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選校長鬧風波,究竟在爭論什麼?|越界華文答問

台大選校長鬧風波,究竟在爭論什麼?|越界華文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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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選出校長,卻被「教育部」拒絕任命,這是為什麼?

葉蔭聰/作者

編者按:「越界華文答問」是香港文化及媒體教育基金(cmef.org.hk/)的一個新項目,旨在讓不同華文地區的朋友互相發問,以達至澄清事實、消除成見及互相了解的作用。該欄目授權政見平台刊登部分文章,並收集大陸朋友對港台等其他華文地區希望提出的問題。

最近,台灣大學遴選校長鬧風波。台灣以外的媒體雖有報道但篇幅不多,而且也多寫藍綠之爭,討論校政及遴選安排較少。此答問嘗試疏理爭議背景及要點。

1)管中閔是誰?台大為何挑選他當校長?

管中閔是台大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院長、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他早年在美國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經濟學博士畢業,1994年回台灣任職台大經濟系。在馬英九執政時代,管中閔擔任多項主要公職,在2015年2月卸任。他是國民黨黨員。

台大去年開始物色新校長,到今年1月5日,在五位最終候選人中,挑選了管中閔。外間認為結果是爆冷,一方面是因為打破了過去由醫學院和理工學院輪流擔任校長的慣例,也是少有由經濟學者擔任此職位。

台大校長由遴選委員會選出。委員會指遴選過程保密,不對外透露,外界只能從消息或者外在原因推測管中閔勝選原因。在理念上,他主張推動台大國際化,成為「亞洲旗艦」,與外地名校合作,成立分校,培養人才,是吸引委員支持的原因。

在投票機制上,本次遴選制度有了改動。由以往的一人一票,多票者勝出,改為先在五位候選人中投至少兩票,得票最高的兩人進入第二輪投票。委員限選一人,獲過半支持者的候選人勝出。在這規則下,委員的選舉策略,很大機會是先在首輪投票中,投一票給屬意的候選人,然後投另一票給勝算最低的候選人,避免對方陣營的人選進入次輪。管中閔一直被看低一線,所以不少遴選委員也把第二票投給他,卻意外地令他連過兩關出線。

遴選委員與管中閔有利益衝突之嫌(以下會詳細解釋),也成為管中閔當選的爭議之一。

2)坊間對於管中閔的質疑主要有三:一、被揭自己是台灣大哥大獨董,而遴選委員會有該企業的董事,有利選情;二、違規到大陸兼職;三、涉嫌抄襲論文。這些理由有理據嗎?如果質疑屬實,為何遴選委員會看漏眼,把關不力?

先說抄襲論文。有民進黨立委指控管中閔涉及抄襲一位研究生的論文,而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決議不展開調查。這處有兩項爭議,一是不展開調查的原因,是涉及抄襲的內容來自會議論文,被質疑為何排除會議論文。二是管中閔的論文草稿早於碩士生,指控證據不足。

第二,違規到大陸兼職。管中閔被曝一邊在台灣專職教授,一邊到廈門大學等大學兼任講座教授,違反專職教授不可到對岸兼職的規定。對此,台大引述廈門大學回復,管中閔沒有授課、支薪,不算違法,但有批評指當志工不是合理辯解。

比起前兩項,管中閔在身份上的利益衝突最受注目。校長遴選委員會共21人,分別為校務會議代表選出18席遴選委員與教育部指派的3名遴選委員。

委員包括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而管中閔同為該公司的獨立董事。這涉及兩個問題:第一,原來管中閔在當教授時沒有申報獨董一職,違規。第二,二人在遴選期間沒有申報企業關係,直至後來被揭發才承認。

也因為這樣,公眾批評台大的校長候選人背景審查馬虎,雖然管中閔在大陸兼職及擔當企業獨董是公開資料,但遴選委員會也未能及早得知。

3)台灣「教育部」何以拒絕台大的提名?「教育部」對大學校長的任命,是有實質權力,還是象徵性質?

