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們一刀兩斷可以嗎?
前不久海南萬寧警方接到報警,一男子在家裡毆打六歲女兒,警方趕到後,將男子帶去警察局,經過了解,男子在家吃飯,因為女兒調皮搗蛋,就用衣架和皮帶教訓了女兒長達一個多小時,後來女孩渾身發青,父親當時並沒有在意,吃完飯後,叫女兒去洗碗,女兒哀求爸爸說:「爸爸,我起不來了」,父親覺得女兒是不想去洗碗,裝作起不來,結果小女孩後來渾身淤血,經醫院搶救無效後不幸身亡。
聯想到被爺爺和父親親手推進河裡淹死的腦癱女孩,我忍不住身體一陣陣發抖。然而還有很多所謂的「好心人」 對其暴行進行開脫。他們說,如果不是生活貧窮,如果不是因為孩子母親的拋棄不管,悲劇就不會釀成……
什麼時候我們對父母的要求這麼低了,朋友稍有不合可以翻臉,愛人朝夕相伴也能背叛拋棄,孩子不聽話不聰明可以毒打辱罵,唯獨當父母的就格外有特權了。
因為當年一場避孕失敗的意外,他們就永遠凌駕在孩子的頭頂,做錯事了不用道歉,犯錯了不用彌補,只要沒殺掉孩子就是「可以被諒解」的。
「孩子是個人私有財產」的想法幾千年來根深蒂固地刻在人們腦海中,他們當孩子的時候被這樣教育,當了父母后也很好地踐行這種理念。
有個同事,生了一個女兒,一個多月後就發現有點問題,三個月的時候確診為先天性心臟病。家裡人第一反應不是怎麼醫治,而是用什麼方式遺棄她。小姑說放在福利院門口,外婆說放醫院廁所或者政府門口,讓別人收養。孩子一生就有了,不要留個累贅。就算醫好了啥活也幹不了,以後養老不能指望還得養著她,留著何用。醫院給出的方案是儘快做手術,越快越好,手術加上後期的費用大概是20萬,成功率是百分之九十九,他們放棄了治療,20萬買一條命全家沒人同意,孩子在八個月的時候就走了。他們解脫了,生活還在繼續,房子買了,車也買了,孩子又生了一個,大家都皆大歡喜。父母對孩子的放棄好像變得合情合理。但是反過來如果是孩子放棄父母又會怎麼樣呢?
記得在《中國夢想秀》 一期節目中,有個從小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小女孩,被要求在節目中和自己的親生父母認親。20多年來,親生父母和她就住在一個鎮上,從未去看過她一眼。
在節目組滿滿地煽情跟鋪墊後,所有人都抱著極大的滿足感,期望看到她們相擁灑淚的畫面,結果小女孩拒絕了。
現場嘩然,化身為嘉賓的好心人指著小女孩的鼻子大罵她不知感恩,主持人(某立波)甚至直言,如果小女孩不認她的親生父母,她這一輩子都不可能得到幸福。
到底,是誰給他們這樣的資格和立場,去批評別人,詛咒別人,代表他們原諒所有的不堪呢?
假如海南的小女孩僥倖在父親的家暴、辱罵中活下來,長大成年後,哪些所謂的「好心人」會說,自己的父母再不好,也是你的親生父母,怎麼可以不孝順?
他再不是人,也沒有把你賣掉,打死,餓死或者送人對不對?你還不是上了大學,走出去,過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難道不是嗎?
在他們看來,你被生出來,沒被父母弄死,還接受了教育,這樣的父母就是非常了不起的。你再去指責他們沒有給過你愛,再去談起被毒打的童年,大家都會責怪你不懂事了。
還有一些父母,為了達到自己傳宗接代的目的,沒有兒子堅決不結紮,對女兒都不上心,生病了不去看醫生,拿家裡的便藥就給孩子吃,有一個鄰居就這樣給孩子吃了過量了退燒藥,沒有及時補充水分,孩子的身體和智力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長大了便趕緊找個人家把她嫁了,父母就主要解脫了。不論她過得怎麼樣,都不許回娘家來,這樣的人能嫁的是什麼人,不需要向大家闡述吧,你們都懂的,現在居然還有很多父母認為生下來給點吃的不就長大了嗎?還總在逼人家生二胎,你把孩子當什麼了?
中國出了「不回家探視父母罪」,張韶涵的父親狀告女兒「不給撫養費」。老人們披著年邁慈悲的外衣,獲得好心人們的支持。但被家暴或者性侵的孩子卻無處申訴。那些旁觀孩子被毒打、欺辱的人,從未伸出過援助之手。如今這些人卻要求孩子去原諒一個「孤苦無依」的老人。
如今,孩子活到了貌似強大的年紀,而那個壞人,已經老了。如果孩子真的有錯,就錯在當初活了下來,生在了這個家吧。如果可以,我不想做你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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