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反殺事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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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關於白衣騎士應當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的思考。
凡是有血性,有良心,有正義感的人都會支持正當防衛的主張。
凡是脫離了現實,唯條款是從,無視人性,人權的都會支持故意傷害。
凡是各人自掃門前雪,事情沒發生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痛的都會支持防衛過當。
第二關於是否應給予白衣騎士的行為以肯定並嘉獎的思考。
江蘇省人民政府的網站上2月15日公布,打掉涉惡團伙69個抓獲1233人。到反殺事件發生的時候已經過去將近6個月,而事件的另一個主角開寶馬的男子,網友已經爆料該男子劣跡斑斑明顯符合黑惡勢力特徵,在這樣一個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的時期,依然如此囂張跋扈,這使得我感到光靠公安部門的專項行動來治理黑惡勢力是不是仍顯不足。
白衣騎士只是做了每一個人類必然會做的本能反應,即「跑打反應」,如果法官不懂的話請去諮詢人類學社會學專家,舉例簡單說明一下,在沒有法律的遠古時代,人類和野獸雜居,遇到會威脅自己生命的野獸來襲的時候,人已經進化出了或者跑,或者打的兩項應對措施。
那麼這個打的反應就印證了白衣騎士的行為。
專家說,既然已經拿到刀了,就不應該繼續追砍,繼續追砍就是故意傷害。
但是狗屁專家你到底有沒有懂人類究竟是個什麼?你的觀點有沒有從人性的角度去思考過呢?
再舉例說明,十萬年前,一個小伙再山溝里和一頭豹子狹路相逢,豹子不由分說撲上來就咬,小伙沒有選擇逃跑,因為小伙的基因里攜帶的是「打」的反應,於是他和豹子搏鬥起來,終於豹子受了傷想要逃跑,小伙這時候潛意識的反應就是也只會是不能讓豹子跑了,必須置於死地,於是小伙追上去用盡全力擊殺了豹子。
試想一下,如果我們的祖先都按照現行法律和過往此類事件的案例原則去處理這樣的事情,那我們是否還存在於這個星球都是個問題,何況制定這種呵呵噠的法律以及進行這種呵呵噠的判決了。
上面的論述說明的是客官存在於人類基因之內的本能,忽視了這一點所做出的判決就是違反人性的反人類的。
現在全國掃黑除惡熱火朝天,白衣騎士的意外事件導致了殺死一個明顯屬於黑惡勢力範疇的男子,主觀上雖然沒有除暴安良的意願,但是客觀上造成了這種結果,應當予以獎勵。
時代變了,我們應該文明一些,應當理智應對緊急勢態,這說法是沒錯,可是讓我不理智,不文明的刺激仍然存在的情況下,我又怎麼能理智能文明呢?
最後再說一點,社會秩序需要法律來維護,而法律若要被人接納需要證明自己的公正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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