言土話的拼音化底要求這兩個問題的提出」。

然而,方言拉丁化在形式上破壞了語言文字的統一民族形式,在理論上解構了國家民族主義的歷史合法性,這使得它在發酵為輿論熱點的同時,招致了來自不同的文化群體和政治力量的極為強烈的非議、質疑。 

首先,拉丁化派對國語運動和「國羅」的密集攻擊,勢必激起「國羅」派的回擊。儘管「國羅」派因各種原因不能形成論戰的群體效應,但也不乏凌厲的反擊。一方面,「國羅」支持者提醒「拉化字運動者在攻擊國語的存在之前要睜眼看事實」,並針對拉丁化派對國語之民族壓迫等方面的指責,一一予以反駁;另一方面,「國羅」派的中堅人物黎錦熙等人,又反過來攻擊方言拉丁化的溝通缺陷和不能表達高深文化的缺點,進而確認書寫國語的正確性。「國羅」派的反駁儘管言辭激烈,但著眼點仍在語言文字的工具性層面。 

其次,方言書寫造成的文字「分而治之」的當下事實,直接被視作民族文化統一和國家政治統一的威脅,因而招致了「國羅派」以外的其他社會人士的批評。此種批評,主要彰顯的是大一統的文化民族主義立場。 

在維護漢字的人們看來,漢字是構建民族文化認同、維繫文化一統的有力要素,書寫方言則背棄了「書同文」之歷史傳統,無異於文化分裂。維護漢字而反對漢字拉丁化者,既有餘家菊這樣的國家主義者,亦有秉持文化民族主義立場的純粹學者。錢穆、張世祿、呂思勉等一批學者,較為一致地褒揚漢字跨越時空的穩定性和消融方言的同一性,肯認其「有裨於民族和文化之統一性者為功甚大」,譴責方言拉丁化分裂社會和磨滅民族意識。師承瑞典漢學家高本漢的語言學家張世祿,從語言文字學的專業角度論證民族語言與民族文字之間有不可割裂的適配關係,明確反對漢字拉丁化。1939年,張世祿在《社會科學》雜誌上撰文指斥方言拉丁化「直令同文之國,一變而為『出疆數武,筆札不通』」,發出「文字趨於分歧,其將何以維繫國家民族之統一」的嚴厲質問。此前從未對拉丁化發表意見的胡適,也在1936年與周作人的通信中表示:「我們必須充分利用『國語、漢字、國語文這三樣東西』來做聯絡整個民族的感情思想的工具。這三件其實只是『用漢字寫國語的國語文』一件東西,這確是今日聯絡全國南北東西和海內海外的中國民族的唯一工具。」在拉丁化運動處於最高潮之際,胡適以「用漢字寫國語的國語文」為「唯一工具」的說法,無疑是意味深長的。 

再者,在社會輿論中有「分裂之虞」的方言拉丁化實踐,不啻為國民政府壓制拉丁化運動提供了更加「堂皇」的理由。本來,拉丁化運動欲廢除漢字,又直接否定由政府推進的國語運動,自然不見容於當局。就民國的實際情形而言,方言和地方政治的關係較為複雜,並不存在必然對應的關係,拉丁化運動的宣傳也始終在澄清方言與民族共同語的辯證統一關係。然而,亟於鞏固政治統一的國民政府,對方言與地方認同之間的曖昧關聯本就有所警惕,國共兩黨對立的現實則使得此一問題分外尖銳和敏感。何況,將方言解讀為宗法時代「地方主義」和「同鄉觀念」之語言遺留的觀念,即使在左翼知識分子中間也並不稀見。另外,正瘋狂侵略中國的日本帝國主義者,也的確曾企圖假手拉丁化運動,以方言文字為媒介建立獨立的廣東國、福建國,以實現其分裂中國的政治野心。加之,抗戰爆發後激起了高昂的文化民族主義浪潮,更使得政府維護民族語言文字統一的立場更顯正當。1938年4月國民黨中央宣傳部發布通令即明確指出,此前取締拉丁化運動的兩個主要原因,一是該運動「時被反動分子利用為宣傳工具」,一是倡導方言「足以妨礙國語之統一運動」,「與國人公認之語言統一,為現代國家條件,背道而馳」,肯定其雖有「徐圖國語統一之志」,「然其實現,必甚困難」。同年5月,國民政府教育部官員向中央社記者發表公開談話時,斥責拉丁化運動「廢除漢字,足以破壞民族文化之統一,拼切方音足以阻礙國語教育之進行」,態度則已是完全的否定。鑒於聯合抗戰的需要,1938年下半年國民政府曾對拉丁化運動予以短暫解禁,允許其以「學術研究」的形式存在。只是解禁不到一年,國民黨中央黨部旋又明令取締之。如果聯繫國民政府教育部1942年曾發布公告明令將「漢字」改為「國字」之事實,及其背後所散發的強烈的統一民族國家意志,則當局對拉丁化運動查禁的態度自不難理解。

