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舉報學校補課收費遭勸退,到底誰該「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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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概述
16歲的少年劉文展和學校鬧僵了。9月8日,江西省於都實驗中學的高中生劉文展在網上發表了一封千字求助貼《我舉報學校被教育局泄露信息,後反被學校威脅「不停止舉報就退學」,怎麼辦?》,反映學校公開違規收費補課,並疑似泄露舉報人信息,這一事件引起了軒然大波,引髮網友密切關注。
二、事件回顧
今年3月7日,當時還是於都實驗中學高一學生的劉文展通過信訪網向于都縣教育局舉報:學校存在違規的收費性質補課行為,希望教育局督促其改正。
教育局一口咬定「收費純屬捏造」,幾天後,班主任更是找到了他,暗示學校已經知道了是他舉報的。
劉文展認為自己被教育局「出賣」了,3月23日和25日,再次登上信訪網,寫下第二封舉報信,投訴教育局濫用職權,泄露舉報者個人信息。
結果第二封舉報信連反饋都沒有,他收到的全都是「機器人」的自動回復。而從3月至今,學校依然在補課,收取的費用也沒有退回。
直到今年秋季開學前,班主任給劉文展的母親發來一條微信,稱接到學校通知,請劉同學開學後換一個學校。
9月8日,劉文展在網上發表了一封千字求助貼《我舉報學校被教育局泄露信息,後反被學校威脅「不停止舉報就退學」,怎麼辦?》。
事發後,于都縣教育局、於都實驗中學均口頭強調「劉文展疑似存在心理問題」,但均未拿出證據。于都縣教育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曾在9月19日的情況說明中,稱「劉文展處於青春叛逆期,無心學習」。
9月19日,于都縣教育局及涉事學校派人到劉文展家中,校方代表向劉文展道了歉。
9月20日, 涉事學校於都實驗中學的負責人稱,勸退系班主任個人行為,涉事班主任和執行校長被先後解聘,學校已向劉文展家人道歉。于都縣教育局方面稱,於都實驗中學確實存在違規組織學生有償補課行為,曾下令整改,教育局「未泄露舉報人信息」。
20日當晚,涉事學校再次派代表家訪,勸劉文展回學校繼續學業。劉文展事先將手機正對客廳放置,並且開通網路直播。期間劉文展多次質問:「究竟是誰出賣了我的信息?」但沒有人答覆他的提問。劉文展最後表示,他拒絕返校,不願意接受校方道歉,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9月21日,記者見到劉文展及其母親張春華,確認劉文展依然未上學。其母親張春華正與校方和教育局積極溝通,希望孩子不要受此次事件影響,繼續完成高中學業。
目前,由於都縣紀委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仍在縣教育局和涉事的於都實驗中學調查,並責成於都縣教育局、物價局對全縣各學校是否存在違規補課收費現象進行專項檢查。
三、輿情分析
1、輿情曝光趨勢
據博約新媒體大數據輿情監測中心數據顯示(如圖1),輿論討論從2017年9月19日上午開始逐步上升,並在9月20日中午達到次峰,隨後略有下降,於9月21日晚上迎來輿情高峰,隨後呈現下降趨勢,但輿論討論並沒有完全消失。
2、站點分布統計
從媒體報道來看,人民網、鳳凰網、搜狐網、騰訊網、中國網等主流媒體均對此進行了報道。東方網、漢豐網等地方主流新媒體也對此保持了關注(如圖2)。
3、媒體報道分析
根據博約大數據平台實時數據監測顯示,在報道媒介上,新聞信息佔比最多,約佔86.23%;微博信息次之,為7.75%;微信信息量佔比為7.61%。
4、字元雲圖
從字元雲圖中可以看出,「補課收費」、「舉報學校」、「勸退」、「劉文展」等均是討論的焦點。
四、觀點傾向分析
1、媒體觀點
1.1有償補課嚴令禁止 學生舉報何錯之有?
