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和老公坎坷的買房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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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到2018年04月29日的下午17:00,經過了連續數次的看房無果後,寶坻恆榮地產中介(地址:天津市寶坻區城關開元路馨逸家園店)蔣某說:我知道一個房子特乾淨,不行你們再等等我聯繫下房主,經過中介蔣某多次與房主的聯繫,我們在17:30左右如約見到了他所說的房子(華苑東區-售價93萬)以及賣主。
18:00多,中介約賣主到中介公司後,我們協商:賣主有貸款,經過協商賣方說能夠自行清理房屋貸款並撤押,並要求我們支付人民幣10萬元的定金。中介寫好了10萬人民幣的定金收據,我們和賣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並約定於2018年6月15日前到房管局辦理網簽手續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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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了6月15日前,我們被告知:這個房子有二次抵押的糾紛。
我敢問,有二次抵押的糾紛,為什麼我們提前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沒有被告知,可能之後會給我們造成錢、房兩空的危險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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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聯繫賣方,我們獲知:賣方請求我們多給他們一些時間,並標明他們能夠解決糾紛這項事情。所以中介蔣某建議我們簽訂一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建立在房屋買賣居間合同基礎之上,並約定7月10日前辦理網簽。
2018年的7月6日至7月10日之間,考慮到補充協議即將到期,我們多次聯繫賣主,但是賣主的電話一直拒接。玩失蹤。這也就意味著,我們的定金可能會退還不回來。。。
我和老公只是普通的上班族,當初結婚的時候什麼也沒有,房子的首付30多萬也是我們兩個這些年一點點省吃儉用攢下來的。還有和朋友借的錢。結婚後我們兩個就想多努力一點,爭取掙夠首付的錢, 靠自己的能力去買房子。
現在10萬元的定金未能退還,我心裡的滋味難以表述。
16年買房子被坑了一次,因為蔣某介紹的房子無產權證。18年第二次買房又被坑一次(因為房屋有糾紛未解決)............
在此,以我們失敗的買房經歷也提醒大家:買賣房子盡量繞過蔣某。選擇信譽度高的中介機構和可信賴的個人對買房成功有多麼的重要性。
現在,我只想將自己的10萬定金要回來,連續數次撥打賣主的電話都被拒接。人無信而不立,自己說的話就要做到,做不到當初就不要保證。難道不是嗎?
如上,是寶坻區華苑東區賣主的個人信息。
我只想告訴你:誰的錢都不是白來的,那是我和老辛辛苦苦的血汗錢,誰的錢都來之不易。你違約了就要承擔違約責任,不接電話,玩失蹤算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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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心情非常的難過,不多累述。謝謝各位用寶貴的時間看完我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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