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故鄉》有感

讀《故鄉》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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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曾在《(吶喊)自序》中談到,1898年他第一次離開老家紹興,「想走異路,逃異地,去尋求別樣的人們」。在1919年12月,他回到老家紹興接母親到北平生活。《故鄉》就是根據這段真實經歷為藍本演繹出來的。當然,這件事只是作者寫這篇文章的觸發點,我們更應該了解的是其所在的社會背景。

在《故鄉》中,以「我」回故鄉為線索,描述了「我」回故鄉——在故鄉——離故鄉的所見所聞,文中理想與現實的場景交織,耐人尋味。

文章開篇就寫了「我冒了嚴寒,回到相隔兩千餘里,別了二十餘年的故鄉去」,在此,可以看出「我」回家之急迫,也可以知道「我」已多年沒有回家鄉,二十餘年的思鄉之情,唯有通過幻想年少時的那個美麗的故鄉以得到些許情感慰藉。然而,現實的故鄉真如想像中的那麼美好么?

不得不說,「時候既然是深冬……沒有一些活氣。」現實的故鄉縈繞著的悲涼的氛圍,使「我」當頭一棒,不禁懷疑「這不是我二十年來時時記得的故鄉」?後來「我」只能安慰自己,「故鄉本也如此」,「這只是自己心情的改變罷了」。然而,這兩個故鄉真的一樣嗎?

不,那是兩個不一樣的故鄉。「我」理想的二十多年的故鄉,它是美麗的。它跨越了「院子里高牆上的四角的天空」,無比廣闊。這理想的故鄉,是現實的,是「我」年少時真實經歷的,但是它又是虛幻的而理想化的,是常被束縛在四角天空的年少的「我」在與少年閏土相處中構建出來的充滿孩子純真與美好的世界。在這個美好的世界,「我」沒有少爺身份的傲氣與尊貴,少年閏土沒有打工人家的卑微與麻木。我們是在雙方地位平等的基礎上交流著天下的新鮮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們不知道的一些事。」當我們漸漸長大,人愈發的成熟,認識到世界的冷酷無情,當童心不在,就看到了現實中那灰暗與殘破的故鄉。

在我理想的故鄉里,那「紫色的圓臉,頭戴一頂小氈帽,頸上套一個明晃晃的銀項圈」 可不就是少年閏土嘛。他還會捕鳥,看西瓜和管猹,有著說不盡的「無窮無盡的希奇的事」,年少的他,是多麼活潑開朗、聰明能幹。然而,時過境遷,再見他,卻是「先前的紫色的圓臉,已經變作灰黃,……像是松樹皮了。」如此麻木獃滯的神情,哪裡還見得一點當初的活潑。見到「我」,他由歡喜到凄涼,由顫動到恭敬,最後道出一聲:「老爺」。當初無話不說的小夥伴,終是「隔了一層可悲的厚障壁了」,讓人如何不感到心酸?

理想故鄉與現實故鄉的巨大差距,「我」以心情的改變作為原因。事實是這樣么?也許是吧。年少的「我」,本是家景挺好的少爺,對於身邊打工人的神情,對於那四角天空,早已習以為常了,便不會有其他想法。唯有閏土在海邊經歷的我們往常不知道的事,才會讓「我」驚奇,一記便是二十餘年。那麼為何長大後的「我」看到了故鄉的另一面?此時的「我」,不再是地主家的少爺,而是現代知識分子,接受過良好的知識教育,回到故鄉,因立場不同,便看出了現實故鄉存在的問題,那歷史遺留下來的階級觀念,仍然深入農民心中,從未拔除。那農民生活的困頓,竟使得曾經活潑的人變得麻木獃滯,多麼驚奇!

理想再美好,卻是記憶中沒有影像,沒有言辭的。現實再殘破,再凄涼,卻是真實存在的。但幸好「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許希望渺小,但是還是有機會改變現實故鄉,向理想故鄉前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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