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工作的六種價值觀
Kuzma Petrov-Vodkin,Morning Still Life
昨天說到,不要從事與自己價值觀不合的工作,有讀者建議展開說,怎麼判斷工作與自己價值觀不合?
比如說,一個盜竊集團覺得你身手敏捷,招募你當小偷,承諾豐富的回報,我想,99.99%的人都會拒絕,因為「不能偷竊他人財物」是人自然而然就有的正確價值觀,違背這價值觀,自己羞愧,也會被他人懲罰與譴責。一個人最後去當小偷,基本就是從事與自己價值觀不合的工作。
當然,世上的許多職業,其價值觀並不是這麼容易判斷。我從事寫作這一職業,但不是意味著寫下任何文字都行,我是自願主義者,市場主義者,這是我的價值觀,如果有人付我極高的報酬,寫鼓吹奴役的文章、寫反市場的文章,我不能接受這工作,因為與自己價值觀不合。
一個價值觀的形成,或者一個人嫻熟地用自己的價值觀去分析問題,不被帶偏,我想,可能要活到45歲,在此之前,大學畢業的年紀,一些基本的價值觀該有,這些基本的武器慢慢修鍊,路會越走越順:
一、
己
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條金箴,可以說是一切價值觀之母,用它作判斷,可篩選出許多不適合的工作。
你收了房子,辦了房貸,接下來,房產中介、裝修設計公司就能「神奇」地得到你的電話號碼,開始密集轟炸。給人打電話,這個看起來沒有錯的工作,只要你想想,你自己絕對不願意被廣告電話轟炸,就知道,從事這種工作有違價值觀。以強騷擾的方式推銷,就是已所不欲而施於人,這麼做的人,價值觀出了問題,其實工作也沒有效果。
二、
依靠自己的勤奮
。勤奮的人未必有成就,路徑選擇錯了,運氣不好,勤奮也會沒用。但是,有成就的人一定是勤奮的。不存在輕鬆又錢多的工作,很多人以這個標準找工作,只能找到坑裡,或者無限浪費自己的時間。三、
多做一點表達自己的追求
。在一個你喜歡的公司里,你一般得從最基礎的工作做起,想晉陞,是人之常情,洛克菲勒原則是完成自己的工作後,自願多做一點,提升效率,解決難題,證明自己可以勝任更重要的職位。這一條可以視為勤奮原則的升級。
四、
工作必須提升家人處境
。對,必須。有些工作損害家人利益,體現為家人的經濟狀況更差、為你擔憂過多、無法得到你的照顧,那麼,聽起來多麼高大上,也不該做。把愛你的人照顧好,再考慮其他,包括你的興趣。五、
自己的收入自己爭取
。這有兩層意思,一是你可能碰上忽悠的、猥瑣的老闆,只喂你理想,不願意給你錢,這時候你要有勇氣看破、止損,離開這種人;二是你的工作若是只值一個低價,你不要指望或鼓動公權力強迫給你定個高價。
六、
你願意孩子從事你的工作
。推薦:如果我有機會勸說20歲的自己,我會說這兩句話
上文:關於工作的十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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