台大在1月選出管中閔當下任校長後,「教育部」一直沒有確認。到4月27日,「教育部」正式駁回遴選結果,理由是管中閔跟蔡明興有利益衝突,以及有抄襲論文的倫理問題,但沒有提及到大陸兼職一事。同時,「教育部」要求台大及台大遴選委員會重新遴選校長。

在法例上,「教育部」有權否決大學選出的校長人選。根據台灣《大學法》第9條第1項,大學在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聘任之。

4)台大管理層及遴選委員會分別有何回應?有沒有捍衛遴選結果?

簡單來說,台大管理層及遴選委員會,只有一個立場,就是要求教育部確認人選,沒有他途。但對於管中閔的爭議,兩個部門也不願討論。

台大管理層和遴選委員會在「教育部」4月27日決議退回遴選結果後,翌日發聲明抗議「教育部」。台大認為這重挫大學自主精神,造成校內對立與不安,也恐造成大學校長遴選寒蟬效應。

在此之前,於今年3月24日,台大舉行臨時校務會議,會上多數成員,通過擱置討論各項針對遴選委員會的爭議,包括成立校長遴選爭議調查小組、認定校長遴選程序因瑕疵而無效、就遴選之中的爭議點提供資料及報告。5月12日,台大再次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繼續要求「教育部」從速發聘。「教育部」不答允,再次要求重啟遴選程序。

擱置討論一事,惹來批評。例如前台大數學系黃武雄教授指,校務會議承擔責任,釐清問題,做決議,正是體現大學自治,在大學內部解決問題,但台大校務會議選擇避而不談,談不上大學自主。

至於台大遴選委員會,則稱遴選過程依法行事,克盡職責,「完全無法接受」校長人選被駁回,「政治力介入戕害大學自治」。然而,遴選委員會成員之一,台大法律系教授沈冠伶不同意聲明內容(即發布拒絕重啟遴選),並認為遴選會不開會但又不解散,也不履行法定義務,有違法規。她稱聲明沒有代表委員會的正當性,故辭任委員。

5)台大學生會和一般台大學生的態度如何?

台大學生代表大會(台大學生會的立法機關)在「教育部」駁回遴選決定後,在5月5日表達立場,指教育部有權駁回遴選結果,反對管中閔出任校長。學生會要求儘速重啟校長遴選。

學生會也趁機要求校方糾正遴選程序,例如增加校務會議及遴選委員會中的學生代表比例,又認為應排除「教育部」代表。學生會於5月12日的校務會議臨時動議提案,要求檢討涉及此次爭議的相關法規及行政程序,卻遭否決。

台大學生有撐管中閔的,也有反管的,但大多數是當旁觀者。學生代表雖然有份選校長,但相對教職員,佔比實在太少,難引起學生投入。而且,選校長一事涉及綿密的利益瓜葛,事件又被轉移至藍綠爭端(譬如綠營就抓住管中閔的三項爭議攻擊,藍營藉捍衛大學自主,呼籲蔡英文政府別再干預大學內務),大部分的學生也不大願參與。

6)「教育部」駁回遴選結果,按程序下一步會是甚麼?有何最新發展?

「教育部」駁回遴選結果,下一步最直接應該是台大重新遴選。但台大有可能拒絕重選,而走「訴願」之路。訴願的意思近似「行政複核」,訴願若要獲批,需要先確定行政機關駁回遴選結果,是對台大作行政處分。一般認為,退回重選並不算行政處分,因此不能提請訴願。不過,假若退回重選被理解為處分,就可以爭辯遴選過程是否合法。

遴選委員近日陸續接到地檢署約談電話,引起媒體及公眾關注。台大校方回應,表示希望司法部門應審慎為之並謹守程序正義,不應該對委員造成困擾,不應令他們感到恐懼,否則有損大學自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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