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再找你啦。因為我不喜歡你了。我放棄啦。
1 人贊了文章
並不是某個時刻突如其來的頓悟,而是漸漸地覺得希望越來越暗淡了。
從一開始的時候,傻傻地等著美好的來到。
甚至主動的去討好,去靠近,就像缺愛的小貓湊近人的手掌下,渴求愛撫。
他對你的行為有所回應的時候,整個世界都被陽光照亮了。
於是開始期待更多,忘記了對方只是好意回應,而非主動示好。
而當他因自己的世界而忽視自己的時候,心裡反而覺得患得患失。
卻沒發現,你從來沒得到過,又何嘗談得上是失去。
像偵探一樣,發揮最大的偵查本領,想把所有的細節拼湊成自己想要的那個模樣。
拚命的和朋友講述同樣的事件,像抓狂的母獅子一樣,把所有的證據湊到別人鼻子下面,恨不得全世界都可以客觀的贊同你的想法。
可是事實就是不是這樣的。
在你努力拚湊的時候忘記了,這是顛倒黑白的。
你心底里其實能感受到,那份不確定就是你最害怕的答案。
所以你或是去找他,想得到更確定、有決定性的證據;亦或是自我逃避,不想不聽不看。
你找他的時候,他並沒有給你你想要的證據。
你不找他,不想他,不看他的時候,他亦沒有像你想像中那樣想起你。
時間久了才慢慢從第一人稱中脫離,從局外看那個深陷於泥潭而崩潰的自己。
每次喜歡上一個人都不是可以控制的,
而每次這個懂得的瞬間都是難受的。
在泛泛而談的互聯網上看到的所有信息都好像在闡述自己的故事。
「給我系過鞋帶,撥過劉海,刮過鼻子,我打他的時候不還手,我累的時候給我鼓勵,對著我傻笑,只對我好,但是這個人已經是別人的蓋世英雄了。」
很悲傷吧。
可是在我的故事篇章里,輕輕摸我的頭髮,拂過臉頰,從背後摁住我的頭,喂我吃東西,莫名其妙攤出手來,想刮我鼻子,打鬧時拉過手的人,做了這些讓人歡喜的事的人,卻不曾喜歡過我。
何其相似,何不悲傷。
每次都像從快癒合的傷口裡揪出那最根本的肉刺一般,明明已經看起來就快癒合了,就快幸福了的時候,撥開層層血肉,看到最根源處那破爛不堪的事實,逼自己睜大眼睛看清楚,撕開自己的白日夢。
但是一切都會好的。
不是因為我想好,而是因為人類的大腦會在一段時間後停止分泌荷爾蒙。
不是因為我想忘記,而是因為不可能,所以我的身體會強迫我走過這個巷口。
不是因為不再喜歡,而是因為你不喜歡。
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