【央視新聞】早在2015年,教育部就發布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對於有償補課行為做了嚴格的約束。每到寒暑假或學期開學前,教育部都會再次下發通知並不斷重申,明令禁止有償補課行為。在中國的教育體制從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不斷邁進的今天,把有償補課視為過街老鼠,並不意外。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涇渭分明的事情,劉文展依據教育主管部門的規章對學校違規有償補課行為進行舉報,何錯之有?遭到打擊報復,更凸顯了學生在有償補課問題上缺乏話語權的現實。
1.2投訴補課遭勸退,怎成了「羅生門」?
【紅網】不可思議的是,這樣一樁涉嫌嚴重打擊報復學生的行為,竟然還陷入羅生門。如果真的未泄露舉報人信息,劉文展又何以遭遇精準打擊?于都縣教育局綜治辦負責人肖輝說,教育局信訪工作人員接到舉報後,到學校了解情況,學校一聽就知道是誰,果真如此?一樁簡簡單單的事情,真相卻撲朔迷離。違規補課收費已是錯,打擊報復舉報學生可謂錯上加錯。更令人出離憤怒的是,涉事學校和當地教育局竟然百般推諉辯解,甚至在沒有證據的情形下強調劉文展疑似存在心理問題。究竟是誰存在心理問題?如此教書育人,足以令人不寒而慄。
1.3學生投訴學校被勸退,集體麻木更可怕
【錢江晚報】補課收費,隨意勸退,泄露舉報人信息,這些問題都不可謂不嚴重,也值得引起關注和重視。但比這些問題更糟糕的地方,在於從學校到教育主管部門的麻木。學校補課收費自然是違反規定的,但這並非個別現象,甚至是許多學校的潛規則。當劉文展把矛頭指向學校和當地教育局時,這等於捅了馬蜂窩,既得罪了教育機構,也得罪了教育主管部門。也正是這種麻木心理,造成了學校教育偏離教育初衷的現象。在潛規則大行其道、眾人皆麻木的氛圍下,劉文展這樣的學生反倒成了不合時宜的人。這不能不說是教育的一種悲哀。
1.4少年投訴補課遭勸退 到底誰在「無理取鬧」
【華西都市報】16歲的少年,正承受著本不屬於他的重壓和絕望。依法舉報卻換來勸退在家,儘管校方稱此舉純屬「班主任個人行為」,但所有人應該都能想到,真相到底是怎樣一種模樣。詭異的是,被指非法勸退學生的涉事班主任安然無恙,而舉報違規有償補課有功的劉文展卻依舊在家無學可上;更為詭異的是,此前劉文展在不同渠道的舉報信息,每每都被所在學校輕易獲悉。之於此,當地教育局言之鑿鑿「未泄露舉報人信息」,那麼問題到底又出在了哪裡?不得不說的是,在這場以小「搏」大的舉報戲碼中,劉文展自始至終都未曾獲得應有的公允對待。
1.5學生舉報補課遭勸退,民辦學校也不能任性
【華聲在線】民辦學校有辦學自主權也不能任性違規,更不能對舉報的學生進行打擊報復。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一方面要加大對民辦學校的管理力度,及時查處和糾正類似民辦學校在辦學過程中出現的各類違規行為,對屢教不改的學校,應該吊銷其辦學資格;另一方面,還應調查此事件中客觀上縱容學校違規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對他們的不作為進行必要的問責和相應處罰。此外,還要進一步查清這起「勸退事件」的事實真相,還遭勸退學生一個公道。鑒於在原學校其已很能再得到公正的待遇,應協調將他轉至其他學校,能早日回歸課堂。
1.6勸退舉報補課的學生,是怎樣的教育課
【新京報】知錯就改,善莫大焉,知錯卻認為舉報錯誤的人是在犯錯,並對其為難,這是犯更大的錯。劉某身為一名16歲的學生,在這個年齡便有主動監督學校的勇氣,本值得點贊。實質上,在日常的學校教學中,教會學生如何正當行使自身的權利,本應是學校教育中的重要一環。但該校顯然並沒有這麼做,反而在剛開始時一再否認,給學生做「思想工作」,這顯然不妥。