如果說國民黨中宣部和教育部的公告因代表官方意見因而措辭較為委婉,那麼國民黨文化人以個人名義對方言拉丁化的攻擊就堪稱猛烈了。任職於國民黨中宣部的文人張滌非,這方面的言論最多態度也最為激烈。1938年至1940年期間,在國民黨中宣部主管下的《文化建設》《抗戰嚮導》《勝利》等刊物上,張滌非陸續發表了《中國統一與中國話拉丁化》《土語拉丁化再論》《中國文字拉丁化糾謬》等數篇文章,後又將上述文章結集出版了名為《土語拉丁化批判》的專著,對方言拉丁化大加撻伐。張滌非援引馬克思主義理論,指出中國處在消滅封建割據促進資本主義統一的歷史進程中,五四以來「提倡國語,廢除土語」,正是順應資本主義政治、經濟、文化統一的時代需要,拉丁化運動反對國語統一運動而訴諸「封建主義的小邦」的方言土語,乃是在政治上迴向封建割據的歷史倒退,是對馬克思唯物史觀和階級鬥爭學說之曲解。儘管張滌非對方言做出了完全否定性的評判,而拉丁化派則對方言予以多角度肯定,然而在不同的判斷背後,二者又真實地共享了社會形態決定語言性質這一語言進化論邏輯。在這一進化論邏輯中,國語統一無疑彰顯著現代性,方言則確實與傳統的「封建性」「地方性」同構。左翼作家祝秀俠和魏猛克在大眾語論戰期間之所以否定方言,依據的正是此一邏輯。對於拉丁化派來說,基於馬克思主義理論他們必須承認而不是否認方言的「封建性」,而這自然構成對方言的否定。面對這一矛盾,胡繩、聶紺弩等給出了「批判性地接受」方言的標準答案,又經由對國語之「虛假」統一的揭批,證明了地方性語言在過渡時代的價值,從而至少在理論上實現了自洽。然而,這畢竟只是拉丁化派的自說自話,在拉丁化派以外,承認國語統一的進步性畢竟是一種更普遍的認識,張滌非的批判也因此仍有其力度。不過,作為以積極反共聞名的國民黨人,張滌非攻擊拉丁化運動是徹底的黨派政治,指斥方言拉丁化為中共地方割據的圖謀,都說明政治攻擊而非學理「糾謬」才是他批判的真正目的。

面對社會各界對方言拉丁化的質疑與批評,拉丁化派從不同層面予以回擊。聶紺弩、拓牧等人主要強調了方言拉丁化各方案之間在拼寫技術層面的統一性。史布金等人則從統一民族語言的合理方式這一層面,論證方言拉丁化並非「不要統一」,「而是要真正的統一」。也有人反駁人群或國家能否統一取決於「物質的厲害」關係而非語言文字,間接維護方言拉丁化之合理性。由於沒有觸及拉丁化如何適應現階段共同語的需要這一核心問題,上述的反駁均顯得缺乏足夠的說服力。 

