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的電影不只這部……
來自專欄扎西老媽
又一部扎心的電影。
阿sa、任達華主演《雛妓》。
電影一開始便是阿sa飾演的女主薩拉被繼父強暴,她的媽媽躲在門外偷偷哭泣。
女主離家出走,為了活下去只得出賣自己。
多年前桂綸鎂還沒封后,憑藉《聖誕玫瑰》一片獲得金馬提名。女主同樣在幼年遭到母親的男友強暴,母親親眼目睹卻選擇躲在門外保持沉默。
別以為這些只存在影視劇里。
台灣青年作家林奕含因幼時被強暴,在寫下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後選擇自殺。
藝術來源生活,但生活比藝術更狗血。
初入悟空問答看到一篇報道,年僅十歲的女兒被繼父強暴,求助母親。母親不但不保護孩子,反而要求孩子不可將此事告訴別人。禽獸繼父再次強暴孩子後,孩子向姥爺求助。姥爺帶孩子去報警,法醫鑒定時女警和醫護人員感到非常痛心。網友們紛紛責罵繼父。
請不要忘記,她的親生母親在知情的情況下選擇沉默。
這,到底是為什麼?是什麼讓這些為人母者放棄雌性生物與生俱來的母性,眼睜睜任憑親生女兒被恣意蹂躪!
說到這事,不得不說說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所謂禮義廉恥本是要求人們內省,吾日三省吾身。後來卻演變成魯迅先生筆下吃人的枷鎖,尤其對作為第二性的女性,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隱瞞、掩蓋、斥責受害者,只要事情不暴露便可以繼續心安理得過小日子。
言論的導向,往往是言論者的自我開脫。別忘了,幾千年來我們依然生活在叢林部落里的父系氏族社會。男性從骨子裡希望女性匍匐在他們腳下,歷朝歷代標榜所謂女性的榜樣,一座座貞節牌坊不僅要矗立在地表,還要深深植根在女性內心。
偏偏就有賤BI的女人,為了獲得男權的青睞,利用自己的才華寫下《女戒》類的狗屁文章。自己犯賤誰也攔不住,還要遺禍後世的無數女子聞她的臭屁。班昭那樣的才女為了獻媚不惜遺臭萬年,環顧左右,被洗腦的無知者更是萬萬千千。韓國的慰安婦問題早已得到政府層面的正視,而我們那些在侵華戰爭中飽受屈辱蹂躪的老奶奶卻躲在角落裡暗自凋零。她們不僅沒有得到施暴者的道歉,甚至要繼續遭受同胞的蔑視和侮辱。由此可見,面子文化何等強大。
當警察詢問受害女孩的母親為何知道女兒被侵害卻不報案時,其母答曰:我已經離過一次婚了,不想再失去婚姻,讓別人看不起。神邏輯,難道跟一個禽獸表面祥和過的一輩子要比親生女兒的人生更重要嗎。冷靜下來想想,她確實說的真心話,俗話說,人活一張臉,樹活一張皮。只要別人看著好,犧牲個女兒算得了什麼。關於這點,上兩部電影已經做出如是表述。
電影《嘉年華》里女孩被性侵後,想跟母親求助,得到的卻是冷漠的目光。
心理學家武志紅老師在他的著作《巨嬰國》里闡明,國人的心理年齡低幼。很多人不是作為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活著,而是作為一部供人驅使的機器活著,開關鍵藏在別人的舌頭下面。過度在意別人的目光,不惜一切代價捍衛「我是一個好人」的自我感覺。
面對女兒被性侵,當媽的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阻止悲劇的再次發生,不是如何更有效地保護孩子,更不是如何將施暴者繩置於法,而是關起門來要求孩子不許聲張。在「中國式好人」的媽媽眼裡,一旦報警或訴諸法律則家醜外揚、顏面不保。不如打掉牙往肚裡咽、打斷胳膊往袖子里藏,千方百計把事情掩蓋住,以期表面的風平浪靜。
俄國作家契科夫的著名小說《裝在套子里的人》,主人公把自己裝在自我封閉的套子里,以為這樣可以掌控一切,過得高枕無憂。反觀很多國人的面子心理,正如小說主人公。心理學研究表明,人類在嬰幼兒時期認為自己是宇宙的主宰,別人是圍繞自己這顆恆星轉動的行星。慢慢隨著年齡增長,嬰幼兒發現自己和媽媽並不是一體共生的,宇宙也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於是孩子一來會產生探索未知世界的好奇心,二來會自作主張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面對此等失控的場面,心理幼稚的成人強加給孩子叛逆的頭銜。何謂叛逆,簡單理解就是孩子不肯聽話。有些父母不希望孩子成長,他們只想獲得一個擁有成人的身體,卻裹藏著嬰幼兒心智的孩子。因為他們小時候在要聽話的訓誡中長大,層層枷鎖的禁錮下逐漸喪失獨立思考能力,心智永遠停留在嬰幼期。他們依然渴望掌控世界,給自己製造一個平穩運行的小宇宙,把最親近的家人裝進這個自認完美的套子並牢牢地控制住他們。
孩子出事是失控事件,面對失控她們驚慌失措,但很快「理智」佔據上風:一定要控制住局面,一定要保全住顏面,切不可讓外人說三道四。
這樣的媽媽大多來自重男輕女的家庭。原生家庭對個人的影響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古今中外那麼多著作要我們自省、思考、剖析。可惜,書是死的,再多的道理對於不想知道的人亦是徒勞。重男輕女的媽媽非常厭惡自身的性別,甚至遺傳基因里也恨不得寫滿男根崇拜。她將對自身性別的不認可,毫不保留的延續到女兒身上。在她們內心深處住著一個討厭的小女孩,生了女兒之後,便把這個討厭的小女孩投影到女兒那裡。於是深深植根在腦海里的男尊女卑思想立馬有了出口。孩子是自己生的,無論怎麼對待她都可以一句「我是為了你好」來冠冕堂皇的掩蓋。孩子基本等同於私有物品,可以任其隨意宣洩自己的情緒。加上孩子那麼柔弱,毫無反抗之力,俗話說,見著慫人壓不住火,孩子表現得越柔弱,越能彰顯母親的權威,從而越能滿足母親在男權面前得不到的尊重、體會不到的強大感覺。當自己厭惡的小女孩受到傷害時,媽媽心裡不一定痛苦,有的甚至會覺得解氣,因為那個討厭的小孩受到了懲罰,比如我媽。原本應該令正常人悲痛欲絕的遭遇,在她們那裡卻能夠輕鬆化解——只要不聲張,一切依然很好。至於孩子的痛苦,自己已經沒有人心人性了,又怎麼可能把孩子當活生生的人來看待。
薩拉在泰國遇到雛妓,想起自己不堪回首的過往。決心幫助女孩改變命運,其實更是源於對自己的救贖。
生活的壓力往往讓人不得不屈服。
嫁漢嫁漢穿衣吃飯。長期飯票的稱呼,不過是把對方物化,亦把自己物化。這跟靠出賣肉體生活沒什麼本質的差別,若說不同,只是量的差距。為保存婚姻,為留住男友,不過是掩飾自私的借口。內核是為了自己有相對穩定的生活,穩定的經濟來源,為確保長期飯票攥在手裡。
地獄空蕩蕩的時候,作惡的魔鬼必有縱容他的幫凶。
我也是孩子媽,我也有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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