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兩名罪犯越獄:一人三度「脫逃」,一人參與綁架殺害11歲兒童

10月4日,遼寧省凌源第三監獄兩名罪犯越獄。

凌源第三監獄發布的協查通報顯示,脫逃罪犯王磊,男,漢族,1985年3月7日出生,初中文化,家住遼寧省燈塔市沈旦堡鎮前古城子村,因綁架罪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7年12月28日減為無期徒刑,2016年12月22日調入凌源第三監獄服刑;脫逃罪犯張貴林,男,漢族,1979年9月18日出生,文盲,家住安徽省臨泉縣單橋鎮滿庄村,因搶劫罪被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2014年6月12日調入凌源第三監獄服刑。

當天傍晚7時許,遼寧省監獄管理局通報稱

,遼寧省凌源第三監獄兩名罪犯脫逃後,遼寧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各有關部門通力協作,迅速組織抓捕。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成立脫逃案件應急指揮部,協調公安、武警進行追捕。根據有關線索,兩脫逃罪犯行蹤仍在遼寧境內,正在全力抓捕中。

全文2596字,閱讀約需5分鐘

▲越獄的

凌源第三監獄兩名罪犯王磊(左)張貴林

。    圖片來源協查通報

▲視

頻丨凌源越獄罪犯王磊曾綁架殺害11歲兒童,家人盼其儘快自首

。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ID:womenshipin)

張貴林三度「脫逃」,曾獄中傷人

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份編號為(2014)朝刑一初字第00025號的判決書顯示,其中一名脫逃罪犯張貴林,曾兩次因搶劫罪入獄,2011年和2012年兩次因脫逃罪被判刑,一次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

上述判決書顯示,張貴林,又名「張飛」,男,1979年9月18日出生於安徽省臨泉縣,漢族,無文化,農民,戶籍地安徽省臨泉縣。

2001年7月11日,張貴林因搶劫罪被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2007年9月18日刑滿釋放。

一年多後的2009年1月19日,張貴林又因搶劫罪被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此後,張貴林兩次「脫逃」,並因脫逃罪被判刑。2011年6月23日,張貴林因脫逃罪被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與前犯搶劫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2年7月2日,張貴林再次因脫逃罪被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與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無期徒刑等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1月26日,在遼寧省凌源第五監獄服刑期間,張貴林因拒絕歸還同監罪犯王某某存放的衣服,與之發生爭吵,在監區生產車間內,張貴林用拳頭打擊王某某頭面部數下,致王某某鼻骨骨折。同年5月13日,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貴林有期徒刑二年,與其前罪沒有執行的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6月12日,張貴林被調入凌源第三監獄服刑。2018年10月4日,他又從該監獄脫逃。

▲張貴林一審判決書顯示,其曾兩度犯逃脫罪。    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圖

王磊曾參與綁架殺害11歲兒童

相關刑事裁定書顯示,脫逃罪犯王磊曾於2013年12月參與綁架殺害一名11歲兒童。

王磊的朋友屈登奎因瑣事對鄰居心存不滿,遂產生綁架對方11歲的兒子以勒索錢財之念,並糾集王磊參與。2013年12月26日15時許,屈登奎乘坐王磊駕駛的麵包車,在男童放學回家路上等候,男童經過時,屈登奎下車將其強行帶入車內,王磊駕車開到一片稻田地。隨後,王磊用屈登奎的手機與男童的家長取得聯繫,要求準備贖金50萬元並威脅不許報警。為防止罪行敗露,屈登奎提出殺人滅口,王磊同意。屈登奎在車內掐住男童的頸部,王磊用毛巾堵住其口部。為了防止男童未死,王磊又按屈登奎的要求用扳手擊打其頭部數下,致其顱腦損傷死亡。後二人用稻草掩蓋屍體並點燃後駕車逃離。

王磊因犯綁架罪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7年12月28日減為無期徒刑。2016年12月22日調入凌源第三監獄服刑,2018年10月4日越獄。

▲遼寧省

凌源第三監獄。    新京報我們視頻截圖

  

追訪

 

 

王磊母親對兒子失望 張貴林父子關係失和

10月4日從遼寧省凌源第三監獄越獄的兩名罪犯中, 王磊是遼寧省前古城子村人,其母親稱對兒子很失望,希望他別逃獄了,回去繼續服刑好好改造。另一名逃犯名為張貴林,是安徽省滿庄村人,滿庄村張姓村支書稱,張貴林與父親關係不太好,入獄後沒人去看他。

遼寧省凌源第三監獄發布的協查通報顯示,越獄逃犯王磊是遼寧燈塔市沈旦堡鎮前古城子村人。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下午5時聯繫上前古城子村一村民牛某,

牛某回憶,王磊曾經在河北做些小買賣,也給人打零工。家中有父母和姐姐,姐姐嫁到他村,王磊本人未結婚。家人都是農民,但並未有欠債等經濟困難情況,因而他推測王磊當時犯罪與家庭狀況並無關係。

牛某表示,據他的了解,王磊與該鄰居無冤無仇,他認為王磊文化水平不高,進行犯罪是「沒過腦子,被朋友說動了」。

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涉案文書《屈登奎綁架死刑複核刑事裁定書》顯示,當時綁架鄰居孩子並殺害的案子中,屈登奎因與鄰居口角產生綁架念頭,並和朋友王磊參與。

重案組37號探員致電王磊家人,其父親晚7時接聽了電話,由於外出剛回來,他才從探員口中得知王磊逃獄的事情。王磊父親表示上述村民所講王磊此前在河北給人打零工、家中親人情況、經濟情況和王磊本人婚姻狀況屬實。王磊父親稱,王磊入獄後,家人不怎麼去看望,基本一年左右才去監獄看一回,他聽王磊媽媽說過王在監獄情形不太好,但沒仔細問不了解。

王磊母親則表示,上次去看望王磊是去年。她對兒子很失望,希望他別再逃了,回去繼續服刑,好好改造。

另一名逃犯張貴林此前住處是安徽省臨泉縣單橋鎮滿庄村,滿庄村張姓村支書介紹,其和張貴林不熟,不過認識他的父親,就他了解,張貴林家中比較窮,張的母親前年去世了,父親在外打工,姐姐外嫁他村,弟弟也在外打工。張和父親關係不是很好,張入獄後,家裡沒人去看他。

凌源第三監獄

協查通報。    網路圖片

新京

報記者 周世玲 王露曉 孫釗

編輯 張太凌    校對 王心

往期重案回顧:

偷逃稅被追繳稅款、罰款超8.8億,范冰冰發致歉信稱「深感羞愧」

一高校新生問學長開會時間被指責「注意身份」,校方:已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

一女子連續兩家火鍋店吃出「異物」?被指有雙相情感障礙病史,警方介入調查

北京追逃故事:有人「花式」逃亡仍落網,有人走投無路想自殺

溫州試點喪事集中辦不許私設靈堂,殯儀館和市區兩級民政局回應質疑

本文為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原創內容

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

和使用

歡迎朋友圈分享

----------以下為推廣----------

推薦閱讀:

TAG:兒童 | 綁架 | 遼寧 | 越獄 | 罪犯 | 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