不過,拉丁化陣營中的少數骨幹人物,則因此對方言拉丁化的偏激取向及其內在危機,產生了相當的警覺。1936年胡愈之發表於《生活日報周刊》的《新文字運動的危機》一文,代表了當時對這場運動最深刻的反思。胡愈之嚴肅地指出,方言拉丁化表面繁榮背後潛藏的兩種危機,一是目前的拉丁化漢字所記錄的口語蕪雜而不精密,只有地方性而無普遍性,還不配稱之為真正的文字。二是拉丁化派一味地順從於語言分歧的現實,毫無標準地推出各種方言拉丁化方案,實際是放棄了促進語言統一的人為努力,「把文字當作了口頭語的奴隸」。針對後一種也是更為明顯的危機,胡愈之提議必須嚴格限制方言新文字的泛濫,重新回到制定五至七種方音區標準文字的既定方向,並且正式提出應當重新制訂全國性的拉丁化標準文字的統一方案。在文中他還一反之前拉丁化派全盤否定國語運動的偏激立場,客觀地肯定了其局部促成語言統一的歷史成績,強調了民族解放鬥爭時期建立民族統一語的刻不容緩。這種建立標準語的明確自覺,明顯是對運動初期片面而極端的方言拉丁化取向的反撥。 

但是,胡愈之對拉丁化運動危機的警覺和糾偏,並沒有立即激起其他拉丁化支持者的共鳴,反而被視為「有毒理論」和「歪曲的論斷」,招致了嚴厲譴責。廣州的《新文字周刊》很快就出版專號對該文予以集體「清算」,《生活知識》刊物上也有讀者撰文嘲笑胡愈之「在方言連交溶還沒有的時候,卻要求在現在『創造全國拉丁化標準文字』」,是犯了真正的「左傾幼稚病」。

共同語與方言並重 

總體而言,抗戰時期和抗戰勝利之後,在方言與標準語問題上,類似胡愈之式的理性認知在拉丁化陣營內得到了更多的認同。大約從1937年初開始,在可能喪失民族語言文字的強烈民族危機意識刺激下,「國羅」派與拉丁化兩派也以《語文》月刊為公共平台,展開了相對平和的對話,在對話中雙方均表露出和解的意願。1938年之後伴隨著中共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方針的確立,拉丁化運動的政治文化定位有了較大的轉變,進一步確定了團結「國羅」派以建立「語文聯合戰線」的策略。

抗戰爆發尤其是1938年六屆六中全會召開之後,中共政治話語的重心由階級鬥爭轉向民族解放,明確主張建立各階級、各民族聯合的統一抗日戰線。中共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觀念也發生了重要的變化,體現為民族政策由偏重民族自決轉變為促成建立各民族聯合的統一國家,觀念上則形成了多民族共存的整體性的「中華民族」的自覺認同。配合著中共上述政策導向和觀念的轉變,拉丁化倡導者不再宣揚建設單一民族共同語,語言的階級論色彩也大大淡化。 

拉丁化派與「國羅」的初步和解,同時也意味著他們較為切實地感到了推行「共同語」的必要。1938年3月,跟隨國民政府從南京撤退到漢口的拉丁化運動骨幹焦風、葉籟士等人,與曾經數度論戰的對手——國語羅馬字支持者王玉川在經過面談協商後達成共識,確認了雙方認可的五項基本原則,其中一項就是「土語通過國際化字母而書面化的工作,和在土語中間推行一種『全國共同的輔助語』的工作,在眼前有同樣的需要,可以看環境的『需要』和『可能』,同時分頭進行」。由於拉丁化運動一直缺乏統一的組織和領導機構,「漢口協商」代表的只是焦風等少數拉丁化骨幹的意見,相比之下,1939年倪海曙草擬、陳望道修改,經上海拉丁化新文字研究會多次討論後通過的《拉丁化中國字運動新綱領草案》,則是更具廣泛代表性的一份綱領性文件。《草案》對運動的政治意義和方言拉丁化問題上做出了重新表述。與海參崴大會所確定的國際主義文化革命的目標不同,《草案》裁定現階段拉丁化的目標乃是發展「形式是方言的,內容是民族革命的大眾語文文化」。《草案》在重申堅持方言拉丁化基本原則的同時,又明確申明了「同意把北方話作為今天中國方言中的區際語,在這過渡的時期里,來擔負起未來民族統一語的一部分任務」,同時刻意強調在技術上應更加註重維持方言方案和北方普通話方案的統一性,在語彙上則提倡克服方言語彙的地方性而提升其普遍性。 

