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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國家教育體系及與我國的對比分析

英美國家教育體系及與我國的對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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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國教授體系

美國的教授體制,顯著的特點就是終身教授制度(tenure)。一般能晉陞為副教授,即意味著拿到了終身教職,也就意味著以後不會因學術考核而被學校解聘了。美國的教授職稱,分為教學研究型和純研究型職稱。前者類似國內的教授體系,後者類似於研究員體系。美國教授的教學研究型職稱,主要包括四個階段:

1. 助理教授(assistantprofessor)。助理教授一般是三到六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後,如果工作出色,經過評選可以晉陞為擁有終身教職的副教授。否則,捲鋪蓋走人。目前隨著博士畢業生的數量增加,而全美的助理教授崗位有限,因此助理教授職位的競爭也日益激烈。於是,出現了獲得博士學位後,需要經歷多站的博士後研究,方能達到一定的學術能力,去應聘助理教授的職位。到此時,平均年齡差不多35歲上下了。

大約有一般的助理教授最終能夠獲得終身教職,不過在一些頂尖大學裡,這個比例可能低至10%。因此,在助理教授期間,是工作科研最為拚命的時候,也是學術論文的高產期。經過這麼六年左右的「煎熬」,很多人的頭髮都會逐漸變白,以及明顯的掉發,甚至禿頂。漫步在美國一流大學裡,碰見的研究人員大多十有八九頭髮變白即是此理。如果拿到終身教職的人,頭髮依舊烏黑,不外乎兩種可能:一是染髮了,二是該學者是出奇地厲害,可能二十齣頭就完成了科研及學術論文的積累,早早過了助理教授這個階段。

2. 副教授(associateprofessor)。經過那水生火熱的六年左右助理教授期,如果成功獲得終身教職,那麼可以晉陞為副教授。評判標準一般都是在助理教授期間有大量的學術成就,比如發表了影響力較大的專著,以及大量的學術論文,拿到了研究項目,對所在部門有突出的教學或服務。該評判標準又因所在學校不同,所要求的標準和嚴格程度也不同。

一般副教授都是終身教職。但是,也有人以副教授職位進行聘請後還沒有終身職位的,這一般是從外部引入的人才。雖然目前該人還沒有獲得終身職位,但該職位也是有終身教職計劃的,只不過可能目前該人還沒有達到終身教職的水平。相反在一些學校,有人可能在獲得終身教職之前提前提升為副教授。在這種情況下,此人可能繼續申請終身教職,或者轉求其他學校的終身教職。

3. 正教授(fullprofessor),即常見的稱呼為教授(professor)。在副教授階段取得卓越的學術成就後,會提升為教授。在美國,教授的等級是學術排名中的最高職位。而且,美國的教授也沒有強制退休的年齡限制。許多正教授都伴有行政職務,比如院長(dean)都是從正教授中選出。

4. 講座教授(chairprofessor,簡稱「chair」)。到此,出現了「chair」這個字的翻譯,有多種譯法。比如特聘教授、傑出教授、名譽教授和講座教授等等,此處暫且翻譯為講座教授,或者講席教授。講座教授又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一些學校會給極少數有突出成就的正教授授予「大學教授(University Professor)」,「傑出教授(Distinguished Professor)」等頭銜,比如麻省理工的「學院教授(Institute Professor)」、耶魯大學的「斯特林教授(Sterling Professor)」,以及杜克大學的「詹姆斯·B·杜克教授(James BDuke Professor)」;另一種是被以基金、公司、個人名義贊助的正教授,即「冠名」或「名譽教授」(EndowedProfessor)。簡言之,不管哪種類型的講座教授,都是正教授中的佼佼者。一般一個專業,只有一個講座教授,而下可以有多個正教授。看一個正教授是不是講座教授,簡單的方式就是看看該人教授前面有沒有冠以一個人名。比如2012年獲得諾貝爾化學獎的杜克大學Robert Lefkowitz教授,即為James B. Duke Professor of Medicine,這個講座教授即為上述第一類的大學教授性質。而如杜克大學尼古拉斯環境學院的Stuart Pimm教授,為Doris Duke Professor ofConservation Ecology。他的這個教授職位是由Doris Duke Fundation贊助的,即上述描述的第二類講座教授。

