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史上的一場災難:維米爾名畫《情書》被盜,竟然因為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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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史上不少畫家在世時沒能享受到應有的榮耀。比如17世紀荷蘭畫家約翰內斯·維米爾(Johannes Vermeer) ,在兩個世紀後,才被藝術史學家古斯塔夫· 弗里德里希· 瓦根(GustavFriedrich Waagen)認識到他的價值。
當然,現在維米爾的畫一票難求了。2014年,佳士拍賣他的《聖普拉塞迪斯》(Saint Praxedis),估價 600萬到800萬英鎊,最終以624萬英鎊成交。
這麼值錢,免不了被人盯上。歷史上曾發生過一次失竊事件,被盜的正是下面這幅《情書》(The Love 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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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9月23日晚,21歲酒店服務員馬里奧·皮埃爾·羅伊曼斯(Mario Pierre Roymans)偷走了正在布魯塞爾美術館展覽的維米爾作品《情書》。這是從國家博物館借來,作為倫勃朗及其時代的一部分展覽。
羅伊曼斯將自己鎖在展廳一個電器箱里。閉館後,他把這幅畫從牆上拉下來,試圖逃出窗外。但是由於畫框太大,無法穿過,乾脆用土豆削皮器將畫從框里割掉。然後他將這幅畫塞進褲子後面,使作品進一步遭到傷害。起初,羅伊曼斯把畫藏在房間里, 後來把它埋在森林裡,直到下雨才將畫挖出來,藏在他工作的咖啡餐廳房間的枕套里。
羅伊曼斯是在看了東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家前身)災難的電視畫面後,構思了這次偷竊計劃。1971年,巴基斯坦軍隊對東巴進行了大屠殺、強姦、縱火和有系統地消滅宗教少數群體,政治異議人士和孟加拉國解放力量成員。羅伊曼斯是一個來自比利時林堡的理想主義者,他認為必須為災難的受害者做些什麼。
搶劫成了世界新聞,隨之警方對這件寶貴的作品展開了大規模追捕。
10月3日至4日晚上,羅伊曼斯使用「Tijl van Limburg」這個名字(類似於俠盜羅賓漢的角色)聯繫了布魯塞爾一家報紙《Le Soir》,並要求記者帶著相機去林堡附近的森林見他。
羅伊曼斯用塑料面罩蒙住了記者眼睛,駕車行駛半小時,將記者帶到一座小教堂前。他讓記者在原地等待,不久之後,帶著用白布包裹的畫回來了。他允許記者拍攝大約十張照片,以證明確實擁有這幅畫。
回來時,記者再次被蒙上眼睛,此時羅伊曼斯似乎大大放鬆,開始暢所欲言。他承認自己喜歡藝術,並且會用十年時間保留這幅畫。他說,他也熱愛人類,認為必須採取措施減輕人類的痛苦。
這幅畫照片和羅伊曼斯提出的三個條件一起刊登在報紙上。
1、向遭受饑荒的孟加拉難民提供2億比利時法郎;
2、國立博物館應在荷蘭組織一場運動,籌集資金以對抗世界饑荒;3、布魯塞爾美術館也應該在比利時做同樣的事情。羅伊曼斯設定了最後截止日期在10月6日。
報紙出版後當天早晨,警察到達《Le Soir》總部,要求解釋為什麼記者與羅伊曼斯會面前沒有通知他們。警方沒收了這些照片,並請藝術專家鑒定真假。國家博物館館長A.E.F van Schendel博士發表公開聲明說,《Le Soir》的照片不足以證明它是原畫,而不是複製品,這加劇了當時的緊張局勢。
在隨後日子裡,羅伊曼斯向報紙和廣播電台打了許多電話。根據荷蘭藝術史學家和維米爾專家艾伯特布蘭克特(Albert Blankert)的說法,羅伊曼斯的要求得到了荷蘭人的「驚人好評」。他們發出請願書,敦促當局撤銷逮捕令,並自發採取有利於東巴基斯坦難民的舉措。這在全國範圍內掀起一股同情羅伊曼斯的浪潮,那些支持羅伊曼事業的口號,被塗抹在橋樑和牆壁上。
雖然似乎無辜的藝術作品永遠不會陷入無關的政治危機中,但比利時博物館負責人羅伯特瓊斯表示,他相信最近襲擊歐洲藝術博物館的盜竊浪潮,受到觀眾給重要藝術品以高價的影響,這使得維米爾的作品成為任何類型犯罪分子的主要目標。
羅伊曼斯打電話給比利時報紙《Het Voljk》說,除非在電視直播節目中籤署滿足要求的合同,否則他會把這幅畫賣給一位匿名的美國藝術收藏家。保險專家表示,在羅伊曼斯規定的截止日期前安排電視簽署協議幾乎不可能。
