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幫助孩子集中注意力?
今天咱們把《有吸收力的心靈》這本書說完。在第二篇解讀中,我們已經知道蒙台梭利對於幫助性格有缺陷的兒童,提出的方法是——為孩子提供環境,讓孩子找到ta感興趣的東西,孩子一旦把注意力能夠集中在ta感興趣的東西上,有缺陷的性格就有機會得到修復。可見,集中注意力在蒙氏教育理論和實踐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今天咱們要說的就是關於培養孩子注意力的問題。
1、注意力是兒童創造個性的基礎
為什麼蒙台梭利把兒童的注意力提升到如此重要的地位呢?如果你已經閱讀了這本書的前兩篇解讀,就不難理解這一點。因為蒙氏認為,兒童的性格是依靠自己創造出來的,兒童創造自己性格的方式就是依賴一個ta所感興趣的東西。所謂感興趣,就是兒童願意把自己的注意力和心思花在這件東西上,兒童就是這樣,通過自己的勞動來發展自己的個性,所以蒙台梭利才說「兒童發展最重要的問題是集中注意力的問題」。從這個角度思考一下,你就完全明白一個6歲之前的孩子,如果注意力集中不起來,或者說在生活中找到不到能夠讓兒童沉迷其中的東西,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特別要說明的是,在兒童沉迷的東西中,電子遊戲、看電視等除外。
沿著這個方向,我們可做這樣一個推理:既然兒童是依靠自己來發展個性的,而使用的策略是把注意力集中到外在的東西上,那麼,對於正常兒童來說,能夠把注意力集中到外在事物上這一定是天生的品質,換句話說,兒童天生具有高度集中注意力的能力。如果兒童的注意力是後天形成的,就不能說兒童是依靠自己的勞動來發展個性,因為在兒童發展自己的個性之前成人必須幫助兒童形成注意力集中的品質。但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培養過嬰幼兒的注意力,除非我們明顯地發現孩子無法集中注意力的時候,才想起來要關注並培養孩子的注意力。這就像在正常情況下,我們從未覺察到自己有一個頭的存在,只有我們頭部不適的時候,這才引起我們對頭的關注。
事實上,從實際觀察中,我們也很容易得到實證,從七八個月大的嬰兒,到三四歲的孩子,他們從能夠接觸到外界事物開始,就一直對外界環境保持著極高的興趣,不論是一把勺子,還是一隻臭襪子,只要讓小嬰兒抓到手裡,便如獲至寶,不斷把玩,或在手裡翻來覆去,或放進嘴裡品嘗撕咬,大有一種不把這個物件研究透徹誓不罷休的氣概,如果這個時候媽媽膽敢把東西從孩子手裡奪過來,那絕對會上演一場歇斯底里的嚎叫,這嚎叫似乎要摧毀整個世界。
當孩子能直立行走之後,雙手被解放了出來,從此孩子獲得了更大的探索能力,ta對自己能觸及到的任何東西都保持著極大的興趣,或許是一塊石頭,或許是一隻微小的蟲子,抑或是一片樹葉。如果我們能夠仔細觀察一下這個階段的孩子,我們就完全能夠明白蒙台梭利提出的「有吸收力的心靈」和「敏感期」是怎麼一回事了,孩子正是靠著天生的好奇心和專註度,通過對環境進行直接吸收來發展自己的個性的。
2、成人對孩子注意力的干擾
但凡是注意力出了問題的孩子,都是成人胡亂干涉孩子的活動導致的結果。我們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總是存在很多錯誤的認識。在很多父母的觀念里,認為只有那些聽話的、不犯錯的、安靜的孩子才是好孩子,與此相反的,就是壞孩子。蒙台梭利在這本書中對這些方面做了詳細的探討,她把成人眼中的「好孩子」這些特徵概況為三個主題:服從與意志、犯錯以及紀律性。就是因為父母總是希望孩子成為自己心中的「好孩子」,進而胡亂干涉和擾亂孩子的正常發展,從而破壞了孩子的注意力。下面,我們簡單說一下蒙台梭利對這三個方面的認識。
服從與意志
服從就是我們經常所強調的聽話,當孩子能夠到處跑動的時候,我們就要求孩子聽話。但我們不知道服從和意志的能力是後天發展的結果,而不是先天的能力。我們從一開始從沒要求過孩子要集中注意力,因為這是孩子天生就具備的品質。蒙台梭利認為,孩子服從命令的發展要經歷三個階段,分別為「反覆無常」、「服從命令」和「服從權威」。簡單說就是剛開始的時候,對於同一件事,孩子一會聽命令,一會又不聽命令,慢慢地就能發展到盲目服從命令,最終會發展到服從權威,所謂服從權威就是孩子有了判斷力,可以選擇性地服從命令。
而服從的發展,與孩子意志能力的發展密切相關,所謂意志能力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為孩子能夠實現自己意願的能力,比如,孩子想要客廳沙發上的玩具,但如果他還沒有能力爬到沙發那兒,他就沒有發展出意志能力,這個時候,即便我們再怎麼向孩子傳達命令,也無濟於事。我想大多父母都不會向還沒有學會爬的孩子傳達這樣的命令。但是,我們卻總是向三四歲的孩子傳達各種阻止孩子活動的命令,我們經常會命令孩子「不要做這個」、「不要干那個」,這和命令不會爬的孩子去拿玩具一樣的荒唐,因為三四歲的孩子必須通過運動和勞動來發展自己的個性,你阻止孩子活動,就是在妨礙孩子發展自己的個性。