至於「chair」這個字的具體含義,還可以分為兩種:一是上述的講座教授,二是指有學術職務的部門頭頭(chairs or heads of academic departments)。再如以杜克大學環境學院的Dean Urban教授為例,他是professor of landscapeecology,又是chair of the Nicholas Schools Division ofEnvironmental Sciences & Policy。所以,Dean Urban教授是普通正教授,他的chair是環境科學與政策系的負責人,即類似系主任的性質,而不是講座教授的意思。

「講座教授」這個翻譯跟國內的「講座教授」提法相當不一樣。據悉,每個講座教授都有一把椅子,椅子背後刻著該講座教授的頭像和教授本人的名字。

(二)英國教授體系

英國的教授體制,目前主要由兩種形式組成:一是英國古老大學的教授體制;二是英國的諸多大學也採用了美國的教授制度,比如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和諾丁漢大學(University ofNottingham)。當前,澳大利亞和紐西蘭,還有大學依舊使用英國古老大學的教授體制,即包括:

1. 講師(Lecturer)。講師的職位,在不同學校,定義相差非常大。對於英國的大學來說,講師又分為暫時性和永久性兩類。暫時性的講師職位,可以由研究生擔任,無需博士文憑,即是應學校暫時性、一學期或者半學期,無義務續聘的教學工作之需。對於永久性聘用的講師,則要求有博士學位,比較接近於美國的助理教授職位。

2. 資深講師(Senior Lecturer)。資深講師接近於美國的副教授職位。但是,在英國的一些理工大學(polytechnic),講師又分為助理講師(Lecturer)、講師(Senior Lecturer)和專任講師(Principle Lecturer)。此種,專任講師相當於一般大學的資深講師。理工大學的講師,向下又切出一個助理講師一職。這個職稱也稱為講師,但不是終身聘用的,所以及其容易與一般大學的講師混淆。

3. 准教授(Reader)。「Reader」的職位是英國特色,難以找到一個匹配的詞來描述。因為英國古老大學的教授(Professor)職位非常少,所以會出現一個教授下面三到四個准教授,其實接近於美國的正教授。牛津大學(University of Oxford)已經廢除了准教授這個職務,一律以講師職位代替。所以牛津大學的講師,接近於美國體系的副教授。

4. 教授(Professor)。英國古老大學的教授職位相當少,接近於美國的講座教授。英國也有類似美國講座教授的頭銜,比如曾經牛頓和霍金擁有的劍橋大學盧卡斯講座教授Lucasian Chair of Mathematics,這估計是神一樣的職位了。

(三)英美中三國教授體系比較

大體上可以認為:英國的講師教職接近於美國的助理教授,英國的資深講師接近於美國的副教授,英國的准教授接近於美國的正教授,英國的教授接近於美國的講座教授。但是這並不確定,比如,英國華威大學嘗試教授體制與美國對接,以便人才引用;對於美國的助理教授,華威大學可以給予永久聘任的講師職位,而終身職的華威大學講師職位到了美國,則變成非終身職的助理教授,這之間有一定的差別。

相對我國,跟美國的教授體系劃分非常相似。只不過許多國內高校的講師是終身職,但目前逐漸變為合同制,直到拿到副教授職位,似乎在跟美國的教授體制靠攏。而對於國內研究員體系的職位,由於不參與教學工作,非常接近於美國的純研究職位,即助理研究員接近於Research assistant professor,副研究員接近於Researchassosiate professor,及研究員接近於Research professor。所以,翻譯研究員體系的職位,前面加上「Research」或許更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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