1.7舉報違規補課遭勸退到底誰該「補課」
【深圳特區報】學生對學校收費補課的違規行為進行舉報,是法律賦予的合法權利,是對相關部門的充分信任。相關部門有責任及時調查取證,並保護好舉報者的個人隱私,督促學校及時進行整改,給舉報者一個滿意的答覆。然而,舉報信息卻被泄露了,涉事學校不僅有錯不改,還對舉報者進行打擊報復,將其勸退,可謂錯上加錯。事實上,最該「補課」的不是學生,而是違規收費補課的學校,以及泄露舉報信息使舉報學生被學校勸退的相關部門。
1.8從「解聘班主任」看學生減負之難
【信息時報】在此背景下重新審視於都縣「解聘班主任」的處理結果,就不難發現,在違規補課問題上,處分誰都無法根治當下學生的減負難題。當然,若將問題完全歸咎於應試教育,也不夠客觀公正,畢竟,當下還沒有探索出比應試更公平的高考制度。或許,最好的辦法還是全國一盤棋,通過頂層設計,對任何形式的校內補課行為實施零容忍。給學生減負唯有統一行動、嚴格落實,才能公平公正,也才能營造出良好的氛圍。
2、意見領袖觀點
學生舉報學校違規補課收費被認為心理「有問題」 專家:轉移話題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熊丙奇】
過多的去討論孩子心理是否有問題,其實是一種轉移話題、混淆是非的行為。「學生舉報這事情實際就不應該被曝光,也不應該被學校處理,他的信息是不應該被學校知道,處分是不應該發生的。」
【情緒情感管理專家 張曉彤】
劉同學表現出的倔強,恰恰是一個社會參與感強烈的孩子對於內心是非信念的堅守,他內心堅定的認為他的行為是合理合法的。「他已經到高中了,這是進入社會的一個臨界點,心理成長從家庭環境、學校環境向社會環境轉移的一個特殊階段。孩子認為『我舉報』這個事情是參與社會性的話題,是認為社會性的不公平。當社會和學校把他的信息暴露了以後,對他的爭議非常大時,對於他這樣從沒有對社會有過深刻接觸的孩子會感覺自己被傷害了。這時他內心是百口莫辯,對於很多這種很優秀、社會參與度比較強的孩子來說,他們真正進入社會時都會產生很多的狀況,只不過他這個表現比較極端。」
舉報學生「被心理問題」是最有力舉報
【知名評論人 喬志峰】
舉報學生「被心理問題」應當看作是「第二次舉報」,並且是最有力的舉報,說明涉事學校不僅存在被舉報的問題,還缺少直面問題的勇氣和虛心納諫的雅量。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介入,依法維護舉報學生的合法權益,同時對學校存在的問題進行徹查和糾正。
舉報學校被勸退,有必要進行提級調查
【東南網時政部、東南觀察網編輯 林旻煜】
從報道中披露的事實來看,諸多關鍵事實還是一團迷霧。對一件事的說法和態度會存在各說各話的情況,但已經發生的事實應有被釐清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劉文展在認為個人信息被泄露後,也將當地于都縣教育局列為了舉報對象。因此說,于都縣教育局作為利益涉及方,作為相關調查的主導方,或許已經不合適。基於此,無論是要還事實以真相,還是為了給有關方面以清白,都有必要將此事件進行提級調查。
3、網民觀點
1.表示支持
@最佳演員丿:支持你這個頭鳥
@信科小仙女:這個孩子做了我們很多人小時候想做卻不敢做的事情,厲害!
@蘇傑良TakeshiKaneshiro:劉文展:我覺得可以改變,如果所有人都選擇將就,那這個世界就永遠只能是湊合。難道視而不見才不算幼稚嗎? 一個高二學生能說出這種話,讓我又看到中國的希望
@剁手狂魔菜一:社會就需要更多的這樣的出頭鳥,佩服你
@安娜小A:這樣富於正義的孩子現在真的很少見,支持你!
