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個原因,我越跳槽越頹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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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有人在知乎上問了這樣一個問題:「一份燃不起自己一點激情的工作,到底該換還是該繼續幹下去?」
今天,我就跟大家聊一聊「工作與激情」的關係,以及其中的困惑。
我們平時常聽到這樣的話,「人生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標、追隨內心的激情!」
我曾遇到過一個一年換了3次工作的朋友,如此頻繁地跳槽不合常理到令人詫異,他卻不屑地擺擺手,引用了喬布斯在斯坦福的演講名言:「成就大事的唯一方法就是熱愛自己所做的事。你需要找到你所愛的東西,如果你還沒有找到,那就繼續找,不要停下來。」
聰明如你也發現了,「職場上想要有所成,就必須要找到自己熱愛的事情。」這種道理聽著好像挺對,然而實踐起來卻並不是那麼回事兒。
為什麼呢?
因為這種觀點其實暗藏著一個前提,在暢銷書《優秀到不能被忽視》這本書中,作者將其稱為「激情假設」(The passion hypothesis),即認為,想要獲得職業幸福,關鍵是首先搞清楚自己的激情所在,然後找到一份與這種激情相匹配的職業。這裡的「激情」,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夢想」、「熱愛做的事情」。
激情假設讓人們相信,在這個世界上存在著某種「命中注定」的、「正確」的職業,只要一旦找到了,他們就會立即認出來,並且能夠取得成功,因為那就是他們註定要做的工作。
然而,如果你仔細研究一下,像喬布斯這類在工作中似乎充滿激情的大人物,看看他們是如何真正開始自己的事業的,或者問問科學家,能夠影響職業幸福感的究竟是什麼,便能發現問題並非那麼簡單。
年輕時候的喬布斯,曾幾個月不上班,跑去遙遠的東方——印度,進行了一場苦行僧式的精神之旅。按現在的話來說,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文藝青年,跟我們想像中那些沉迷於現代科技的GEEK截然不同。
事實上,在創立蘋果公司之前,我們偉大的科技icon喬先生,就是我們現在身邊那些整天嚷嚷著「詩歌與遠方」,追求心靈上的凈化與靈魂上的啟迪的真·時尚·文藝青年。
要不是在業餘時間,為了賺點快錢而開始設計套裝電腦的電路板,文藝青年·喬的故事,可能和我們身邊千千萬萬的文藝青年沒什麼不同,只是在按部就班工作的同時,時不時整出點「流浪」、「修行」這種茶餘飯後的談資。你絕不能說喬布斯的激情與夢想,一開始就是創立一家偉大的科技公司。
追隨自己的激情,是個糟糕的提議
「激情假設」會造成的更嚴重的問題是,如果我們沒能找到那個「命中注定」的職業工作,很有可能會陷入不斷跳槽、自我懷疑的怪圈,這對於職場生涯而言,無疑是飲鴆止渴。
換工作的理由千千萬,領導太不好伺候了、任務設置不合理、公司制度有問題……千言萬語很多時候都被簡單判定為一句話,就是「反正這工作也不喜歡的,換就換吧。」
幾年下來,為了找到那個所謂「喜歡」的工作,跳來跳去,挑來挑去。最後呀,既沒找到自己真正喜歡的,也沒學到什麼技能本領。
簡歷上,看似工作經驗很豐富,但其實沒有一項核心能力,專業的HR、領導一眼就能看透,這種簡歷自帶著「此人不宜用」的隱形標籤。
所以說,激情假設不僅是錯誤的,而且還是危險的。讓人去「追隨自己的激情」,不僅是盲目的樂觀主義,還可能是一份讓人飽受困惑、憂慮之苦的職業的開始。
對於大部分人而言,把「激情」與「工作」建立一個必然聯繫是不必要的,「追隨自己的激情」很多時候只是個糟糕的建議。
一份沒有激情的工作,該不該換
現在,回到我們的題目:一份沒有激情的工作,該不該換?
我的答案是,在搞清楚自己是否要換工作之前,要搞清楚以下三點。
首先,你要認識到,職業激情本身就是稀缺的。
2002年,加拿大心理學家羅伯特,瓦勒郎對539名大學生開展了問卷調查,在確認的所有激情中,只有4%與工作有關,其他96%都是某種愛好和興趣,比如滑雪或者畫畫。對工作沒有激情是很正常的事~
其次,產生激情是需要時間的。
耶魯大學的一項行為學研究表明,最有激情的員工不是那些打了雞血的人,而是做得足夠久,擅長自己那塊工作的人。因為充足的時間,能讓你和同事關係更牢固,也能看到自己工作給他人帶來的好處。
最後,激情是精通的副產品。
心理學著名的「自我決定理論」認為,不管是在工作場合還是其他場合,如果想要獲得動機,就要滿足三種基本的心理需求:自主、勝任與歸屬 。
所謂自主,是說感覺對自己的生活擁有控制力,並且感覺自己的所作所為是重要的。
勝任,是指自己擅長於自己所做的事情。
歸屬感,這個更容易解釋了,就是感覺自己能與他人建立聯繫。
在大部分職業中,如果你精通自己的工作內容,就能掌控自己的職責。
總結一下,要是你一直琢磨著「我如何才能變得真正優秀」,並且沉下心去實踐,激情就會找上門。反之,即使你換再多份工作也只是收到更多的抱怨而已。
願我們在職場上
最終都能,有所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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