最後,10月6日截止這一天,羅伊曼斯在加油站一個公共電話亭打給比利時報紙,不久後就在比利時東部被捕。加油站老闆妻子安妮莫默斯無意中聽到了羅伊曼斯的電話。當羅伊曼斯騎摩托車離開時,她打電話給警察,同時她老公莫門斯先生開車追了上去。當羅伊曼斯看到警察時,根據莫門斯先生的說法,「他驚慌失措,從摩托車上跳下來,穿過田野朝農場走去,躲在稻草下面的牛棚里。我就是在這裡抓住他。」
羅伊曼斯躲在兩頭奶牛之間,兩周的磨難結束了。
羅伊曼斯所工作的酒店老闆兒子馬克·德瓦爾(Mark Durwael)將他稱為「一個整潔,彬彬有禮,善良的工人。但他對巴基斯坦充滿熱情,每當工作鬆懈時,就談論孟加拉難民的悲慘處境。」 羅伊曼斯密切關注藝術盜竊案,「當新聞開始時,他總是溜走。」
羅伊曼斯被捕後,他比以前任何時候都更聲名遠播,報紙和電台收到許多支持他的信件。
10月8日,《情書》送交至國立博物館,並於10月11日向新聞界展示。由於嚴重破壞,專門成立了一個國際委員會來監督修復工作。委員會決定儘可能忠實地恢復丟失和損壞的部分,即使一些荷蘭藝術家覺得應該保留它的受損狀態。搶劫持續了兩個星期,而恢復持續了將近一年。
這幅畫於1973年12月28日至1月7日在國家博物館230號展廳展出。與此同時,還展示了大約三十幅作品照片,以便讓公眾了解修復過程。有人感嘆,作品前景門口處的修復區域看起來太平了。
12月20日,羅伊曼斯接受審判,並於第二年1月12日被布魯塞爾法院判處罰款和兩年監禁,但他只服刑六個月。釋放後,他結婚並生了一個孩子。他患有嚴重的抑鬱症,最終婚姻失敗了。他開始住在一輛汽車裡,1978年的一個節禮日(Boxing Day),他在列日(Liege)附近的一條公路上被發現嚴重生病。十天後,即1979年1月5日去世,當時29歲。
儘管羅伊曼斯是許多人的英雄,但他給家人帶來了很多悲傷。據他的姐姐說,他是一個遠遠超過他所在時代的理想主義者。盜竊案發生時,警方稱羅伊曼斯的父親已經死了,母親住在西班牙。蘇·索默斯(Sue Sommers)寫了一本研究羅伊曼斯的書,根據他的說法,羅伊曼斯有嚴重的精神問題,並且曾想偷走《蒙娜麗莎》。
羅伊曼斯出生於比利時的通厄倫(Tongeren),死後被埋在通厄倫一處叫Nerem的老墓地,第十一排第九個。比利時音樂家和電影導演Stijn Meuris長期以來對羅伊曼斯的故事著迷,製作了一部關於此案的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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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米爾不會想到,一件非政治題材的作品會因為政治原因遭此命運。在這起盜竊案中,有意思的是,羅伊曼斯將自己稱為」羅賓遜式俠盜「,而且許多人支持他,聯名上書要求政府撤回逮捕令。
上面是關於《情人》畫作的歷史,下面說說畫本身。
最先注意到的是表情——兩人尷尬的表情。
站著的女僕:主人,這有你的信,手扶著椅子,一副「我什麼都知道」的呵呵表情。
坐著的女主人:顧不上放下吉他,馬上扭過頭接過信,眼睛焦點並不在信上,而在看女僕的反應。放大畫面,我們能感受到:在一剎那間,兩人眼神交錯,似乎女僕在掌控局面(她高高的白色頭巾比背後的白雲更明顯、高大;白色的腰帶也加強這種自信),而女人主則小心翼翼地在疑惑或者請求著什麼……(你知道了什麼?你是不要告訴別人?)
這是維米爾作品的特色:畫面充盈著一種電影般的懸念,下一幀會發生什麼故事?但我們看來看去卻無法捕捉,這讓人著迷又牽掛。
包括那幅《戴珍珠耳環人少女》也是如此,少女在轉過頭那一瞬間看到了什麼,以致讓她那樣的表情?(微微張開的朱唇)又想說什麼?沒有下文,我們只能猜測,急死人。
女僕和女主人是整個畫面中最亮的地方,尤其女主人身上穿的黃色緞面晨衣增加了亮的效果。而在兩人之外,包括牆上的畫,還有近景門框處被處理成模糊效果, 以突出中心。
再就是門帘。它被挽向右邊,不僅有隔開場景和觀眾視線、增強景深的作用,更重要在於,我們好像不經意地偷偷看到了房間內發生的隱私。
對比下馮小剛的《我不是潘金蓮》,異曲同工。
地板。17世紀荷蘭房子鋪瓷磚地板非常少見,非常富裕的家庭才會有——當然,我們從女主人身上穿的衣服也能看出非常有錢。細看,你會發現維米爾處理得以假逼真,縱深、透視、大小,圖案的變化都很合理。尤其色調,他用五塊成一條線、冷藍色調的瓷磚地板將視線引向女主人的黃裙子,讓我們彷彿想像到了連衣裙的溫暖觸感。
最近很喜歡維米爾的作品,第一次發現他的畫有那麼多細節,很感動。
維米爾生前只在當地有一點名氣,在他死後21年,1696年一次拍賣會上,21件作品拍賣出1,503個荷蘭盾及10個stuiver硬幣(1stuiver=0.05荷蘭盾)。
這有多少錢?據說17世紀鬱金香泡沫時期,一個球莖可以賣到5500荷蘭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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