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雨綺再次遇人不淑,離婚恐承擔巨額債務?

張雨綺再次遇人不淑,離婚恐承擔巨額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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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雨綺再次遇人不淑。

前段時間,張雨綺在一個叫做《重返母系社會的男人們》的小品中,扮演一個強勢的女主人。

這是一個頗具諷刺意味的作品,將男女角色互換。

她一言不合就對「老公」拳腳相加,還肆意漫罵:「男人就該在家生孩子帶娃!出來裝什麼男強人?!

男人不敢有任何反抗,只能強顏歡笑:「老婆打得好。」小品雖然看上去讓人爆笑不斷,但內心卻總覺刺痛和彆扭。

想不到昨天刷微博,嚇得我手機都掉了!張雨綺拿到砍老公???雖然真實情況還沒有定論,但是愛八卦的我們都炸了,她果真是敢愛敢恨的女性代表。

比如和汪小菲互扇耳光。張雨綺當年和汪小菲是愛過的關係,張雨綺在公開採訪中也承認過的。但後來有一個自稱是張雨綺助手的人在網上爆料:「張雨綺脾氣火爆,圈內人都知道。她和汪小菲吵架的時候,曾試過在家裡對抽耳光」。

比如怒踹王全安車門。當時大家以為只是虛無的爆料,現在看來不是沒有可能的啊。

後面的故事就和美人魚裡頭的那句台詞一般:我有錢有身材,追我的人從這裡排到了法國,我拿三百億出來跟你玩,你當我是空氣啊,居然去泡一條魚。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人心苦不足,男女皆如此。

後面又很快和傳說中的上海富商結婚,生了龍鳳胎。大夥都在想張雨綺這次嫁對了嗎?畢竟她老公袁巴元的「老賴」的行為是由來已久的,欠債風波不斷。

如果張雨綺離婚,她要承擔債務嗎?

據袁巴元的員工爆料,袁巴元的「老賴」的行為是由來已久的,2010年的時候,他就欠了廣州那邊服裝廠的很多錢,還因為外債過多破產了。

去年的時候,袁巴元為了躲債還變更了公司的法人。還爆料道,袁巴元很喜歡玩德州撲克,有的時候一輸就是一百多萬。

近日,又有前員工爆料說袁巴元拖欠貸款加工資已經高達3.65億,早已入不敷出,曾為躲債變更身份,根本不想還款,張雨綺的私人飛機和豪宅都是租來的。

當初王全安出獄後,張雨綺沒有立馬離婚,主要是因為和王全安存在財產分割的問題,所以才遲遲沒有對外公布。想不到這次恐不成財產分割,而是債務相關問題。

藍蝸牛作為一個精準看房價的工具,在這方面的知識肯定不能缺,所以給大夥科普一下,夫妻婚前個人債務如何承擔?

婚前個人債務應當由個人一方承擔清償責任,因此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但婚前個人債務由債務方承擔清償責任,是與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相對應的。如果夫妻一方將婚前債務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這時,一方婚前債務性質也因財產性質的變化而轉變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所負債務《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還有一個得特別注意的: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所以,如果張雨綺沒用到袁巴元的錢用於共同生活,理論上是不需要承擔其3.65億元的債務。但是如果在婚後這段時間,袁巴元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

問題又來了,假如張雨綺像劉濤一樣,主動幫老公還債,離婚後能追討嗎?

張雨綺對於男方婚前債務沒有償還的義務,是否可以追償要看還債當時的情形。如果是女方自願共同償還,視為贈與行為,則不存在離婚時向男方索要的可能;如果不是女方自願共同償還,則可以在離婚時向男方索要償還債務金額的一半,當然同時需要持有共同償還債務的證據。

wuli張雨綺,人人都說她看男人的眼光不咋地,她自己上節目也承認:「我挑男人的眼光是不怎麼行,但沒關係,我行就行了。」

嫁錯人又怎樣,我有能力推到重來啊。我不喜歡他,我可以隨時離開啊,幹嘛要當個婚姻中的怨婦呢。

看吧,這些知識還真多,平民老百姓真不到出問題的時候還真不知道這些。

藍蝸牛編輯:lanon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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