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超過半個月,若還想和前任複合,做好這件事前任會主動挽回你

分手超過半個月,若還想和前任複合,做好這件事前任會主動挽回你

感情最殘忍的莫過於,一個憧憬著未來,另一個卻在密謀分手。

『分手吧,我不想繼續了』聽者傷心,說者心碎,被分手方忍受的是瞬間的心痛,然後延續到之後的一段時間,而分手方,早在計劃分手時就開始忍受痛苦的煎熬。

如果能提前察覺到對方的情感波動,及時修復,就不會有現在。但很多人即便是察覺到了,也會抱著『他是不會離開的我的』這種僥倖心態,乾脆什麼都不做,或者被動地等待對方自行修復。

情感應該是相對的,人家都計划了這麼長時間了,好不容易說個分手,憑什麼你哀求他、裝可憐,他就輕易回頭呀?

就是身邊也會有人勸說:不愛了就是不愛了,哪兒有那麼多借口?如果你也是這樣認為,那我只能說你沒有遇到過真正愛你的人。而我相信,屏幕前的大部分讀者的那個前任,都付出過真心。

情侶瀕臨分手的時候,你一定能夠感覺到不對勁,有的人會覺得對方變了,有的人會覺得彼此好像突然就沒話說了,而不管你的感覺如何,正在計劃分手的那個人,一定會有很大壓力,在這個階段,不管你說什麼、做什麼,他都很難再開心起來。

就像將死之人,你給他一百萬也高興不起來,心裡頭只能苦笑。

但這種情況下,任何人心底都有絕對的渴望,可能是某句話、可能是某件事,來打消他的分手念頭。在那之前他會一直在想著分手該怎麼說出口,說出來之後會不會後悔,你做點什麼他立刻就放下放手念頭繼續愛你...

比如異地戀,在瀕臨分手前,或者已經說了分手的假性分手,只要對方及時出現在眼前,抱在一起,其實是可以直接複合的,但這都是短暫的,真正想解決問題,還是得拿出一個能讓他完全放下分手念頭的『相處方案』。

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呢是剛分手沒多久,對方絕對有複合念頭,也許不經意間觸碰到他迫切需求點,他就答應複合了,但不算真正解決問題。

第二種呢,就是分手後一段時間了,已經過了對方有複合念頭的階段、並且他的需求點也已經淡化、因為他在單身過程中,發現了新的需求點,或者人,完全可以彌補之前你所沒有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再去找他,他對你就幾乎沒有了需求,也就是所謂的沒感覺了。

另外,有的人找到了前任當時的迫切需求,所以各種拉低身段去滿足他,結果不是前任逆反了報復心理、就是前任對這種方式得到的滿足更加不屑。

重點說說第二種情況,坊間很多挽回機構的做法就是,找出問題根源,去解決問題,然後進行二次吸引。但我的學員都知道,我很少深挖他們以前的問題,會提一提,知道錯,別再犯就好。

我意思是說,不需要刻意去向前任證明自己以前不好的點兒是不是改了,因為越是刻意去做,就越容易讓對方想起,被人捅過刀的地方,可不是留疤那麼簡單。

而我們更應該去培養新的需求點。在分手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前任會慢慢忘記他當初密謀分手的那種痛,在那個時候你沒能及時去填充他的需求,在那之後去填充可能為時已晚,但是可以用新的去彌補,這種方式更能被他所接受,等他發現了你能滿足他新的需求點時,那時候你再展示過往他迫切所需的需求點,徹底讓他改觀。

有時候我說的,和做的不一樣,但不重要,因為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挽回體系大多相通,只是針對的人不同,就得重組邏輯,我們是攻心,而不是去按部就班建房子,所以不要抱有太系統化的想法,有機會就上、沒機會就想辦法創造機會,創造不了機會,那就該幹嘛幹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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