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鳳儀小說:宿命?

梁鳳儀小說:宿命?

梁鳳儀小說中有許多女權意識。其中某小說讓我印象深刻。女主母女二人的遭遇。

女主母乙。女主丙。

乙是山裡窮人甲的女兒。一天,有富人路過此地,留宿於甲家。見乙清麗,就要買她初夜。甲妻無經濟能力,不敢勸阻。事後,甲妻對乙說:要忘記這事。即使是母女,她也不知道乙當時心中已有暗戀的少年丁男。

幾個月後,乙懷孕了。甲妻帶女兒尋葯打胎。沒料,幾服藥後,胎兒仍存。甲妻執意要打胎,為女兒留下後路。女兒跪求:這是天意。我要生下來。甲妻哭泣。

乙與丁終於成婚。然後生子。未幾,有流言,丁遂要求乙打胎。乙不肯。丁變臉說:我是娃生父,我說不要,你憑什麼非要生下來。

乙望著他心念:薄情寡義,我寧要我孩兒,也不要你。

乙為了保孩子出走,失足墜崖,後留下孩子丙女,與世長辭。

丙女被一個香港女精英沈收養。最妙的是大家看不出她是養女,兩人容貌氣質均相似,丙十分可人。母女相處融洽。

單身十幾年後,沈開始戀愛。而且屢屢因為男友的事,將女兒放在一邊。家佣勸丙諒解。沒料到,沈的新男友到家後,卻對丙一見鍾情。

原來這名男子就是害死乙的新郎官丁男。

他對丙說:你母親欠我的處女,我要你還給我。

丙嚇掉了魂。而沈卻誤以為養女背叛她,挖自己牆腳,將丙從高處推下樓,幾乎殞命。

世界雖大,對弱者卻是殘酷的。

1、父母命令你為了家庭經濟賣春,你能拒絕嗎?就算你拒絕了,如果被趕出家門,你能馬上找到工作養活自己嗎?何況還有所謂的內疚感,如紅樓中襲人說的:沒有看著老子、娘餓死的理。

2、如果女主的母親不生下女主,就不用與新郎翻臉嗎?愛一個人就是要包容,一葉而知秋,就算乖乖聽話墮胎了,也只會被認為是「於心有愧」,一直被拿捏著,隨時羞辱。

3、女人的悲劇命運不光是因為男人,還因為對女性長輩的服從。因資源有限,所以要長幼有序。而女長輩的壓迫也是因為她們也僅能得到男權分剩下的殘渣。有人旱死,有人澇死,就是這麼回事。

打個比方說,原配常常被男人的「孕小三」逼出局。

於是我們常常見到兇悍的原配先下手為強。例如某台灣富人的原配,就指使人給小三強行手術,摘除了子宮。

如果原配很弱會怎麼樣呢?我們看到了,李連杰把原配扔在海外,逼她自謀生計,而他與新妻利智風流快活。

4、女人對愛情的執著也是很可怕的。不管是為了錢(生存本能、保護孩子的本能)還是為了感情(自愛、自尊的本能),而男人又毫不專情更加重了女人的危機感。易得無價寶,難得有情郎。


推薦閱讀:

TAG:命運 | 宿命論 | 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