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從文的包里有什麼?
4 人贊了文章
「物」是可以不斷堆積的
而包的意義是你出門在外時選擇的有限的生活
那時的沈從文還是個十五六歲的少年人,也尚未執筆從文。
他同鄉說:「軍隊開過四川,要一個文件收發員,能得九塊錢一個月,你去不去?」
九塊錢在當時不算小錢,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他一直都很想去看看巫峽,他曾被朋友安利過巫峽,說起巫峽那是又高大又險峻,讓具有冒險家精神的沈從文聽得神往傾心,恨不能直接飛過去!
於是,三天後他就前往任職了。
沈從文是個洒脫人,他把一整床棉被都送了人,只背上個小小的包袱就上路了。
他的小小包袱里有些什麼呢?
- 舊棉襖 * 1
- 舊夾襖 * 1
- 手巾 * 1
- 夾袴 * 1
- 絲襪子 * 1(價值 ¥1.2)
- 青毛細呢的響皮底鞋子 * 1
- 白大布單衣袴 * 1
- 《雲麾碑》 * 1(價值 ¥6)
- 《聖教序》 * 1(價值 ¥5)
- 《蘭亭序》 * 1(價值 ¥2)
- 《虞世南夫子廟堂碑》 * 1(價值 ¥ 5)
- 《李義山詩集》 * 1
- 自由天竹筷子 * 1
- 牙刷 * 1
- 搪瓷碗兒 * 1
這些就是他的全部家當了。
每個人包里的東西都有那麼幾件投射著自己性格喜好等各方面,比如帶著Kindle的大概是愛書之人、帶著充電寶的通常手機不離手、帶了保溫杯的可能胃不好……
而沈從文包里的東西再簡單不過了。
張充和曾評價她的三姐夫「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赤子其人。
就像他的小小包袱。15歲的沈從文兜兜轉轉,孑然一身,唯對寫字的熱愛是一目了然的。
沈從文最早的工作是月薪四塊錢的司書,他把那一點微薄的薪水慎重地攢起來,忍辱負重地藏到襪筒里,也有時是鞋底,他的汗衣只有一件,洗了穿穿了洗,就是不買第二件,這麼費勁地省錢是為了什麼呢?
原來,五個月內總共20塊錢的薪水,他居然花了整整十七塊錢買字帖,其中也有後來他帶上路的《雲麾碑》、《聖教序》、《蘭亭序》和《虞世南夫子廟堂碑》。
主任常說:「老弟,你字真龍飛鳳舞,這公文你不寫誰也就寫不了!」
好字不是白白就有的,沈從文常常當著眾人已熄燈上床時,在一盞昏暗的煤油燈下練字,他耐著性子謄錄一角公文或一分報告,選用的是《曹娥碑》字體。就是每天練字練出來的耐心,使得後來開始寫作的沈從文能夠在桌邊一坐下來就是八個鐘頭,寫得忘乎所以,不知疲倦為何物。
他那時覺得世界上最使人敬仰的人是王羲之。他曾在房間視線所及的每個角落都貼上了小字條,上面寫著:「勝過鐘王,壓倒曾李」。因為那時他知道以書法出名的,過世的有鐘王二人,活著的卻有曾農髯和李梅庵。沈從文以為在書法上只要趕過了他們,就可以獨霸一世了。
也實在熱血得可愛。
無論是喜歡寫字,還是寫文章,又或是爬上一座山,傍近一條河,沈從文從未變過。他真正喜歡的,從來都是拋卻世間濁物,去體驗、記錄世界萬物之美,對此,他極有靈性。
帶著那個小包袱的旅行一共走了六天,那段路對他的人生意義頗大。他隨夥伴先從湖南邊境的茶峒到貴州邊境的松桃,又到四川邊境的秀山。一路上過了些用木頭編成的渡筏,那些渡筏的印象十年後仍在他記憶中,後來,他就是靠著從年少這段旅途的記憶寫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邊城》。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