1940年之後,拉丁化陣營更進一步地明確了「北方普通話」作為主導方言的地位。1940年在《草案》基礎上修訂而成的《拉丁化中國字理論大綱》進一步地指出,北方普通話作為歷史上形成的「中國各省人大致可以共同懂得」的語言,應當「在語言的統一過程中,起主導的作用,使方言的和合更為具體」,這是拉丁化派對北方方言事實主導地位的明確承認。這樣一來,「北方普通話」的作用已庶幾接近於標準方言。曾經在方言書面化問題上相當左傾的聶紺弩也在1946年撰文表示,八年抗戰促進了方言口語的融合,使得「統一語的需要性比以前大大增加了,那麼國羅派以流動性的人民為對象,致力於統一語的拼音化,拉新派以土著居民為對象,致力於方言的拼音化,兩者盡可相輔相成,並行不悖」。

1949年8月中共贏得內戰勝利的前夕,吳玉章在致毛澤東的信中,已從多民族統一國家的立場建議以北方方言為「全國語言」發展之標準。在經歷過片面而絕對地「方言拉丁化」時期之後,拉丁化運動的主力陣營終於較為一致地達成這一相對趨於合理的共識。當然,這種共識之外,認為「共同的標準語是應該有的,但應該在方言之後」,甚至認為「區際語」的提出還根本不到時候的簡單化意見也仍然存在。而且,承認應當以北方方言為主體建立「區際語」,也並不意味著對語言融合理論的遽然放棄。前述吳玉章致毛的信中就仍贊成各地區和各民族各有其方言拼音文字。1949年新生的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圍繞著是否方言拉丁化也仍有持續的討論,直至1955年拉丁化運動結束才宣告終結。

語言與意識形態

上述對1949年前漢字拉丁化運動核心語言原則的考察,大致揭示了這樣一個歷史進程——瞿秋白經由對國語運動的否定性批判,重構了一種以普通話為主、方言為輔的語言發展格局,而勃興之後的拉丁化運動則在對瞿氏理論的揚棄中,經歷了一個從主張方言口語至上到強調共同語與方言並重的演變。拉丁化運動理論的發展演變及其導向的特殊性,既直接受制於外在的政治意識形態,又內在於中國語言現代化運動之中。 

首先,拉丁化運動的外在政治性體現於,它對現代中國民族共同語問題的批判和重構,主要藉助了馬列主義關於「民族共同語」系統論述尤其是列寧的相關理論,是對蘇俄語言政策和語言理論的直接套用。通過訴諸階級論框架和民族自決原則,瞿秋白將國語運動的大一統民族主義邏輯解讀為實質的權力關係——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和主體民族對弱小民族的語言壓迫。與之相對,「普通話」則被建構為代表大眾的單一漢民族共同語,成為承載民族平等和特定階級政治訴求的普遍性語言。諸多的民族主義理論和歷史學具體研究已經充分說明,民族共同語的建設總是伴隨著複雜的政治和文化權力競爭。國語運動當然也不例外,但它同時也是對歷史語言遺產和現實語言格局的繼承。相較之下,「普通話」則毋寧說是一種體現政治理念的想像性語言,儘管伴隨著中共政治政策和話語的轉變,其階級色彩和單一民族指向都在逐漸稀釋。根據王東傑的研究可知,經由左翼文化人的廣泛使用和社會傳播,「普通話」作為指稱共同語的概念本身,在與「國語」的名詞競爭中,成功地擴大了社會認同度。1955年國家語委正式規定了「普通話」作為國家標準語的合法地位,明確定義其「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新政權實際沿用了「國語」的語言標準卻擯棄了「國語」這一歷史概念,這深刻地說明了新中國對左翼語言運動政治意涵和歷史影響的象徵性繼承。