2.反對補課
@送券的買買君:教育是最神聖的地方,居然被這個學校搞得烏煙瘴氣,可悲……
@買買更健康:上學時最反感老師說補課了,雖然學校是為了我們學習好,但是不至於7+2、白+黑吧~
3.學校與教育局存在問題
@明天的太陽:當地教育局和學校存在著嚴重的心理問題,他們將學生當成了自我利益的搖錢樹,不顧國家的三令五申,巧立名目收取補課費,這個心理問題已病入膏肓。因此,該勸退的並不是這名學生,而該勸退的應當是學校的校長,和教育局的局長。
@小花u:其班主任給劉母發了一條勸退信息:「接到學校通知下學期不接受劉文展的報名,請換一個學校。」沒有學校的許可,班主任敢擅自通知?
@南開森:沒有教育局的不盡責哪來的校外違規補課!沒有學校的包庇、放任,哪裡有個別教師挖空心思的算計!這些教師的行為已改變大家對教師的認識!偉大無私奉獻變成了畏懼討厭心煩!出了事不是自查自糾而是打擊報復,由此事看當地教育系統從上至下都在"賺外快"!
4.希望問責到底
@篤-行-者2008:請問責到底:誰泄露的舉報人的信息。按規定,是要保密的。
@1996年9月21日:舉報人信息是怎麼泄露的,這麼小的事情,舉報人信息都會泄露,那誰還敢舉報貪污犯罪行為。當地相關部門肯定要給一個說法。
@陳暢:教育局自己不承認泄露舉報人信息,難道舉報人的信息是自己泄露的嗎?不管什麼原因,舉報人信息泄露了,這是大問題,必須追查出泄密者,是明的,還是暗的,必須給公眾一個交代。
5.對政府有關部門感到失望
@得人輕著力:這是一個學生對政府有關部門的無奈和失望。一邊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一邊卻做著與其背道而馳的事,豈不是自相矛盾。一邊鼓勵我們對不正之風做出反映,一邊卻進行厚顏無恥的打擊報復!還要臉嗎?
@丁彥雨:看看各級行政單位的信訪舉報部門是個什麼樣子?朝堂森森,官威嚴嚴,有幾個人民群眾敢進去?被逼無奈進去之後更是後悔莫及,擔驚受怕,倒像是自己犯了什麼大錯,更有甚者像此贛州學生一樣。「官官相護」不改變不根除,監督權便只是一紙空文,抓執政能力,先進性純潔性建設只得從內部運行機制開始。
@周光磊:儘管校方否認「勸退」行為為校方意思,但是作為信訪人劉文展,他的所作所為盡在學校掌握之中。這無疑暴露出,在學生劉文展信訪中,信訪人保護措施的缺位。
6.補課存在矛盾方
@淑ying:身為教育工作者,確實看著周圍很多學生被不公正地對待,但教師也很無力,為了追求考試成績,學校對補課現象有時也是默許的態度,部分家長更是求老師補課,這是一個矛盾,除非徹底改變應試教育。
@52赫茲的大叔:教育界和社會包括家長都有問題,可是誰都不是萬能的。教育界要提高成績只有補課,可老師的休息時間用來補課收取費用也是合理的。這個孩子有膽量,確實是青年一代的覺醒,敢於伸張正義,敢於站出來說實話,應該提倡。相關教育部門應落實好此學生再入學問題。
@搭配_師指南:學校不補,其它地方照樣補,所以不是補不補課的問題,而是大環境下,學校競爭升學率,家長希望自己孩子有前途,優質教育資源缺乏,職業教育還沒有深入人心,多方面原因造成現在的處境。但就學生而言,不贊成舉報本校的行為,也反對校方勸退學生的做法。建議學生以違反義務教育法起訴校方。
五、深度分析
1、補課是應試教育的衍生物
劉文展的舉報只是冰山一角,全國各地補課風暗潮洶湧,對於補課家長們也是站在了兩極狀態。
一部分家長認為:很多學校的教師在講課時不講重點,家庭作業太多,不補課學生跟不上…… 一部分的家長沒有站隊,而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支持校內老師補課,也可以收費,這樣至少不用去外面花更多的錢去上補習班。
作為家長,都是望子成龍,盼女成鳳,希望孩子得到最好的教育。對於孩子的投資也是越來越高,輔導班哪一科一學期沒有幾千拿不下來,比起以前的學費真是大巫見小巫了。這只是一個不發達的小城,更別提大城市了,收入高的家庭可以承受,可是,對於普通的工薪階層壓力山大。
