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國平幸福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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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靈魂的事,肉體只會有快感,不會有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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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是感受幸福的「器官」,任何外在經歷必須有靈魂參與才成其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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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心世界的豐富、敏感和活躍決定了一個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在此意義上,幸福是一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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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與樂不但有量的區別,而且有質的區別。在每一個人的生活中,苦與樂的數量取決於他的遭遇,苦與樂的品質取決於他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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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樂趣的大小取決於你對生活的關心程度。你把你的心只放在名利上,你對生活就會視而不見,生活本身就毫無樂趣可言。用心,你便會發現樂趣,熱受生活,用心品味生活中的各種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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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一個心思論話的女神,但她的眼光並不勢利。權力能支配一切,卻支配不了命運。金錢能買來一切,卻買不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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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兩大幸福,一是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做得讓自己滿意,另一是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給他們帶來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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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喜歡捉迷藏。我們年輕時,它躲藏在未來,引誘我們前去尋找它。曾幾何時,我們發現自己已經把它錯過,於是回過頭來,又在記憶中尋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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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一種一開始人人都自以為能夠得到,最後沒有一個人敢說已經擁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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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和佛陀智慧差不多,只存在於相信它的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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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和不幸的人呵,仔細想想,這世界上有誰是真正幸福的,又有誰是絕對不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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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有限的,因為上帝的賜予本來就有限。痛苦是有限的,
因為人自己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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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屬於天國,快樂才屬於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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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一個抽象概念,從來不是一個事實。相反,痛苦和不幸卻常常具有事實的堅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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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一種苟且,不願苟且者不可能幸福。我們只能接受生存的荒謬,我們的自由僅在於以何種方式接受。我們不哀哭,我們自得其樂地息慢它,居高臨下地嘲笑它,我們的接受已經包含著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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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人嘲笑幸福是一個夢,傻瓜到夢中去找幸福,兩者都不承認現實中有幸福。看來,一個人要獲得實在的幸福;就必須既不太聰明,也不太傻,人們把這種介於聰明和傻之間的狀態叫作生活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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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災禍都有一個微小的起因,一切幸福都有一個平庸的結尾。
自己未曾找到偉大的幸福的人,無權要求別人拒絕平凡的幸福。
自己已經找到偉大的幸福的人,無意要求別人拒絕平凡的幸福。
我愛人世的不幸勝過愛天堂的幸福。我愛我的不幸勝過愛他人
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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