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用我的身份證借款,欠的債到底誰來還?
最近,小編的同事小張遇到了一件非常糟心的事,小張的朋友去年找他借身份證,小張覺得朋友平時挺好,就把身份證借了。
結果朋友拿去申請了借款,等到了還款日期,朋友電話不接,微信不回,就像人間蒸發一樣。
現在借款已逾期,小張一邊應付催收,一邊又擔心這筆掛在自己名下的逾期會留下徵信污點,導致他以後買房無法辦理。
遇到這種事情怎麼辦呢?
雖然我們很同情小張,但之所以出現這種尷尬的債務糾紛,其實是小張缺少自我保護意識和借款風險常識。
今天我們就跟大家分享一些相關乾貨,希望能夠提醒所有人更好地保護自己的財產。
身份證是公民法定的身份證明,任何人借用你的身份證和銀行簽訂協議都是合法的合同行為,產生借款行為之後,就是身份證持有者和銀行之間的事。銀行按照合同原則,只能把身份證持有者當作還款人。
因此,不管你知情與否,你都應該清楚——
01
提出上訴
若是個人身份證被盜用進而發生了不良信譽記載,那麼當事人在有充分依據的前提下,可提出上訴,由法院裁決。
02
消除記錄
法院終究裁決當事人確實是歸於身份證被盜用而發生的不良信譽記載,當事人的不良信譽記載終究可在銀行徵信體系里被消除。
03
新信譽記載
若當事人沒合理的依據證明自己的不良信譽記載是身份證被盜用而發生的,那麼就需要承擔對應的法令結果。一方面需求還清欠款,一方面,若想消除不良信譽記載,就只能用新的信譽記載來覆蓋原來的信譽記載。
04
法律途經
個人不良信譽記載保存最長時間為五年。當事人在欠款之日後五年時間內堅持良好信譽記載,五年今後,即可消除不良信譽記載。假如必要可經過法律途徑處理。
所以,不要讓別人消耗掉你的信用,更不要把財產安全輕易拱手他人。如果你沒有做過替別人還款的準備,一定不能輕易借身份證給別人。同樣的情況,若出現身份證被盜用,請第一時間報警,說明情況,並向借款機構或者銀行申請作筆跡鑒定,以免自己身陷債務和信用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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