儘管這樣,家長還是在補課問題上毫不含糊,是被動還是主動?我想更多的是無奈吧!應試教育已經深入人心,又有哪家父母願意拿著孩子前途賭? 教育部門早已經明令禁止的補課,依然屢禁不止,和家長的訴求脫不開關係,如果一味的要求老師義務勞動,老師心裡也會委屈。
只是,在一些學校里,補課根本不是自願,而是帶有「強制性」。老師在補習班講過的內容,上課時一帶而過,這樣的教師說白了品德有問題,而校方也只是拿著成績說話,學生們就只能處於被動狀態了。
其實,教師和家長之間目標都是為了孩子好,大部分教師也是兢兢業業,對於學生的問題都會盡心回答,至於補課收費,也不能單純的怪罪老師,和教育某些方面的欠缺有關聯,但願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給孩子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
2、學生舉報學校補課收費遭勸退不合法
首先, 收費補課這種行為本身違反了中小學規範辦學行為的規定的。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是檢舉的權利。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是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事件中,劉同學舉報學校違規補課,卻遭到勸退,明顯的是不符合相關程序規定的,違背了保護舉報人的法律原則。
另外,小劉作為未成年人,接受學校教育是其合法的權益,學校違規補課被舉報後拒不改正又違規將舉報人勸退,有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嫌疑,觸犯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教育法的相關規定。
3、舉報人信息泄露會影響政府的公信力
按照我國現行規定,政府有關部門「對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有關情況及舉報的內容必須嚴格保密,舉報材料不準私自摘抄和複製。嚴禁將舉報材料和舉報人的有關情況透露或轉給被舉報單位、被舉報人。」即便是要向舉報人核查情況,也應當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舉報人身份的情況下進行。
當劉文展被勸退事件不斷在網路上發酵之際,于都縣教育局方面稱「未泄露舉報人信息」;而涉事學校負責人稱,勸退劉文展系班主任個人行為,已向劉文展家人道歉。其實明眼人想想就能明白,一個普通班主任哪有那麼大的能量和魄力,而今不過是被推出來當「替罪羊」罷了。
事實上,舉報是發現各種問題,實行社會共治的有效手段,也是發揮群眾監督作用的必然路徑。從這個角度來說,不管舉報人、投訴人的舉報、投訴內容是否合法、合情、合理,舉報人、投訴人以及舉報信、投訴函內容都必須得到嚴格保密和曝光,不能泄露半點出去。這是保護舉報人、投訴人的基本準則,也是舉報、投訴處理工作的基本要求。面對16歲少年劉文展因舉報而陷入的就讀困境,當地政府部門不能等閑視之,對舉報人信息的保密,既是一種道德性要求,也是一種法律性規範,如果處理不當,表面上傷的僅僅是一個舉報人的心,實則會傷了社會民眾參與監督、舉報違法亂紀現象的信心,更會斷送政府部門在民眾心中的公信力和公正性。
當今是一個法制社會,本就應該儘力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只有存在這個意識才會去監督公權力,防止權力濫用,這是學校教育的一塊內容。對於這兩個問題:當地教育部門是否存在泄密,勸退是學校領導的決定還是教師的個人行為。當地的行政機關積極核查,給出一個真實的答覆,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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