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與開車是不同的,也不能相提並論

養犬與開車是不同的,也不能相提並論

5 人贊了文章

??如果狗類似羊那樣,不主動追咬人,那麼討厭狗的人不會有這麼多。

從社會實踐看,狗患非常嚴重,比想像的更嚴重,部分人的養犬,嚴重干擾其他不養犬者的權利和安全,矛盾越來越大,越來越嚴重;狗患的本質其實是養犬者引發的嚴重矛盾。

不僅是養犬者,還有規則的執行問題,也有規則本身的不科學、不合理、還有漏洞、缺陷問題。

這養犬本身是弊大於利,是少數人喜愛的犬馬鬥雞之樂,浪費極大社會財富,每年因少數人的狗樂,有大量人被咬,有被狗咬傷的,有被狗直接咬死的。還有當場沒被咬死,但是之後患上狂犬病而亡的。

城市養犬條例應修改,不是每戶可養幾隻問題,而應改為只有獨門獨院才允許養犬。

現在的條例是少數人侵犯多數人的權利。

在小區養犬不影響別人,不威脅他人的安全是絕不可能的,只有遠離小區的私家別墅才可能不影響別人。

現在的規則是極其不公允的。

現在的規則,其潛在的想法是優先向愛狗人士的癖好投降,通過制定城市養犬條例,把城市養犬這一本身不合理的行為在形式上合法化。

對養犬人,社會給與了太多的理解,妥協,寬容和縱容。至於大量不養犬人的利益和心聲,那是相對次要的,是只需要「兼顧」的。

把養犬人的這種個人癖好用法律保護,然後再去「兼顧」一下不養犬者的利益。現在很多地方的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真是很令人失望。

很多城市,不允許養雞,卻居然允許養犬,這個問題是永遠無法解釋的,是規則的制定者永遠無法正面回答的。

每次看到「文明養犬」的宣傳,就應該好好問一問,為什麼不宣傳「文明養雞」?

來啊,眾生平等啊!關愛小動物啊!溫柔對待每一個生命啊!雞是比狗更小的動物吧?

大家心知肚明,愛狗人士會鬧,所以狗就凌駕於所有別的動物之上。

養犬人就凌駕於不養犬人之上。

大多數地方的城市養犬管理條例僅僅在一戶限制一條狗身上做文章。

呵呵,一條狗就不擾民了嗎?

一條狗和十條狗是數量的差別,不是本質的差別。

放開城市養犬的口子,從一開始就註定一發不可收拾。

目前唯一合理的城市養犬條例是部分地區規定了只有獨門獨院才允許養犬。

只有全國推廣這種獨門獨院才允許養犬,才可以解決狗患問題。

為解決狗患及養與不養犬之間的嚴重對立矛盾,最好的辦法應該是禁狗,如果不禁狗的話,至少應當規定獨門獨院才允許養犬。

有人主張加大狗主人因狗的行為負責的力度,也就是狗的行為由狗主人承擔責任,如狗咬死人,狗主判死刑,並進行民事經濟賠償。但是這個規定合理嗎?先縱容人養犬,然後狗咬死人就把狗主人判死刑,這不是良法。這是更多製造矛盾,製造更多的家破人亡啊!

應該從源頭上不提倡養犬,這樣也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衝突,這才是真正的善心。

養犬與開車是不同的,也不能相提並論,現代社會不開車,生產將停頓,衣食住行都無法正常進行。

而養犬僅是部分人的愛好,而不是人們生產、維持生命所必須的,養犬不僅帶來大量社會資源的嚴重浪費,還帶來狂叫擾民,到處拉散,影響衛生,帶來咬人傷人,傳染狂犬病。

愛狗人士們,別一說到禁狗就拿汽車來狡辯!

奉勸不要養犬,也是為了愛狗人士著想。無數事實證明,頑固堅持養犬,容易激化矛盾,惹來很嚴重的懲罰。因為養犬人被縱容得太多,所以不養犬人積壓的怒火那是真正非常強烈的。????


推薦閱讀:

TAG:大型犬 | 寵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