其次,從瞿秋白開始的拉丁化派對國語運動的批判,又真實地內在於中國的語言現代化運動之中,並折射出民族共同語建設過程中深層的內在矛盾。在國語運動的展開過程中,國語和方言始終構成一種矛盾的張力關係。一方面,正是在國語運動的刺激和帶動下,才有了語言學界對方言的調查研究和方言文學運動的興起,方言也確實被調動起來參與到尚很薄弱的「國語」的建設當中,甚至嚴格說來就連「國語」本身也是一種方言,茅盾就說「白話文學」只是「北方方言文學」;另一方面,國語運動為了貫徹普遍性和統一性的邏輯,又勢必造成對其他地方性語言的壓制和改造。國語運動的「大一統」訴求促使其必須選擇一種優勢的地方語言為基礎,同時它也付出了犧牲方言口語多樣性的代價。1925年錢玄同在為顧頡剛編纂的《吳歌甲集》一書所作序言中,就曾指出國語運動為了統一,不惜使方言中原本「辨別很微細的詞兒混淆起來,用意思相近而涵義較廣泛的——其實就是較不真切的——來代替」,從而犧牲了「涵義非常真切,辨別務極微細」這一方言最大的優勢。綜合觀之,國語運動激發了方言的「覺醒」,無疑為拉丁化派論證方言的重要性提供了有利論據;國語運動製造的方言不平等關係,則又適足成為其批判的靶向。拉丁化運動的方言取向,在階級立場之外,同樣包含著謀求地方語言平等的理想主義訴求。因此儘管瞿秋白指責「國語」完全擯棄方言可能是一種自覺的「誤解」,聶紺弩、胡繩等人以語言融合理論為支撐試圖讓各種方言完全平等地參與共同語建設也並不現實,但它確實是對「國語」與方言緊張關係的一種「矯枉過正」。另外,在各方面因素的作用下,拉丁化陣營內部也在逐漸地糾正既往的偏頗,承認了現階段需要共同語以及共同語應以北方方言為主導的客觀事實。 

誠如學者所言,在民族主義的歷史進程中,地方性方言作為地方語言和地方文化形式,在文學表達上有其容留空間,但只能構成民族共同語和民族形式的附屬部分。各方言語彙的差異性並不允許被過分強調,因為它會削弱和衝擊普遍性語言的堅實合法性,這是民族主義下的語言「潛規則」。1950年7月,《人民日報》刊登了由李立三翻譯的斯大林最新語言學論著,文中徹底地否認了馬爾的語言融合理論。與此同時,20世紀50年代初期的方言文學討論,也最終達成了一種出自語言學家、較為各方接受的結論,即是各方言只是「表面形態上音韻系統的差別」,這與國語運動時期趙元任等語言學家的結論是一致的。1955年10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正式通過了在全國推廣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的決議。保留「普通話」概念,將方言重新還原為相對「普通話」而存在的純粹地方性語言,這是新中國對這場運動語言主張的最終裁定。歷史重新回到了塑造民族國家文化同一性的既有軌道。在民族危機深重的1930、1940年代,拉丁化運動倡導方言,雖然有失偏頗,但有其複雜動因和演變過程,需要歷史地加以理解。這場運動不僅始終洋溢著真切而樸素的大眾啟蒙熱情,而且,它以誇張乃至變形方式呈現出地方言與普遍語言之間的張力,在現代民族國家框架之下仍將或隱或現地長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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