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金融逾期事件始末

小微金融逾期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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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由介紹

最近由於這家很有背景的P2P平台的逾期,我來來回回折騰了3天,思來想去還是記下這個博客,算是對我這三天的奔波有個交待吧。

平台背景介紹

熟悉我的人應該知道,本人理財的方式比較傾向於P2P的市場(只是沒有預料到今年的P2P環境會這麼嚴峻),動輒10幾個點的利率,真的很刺激,在去年的時候,經過推薦和研究選擇了一家比較有實力和背景的平台,名字叫小微金融。

小微金融最新的背景呢,它是深圳東方銀座旗下控股的一家P2P金融平台,而東方銀座背後則是廣森集團。它當時給出的利率大概是在20%左右喲,理論上按照我的理財風險策略,我不應該在裡面重倉,但是實在架不住背景實在是太強大了。

優勢:

  1. 東方銀座100%控股小微,東方銀座本身不是一家空殼公司,它是深圳本地有名的房地產公司,商業地產,舊城改造,商品房都有涉及,總資產300億。

  2. 東方銀座本身手上就有兩個正在開發的政府舊城改造的項目,一個是在深圳前海舊改項目,還有一個是深圳龍東舊改項目。如果是熟悉深圳地價的朋友應該知道,前海地區的金貴。

  3. 集團控制人李森,在當地商界也是有一定影響的人,其夫人還是政協委員,其實力可見一斑。

風險點:

  1. 小微平台標的借款協議模糊不清,甲方甚至連名字都懶得寫,明顯存在自融嫌疑,雖然自融在房地產行業算是潛規則,但是明著說來,那可是違規的,且如果到時查案查起來就不是非法集資那麼簡單了。

  2. 中國人口從2020年開始下跌,中國的市場是一個政策市場,而國家政策方面正在收緊房地產的資金,不過這也從側面說明了為什麼集團會收購小微金融這個平台,明顯是為了公司輸血的存在。

  3. 國家規定2019年6月前所有P2P的金融平台都需要備案(國家這招拖字訣真是妙),到時估計大概率無法通過備案,可能導致強制清盤。

小微金融逾期導火索

讓我們把時間往前轉一下,其實小微金融這個平台並不是被動雷的,而是主動雷的,時間點大概在7月13日,當時東銀金融發送簡訊表示:由於受大環境影響東銀金服部分借款人還款延遲導致投資人提現延遲到賬,目前集團已經啟動代付應預案流程,會在短時間內解決問題,請耐心等待,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然後在大概在7月14號,平台出了一個三年兌付的公告《關於小微金融暫停網貸業務的公告》,由於之前有很多其他的平台雷掉之後,扯個三年兌付的幌子,掛羊頭賣狗肉,最後一分沒有的教訓,大部分投友都炸了。直接結果就是導致一部分在深圳本地的投友當晚就堵在公司門口,就這樣維權序幕緩緩拉開。

715協議

最神奇的是三年兌付的公告才發出去沒多久,大概一個小時的樣子,平台就撤回了該公告,當時謠傳原因有兩個: 1. 小微金融平台方面表示,經過和集團高層商量,原公告撤回,按照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文件規定,新方案需要和政府金融辦和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協商溝通後發布,事情或有轉機。 2. 東銀集團李森找金融辦和經偵想要清盤金服,金融辦和經偵要求小微和黃金一起,之後一直拖著沒發公告,估計李森(東方銀座集團董事局主席)一直在考慮要不要一直清盤!

當然後續證實公告必須經過深圳市金融辦同意了才能發,平台不能亂髮,兌付方案也應該由金融辦和平台以及互金協會共同協商。所以平台不能單方面發布公告(當然這點有待考量)。

然後因為平台一直在糾結繼續運營還是清盤,而且一部分投資人已經到場,所以平台就順勢(被迫)需要和投資人商量相關事宜,並引導成立投資人代表大會。然後雙方就兩個問題展開了爭論(當然中間的過程沒有那麼簡單,警察和經偵都到現場來了,並且經偵現場把已經到場的小微總裁單獨約談):

  1. 平台是否要繼續運營。
  2. 平台現有的逾期資金或者存量資金如何處理。

第一個問題,投資人和平台達成了一致的協議,平台繼續運營。 第二個問題,雙方起了爭執,一方希望兌付方案是三年,不分金額大小,按照20%-30%-50%的比例逐年兌付,沒有提及兌付利率。而投資者這方希望到期投資允許部分提現(30%左右),其餘復投但可接受降息,一年內全部解決可提現的方案,同時要求東方銀座,李森提供擔保。

其實現在看來第二個問題的解決方案和第一個問題有點相悖的。 最後經過雙方"友好"的磋商,達成了一致協議。具體如下:

為了增強投資人的信心,小微總裁還特意帶投資人們考察了相關項目,並且了包了吃住的問題。

至此事件告一段落,現場投友們紛紛回家,以為萬事大吉了,其實由於這次事件協議落實太過著急,這也為後續的事件埋下了伏筆。

730毀約

7月15日之後,平台正常運營,且開始系統升級,但是有個小插曲,本來約定好的利息可以全提的,在系統升級完成之後,利息還是只能提取10%,當時聽說是為了開發方便導致的。只是沒想到這只是毀約的前兆。

