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可以無限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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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可以無限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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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崑山龍哥砍殺白衣男,反被白衣男殺死的事件在網上廣為傳播,引起熱議。作為律師,我認為有責任告訴老百姓,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無限防衛?
我國刑法第20 條第3 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所謂無限防衛權,是指公民在某些情況下所實施的正當防衛行為,沒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對其防衛行為的任何後果均不負刑事責任。
這條法律告訴我們,在生死關頭要放開手腳,大膽反抗,進行防衛,不用考慮防衛是否過當。本案中,崑山龍哥對白衣男正在行兇,根據法律規定,白衣男擁有無限防衛權。
我寫這篇文章,不站在那個立場說話,希望法律能懲惡揚善,面對不法侵害,如果人人能大膽反抗,惡行就能制止,正義就能得到申張。
作者:李超本 廣東定海針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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