犯錯
我們對錯誤的認識,非常膚淺。我們總認為犯錯,尤其是犯低級錯誤是不可饒恕的,當孩子在考試中把最簡單的題做錯時,父母對孩子的態度就是最強有力的證明。我們從來沒有認識到錯誤對人類的意義,如果我們不犯錯,就不會有發展。如果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不犯錯,就沒有機會成長為一個人。因為不犯錯意味著靜止和完美,對於靜止和完美的事物,我們沒有辦法要求其發展和成長。只要是人,就會犯錯,只要我們成長和進步,也就必然會犯錯。我們要做的不是避免錯誤,而是提高改正錯誤的能力。錯誤,不僅有助於我們自我反思,而且還能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因為沒有一個人願意和總是正確的人交往。
試想一下,如果我們嚴格要求孩子不犯錯,或者犯錯之後嚴厲批評,這就像我們用一個框子框住了孩子,這會嚴重束縛孩子的發展,不僅孩子會對很多事情失去興趣,而且會變得膽小、自卑甚至做事還會非常磨蹭。
紀律性
如果孩子慌亂,安靜不下來,單憑我們命令孩子安靜下來是無濟於事的。當孩子安靜不下來的時候,與其命令、警告、批評、威脅孩子,還不如採取一些策略,比如玩遊戲,組織活動等方式把孩子的注意力吸引過來,這對幼兒園的老師控制課堂秩序非常具有啟發性。對於父母來說,很多時候,父母想讓孩子安靜下來,並不是孩子有什麼問題,而是父母忍受不住孩子的吵鬧,父母為了滿足自己安靜的需要而強迫孩子保持紀律,如果是這樣,就是在阻礙孩子自發的活動。
除了以上三點之外,對於我們中國的孩子,還有另外一點,會嚴重破壞孩子的注意力。那就是隔代撫養,因為老人過於關注孩子的身體安全,所以當孩子的很小的時候就總是阻止或者打斷孩子向外的探索。據我觀察,隔代撫養和孩子注意力不集中之間總是有一定的相關性。
3、如何幫助兒童集中注意力?
我們已經知道,孩子的注意力是天生的,而不是培養的出來。所以,說到幫助孩子集中注意力,就說明孩子的注意力已經被破壞了,我們能做的只能是幫助孩子去修復,而沒有辦法重新創造一個出來。這就像鏡子被摔壞了,我們雖然可以修復好,讓破鏡重圓,但再怎麼重圓,也不可能回到以前光潔平整的狀態。對於注意力有問題的兒童,如果在五六歲之前,我們仍然有機會幫助孩子進行改善,但如果上小學之後,我們就很難有非常有效的辦法幫助孩子。但遺憾的是,在我實際工作中,在孩子6歲之前的時候,父母很難意識到孩子注意力的問題,而當父母意識到的時候,孩子已經小學三四年級了。
蒙氏學校對於那些注意力不集中的孩子,有一套完整的方法幫助這樣的孩子,但這樣的方法也只能對幼兒園的孩子有效,或者說年齡更小的孩子有效。這個方法一句話就能說完,那就是想辦法讓孩子對一件東西或者事情產生興趣,然後孩子自發地就能把注意力集中到這個事情上,只要孩子能沉迷其中,孩子的注意力就能得到改善。
但在整個過程中,老師或者父母完全是以被動的姿態在起作用,環境是關鍵性因素。老師要做的,就是為這樣的兒童提供一個準備好的環境,在這個環境中有各式各樣的物品,蒙氏學校將其成為「操作性教具」,老師是這個環境的管理者和保持者。環境準備好了之後,老師把環境介紹給孩子,想辦法引誘孩子到這個環境中來,但是老師卻沒有任何辦法強迫孩子對什麼感興趣,因為興趣完全是孩子的事情,這個時候老師能做的就是等待孩子對其中一個物品產生興趣。一旦兒童對一件物品產生興趣,並集中注意力在上面,老師就要立馬消失,或者就要把兒童看作不存在,因為這個時候成人的任何舉動都有可能打擾到孩子剛剛集中起來的注意力。
由此可見,我們要幫助幼兒修復注意力,應該採取無為而治的態度,成人需要做的是準備性的和輔助性的工作,當然,按照我個人的經驗,如果老師事先能夠和孩子建立一定的關係,就能為孩子進入環境尋求自己的興趣提供一個心理上的安全感,這對孩子會有很大的幫助。
這就是今天的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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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子坤簡介】高級家庭教育指導師,家庭教育講師,國家三級心理諮詢師,卉貝藝術聯合創始人,中小學教師,多家平台簽約作者,致力於從事家庭教育工作,個案諮詢累計達500小時。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牟子坤家庭教育(ID:mzkjt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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