7月30日,小微金融在沒有跟投資人商量的情況下,再次發布了單方面的公告,公告基本情況如下:

  1. 期限:3年,按照20%-30%-50%兌付;
  2. 債權轉讓:投資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方基金管理公司(恆基通匯);
  3. 投資人保護措施: 第一,東方銀座將前海項目的投資收益權抵押給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對投資人的還款保障。 第二,東方銀座承擔收購資金的最終差額補足義務。 第三,由第三方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經偵、街道辦、金融辦見證方案的執行。 第四: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按月支付。 第五:深圳市南山罐頭廠有限公司以「前海現代服務業總部大廈」項目的全部可支配利潤為債轉投資人的回款提供擔保。

後來經過調查,發現不管是合約里提到的第三方基金管理公司(恆基通匯)還是提供擔保的深圳市南山罐頭廠有限公司都是東方銀座的關聯公司,並且是殼公司,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東銀單方面撕毀715合約,並且債權甩鍋了,這些我們投資人肯定炸了。於是又一次深圳維權之旅開始了。

83協議

8月1日一早,我跟浙江的幾個朋友一起到達深圳,到時他們已經去深圳市政府維權,但是可惜的是維權還沒持續多久就被警察同志們友好送回去了,於是我們繼續在東銀的酒店門口維權,雖然警察也出動了,但是不敢拿我們怎麼樣。這點投友們還是很團結的。沒多久東銀的一個副總裁出現要跟我們接觸交流並談判了,但是實際上這個高管並沒有什麼實際的權力,只是單純傳話的。然後就有了第一次的談判,雙方最後約定在香蜜湖街道辦進行第一次談判,但是很慚愧第一次談判,東銀集團非常沒有誠意,當然結果也顯而易見,談判破裂,東銀沒有表現出還款意願,雙方無法構建任何信任感。於是我們決定前往經偵報案。

當然立案並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我們的目的是還錢,是最好能通過談判和強有力的保障措施來還錢,以打促談。所以最後的目的,談是要談的,但是怎麼談,談的結果到底什麼樣,還得看我們的維權行動怎麼樣。

但是不得不說,投友們還是很給力的,深圳的投友去過經偵,信訪辦,北京地區的投友去過銀監會等等,然後就是酒店靜坐,然後鳳凰衛視新聞播出,最厲害的是一個大哥,談判破裂的第二天就上了酒店的天台,想要跳樓,這下有關部門就有點穩不住的感覺,於是在有關部門的主持下,我們就有了第二次的談判機會。

可以這麼說,第二次談判的過程是非常艱辛的,歷時十多個小時,從8月2日下午一直談到8月3日,整個過程異常艱最後難,條件從最開始的要求東銀在一個月內剛兌,並簽署正式的法律文件。到的談判的結果是分兩年,第一年30%,第二年70%,擔保方面由廣森集團全額擔保,同時由李森、鍾帆飛夫婦提供無限連帶責任擔保。這點不得不說,代表們辛苦了。當然我們來的投資人也沒閑著,以打促談,才是我們的目的。

最後83方案的結果大概如下: 達成如下協議:

1.廣森集團全額擔保;李森、鍾帆飛夫婦提供無限連帶責任擔保。

2.還款方式:

(1)本金:

合同到期以後分兩年返還,具體為:

自簽約後第一年的第七至第十一個月,每月返還本金總額1%,第十二個月返還本金總額25%,總計30%。

自簽約後第二年的第一個月至第十一個月,每月返還本金總額1%,第十二個月返還本金總額的59%,總計70%。

兩年總計返還本金總額100%。

(2)利息

合同內利息:到賬利息當月可提現10%,連續十個月提現完畢。

逾期利息: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每月計息,可100%提現。

3.執行保障:在市金融辦、區投融署、市互金協會、區經偵大隊、街道辦的指導和見證下,深圳東方銀座集團代表與出借人代表雙方共同簽字,形成新的合同文書,具有法律依據和法律效力。近期將成立投資人監督委員會。

4.還款期間債務人主體(法人等其他相關內容)不得變更。

5.東銀集團同意絕不會債轉股及絕不會開通債轉平台功能,雙方已達成第一條共識。債轉房,本著個人自願原則,與公司私下協商。

至此小微事件暫時告一段落,當然這份協議,很多投友是不滿意的,很多人都靠這點理財的錢,希望過日子的,也許有人直接拿養老錢就進去了,更有甚者,房屋抵押貸款進去的。後續會怎麼發展,我們也不知道,立案不立案,我也不能掌控。

一些思考

  1. 東方銀座這麼大的公司,在深圳已經持續經營20多年了,為什麼公司要選擇這樣的方式來觸犯眾怒呢?或者說銀座這些處理方法完全不像是一個成熟的企業經營者該有的素質。

  2. 我稍微猜一下銀座為什麼會有這些的舉動,我猜他是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逼政府出面扶持銀座能夠繼續存活下去並發展下去。由此可見房地產公司現在的環境有多麼惡劣。

  3. 烏合之眾里的話,在我這次觀察中得到很好的驗證,群體是愚昧的,無知的,衝動的,但是又充滿力量的,需要有人去引導,但是他是一把雙刃劍。

  4. 你所做的每一項決策或者決定,不能獲得所有人的滿意,只要做到大部分滿意就很不容易了。

相關參考資料

實時更新!小微金融最新情況追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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