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主耶穌一個人的命可以救贖全人類的命?

為什麼主耶穌一個人的命可以救贖全人類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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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神的兒子,是道成肉身,是救恩的關鍵,也是整個《聖經》在邏輯上可以成立的基石。因為如果耶穌是一個普通人,他就算本身無罪,他一條命最多也就只能贖回一條命,要救全人類那就是價值不對等了,神在公義上就自欺了。

但如果耶穌是神的兒子,情況就完全不同了。人都是神造的,神當初用泥土造人,所以人是被造之物。而耶穌是神生的,前者是「產品」,後者是兒子,兒子的生命當然可以抵值所有的產品。好比一個工廠老闆的兒子,他生命的價值當然超過他父親廠里的所有產品。所以神是用祂自己親生兒子的性命來救贖我們這些被造的「產品」,神為我們準備的「救贖品」價值是足足有餘的。這也告訴我們,祂在公義上是一點都沒有折扣的。同樣,我們不單要看見主的十字架,我們更要看見祂的愛。這個邏輯也反證了馬利亞必須從聖靈懷孕,否則《聖經》的就錯了,正如題主所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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