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閃離欲奪回彩禮,自私渣夫得逞否?
來自專欄深圳離婚律師解讀婚姻法
——關於彩禮的糾紛(總第11期)
畢業三年後,四少終於得償所願,從湖北一個小城市回歸深圳發展了。他原本想做業務銷售方面的工作,無奈一時間找不到機會,便在同學的推薦下,進了一家文化傳播公司從事活動攝影工作。畢竟,他頗有攝影基底,曾拿過一些小獎。
自信滿滿的四少,卻在工作不到兩個月時,攤上大事了。
那次他的任務是,全程拍攝某公司總經理視察展會過程。因為參展人數眾多,加之陪同領導的工作人員為數不少,所以要找到好的拍攝角度特別不容易。四少非常賣力,一會蹲地下仰拍,一會墊著腳尖俯拍。拍特寫時,他不小心開了閃光燈,連續閃了好幾次,把那位領導閃得直閉眼睛……四少心裡一驚,暗想遭了……可是更可怕的在後面,那領導突然轉頭朝前走,四少因為靠得太近霎時迴避不及,相機的長鏡頭與領導的臉頰狠狠地「親密接觸」……
四少知道肯定得被「炒魷魚」了。就在他失魂落魄等待最終發落時,人事部讓他去肖總辦公室。
「辭個小職員,還需要出動老總級別嗎?」四少覺得蠻奇怪的。
當他進入肖總辦公室,卻只看到一個留著短髮、穿著休閑西裝的女性,她背對著他,正透過落地玻璃遙望紅樹林那片海灣。
「您好……」四少心虛地打個招呼,心裡納悶了,肖總不在,讓他過來幹嘛呢?
聞言,她優雅地轉過身,與拘束的四少四目相對。
「啊?怎麼是你呢……」四少很驚訝,愣住了。
「是我」,她莞爾一笑。
他們認識,是因為一個星期前很偶然的相遇。當時在咖啡館,四少發現鄰桌的她,在匆忙中把手機落在位置上,他隨即追出去給她。而她,因此才沒有錯過那個價值幾百萬的生意電話。
她,叫顏子,38歲,是另一家公司的副總,與四少公司的肖總是好朋友。正巧這天她約了肖總,經過開放辦公室時,遇見正在被經理罵得狗血淋頭的四少……於是,她心中瞬時有了一個想法。
「這裡你肯定待不下去了,來我公司吧,做業務,我親自帶你」,顏子發出邀請。
簡直是天上掉餡餅,四少驚喜得簡直想蹦起來。此刻看顏子,她簡直就是派來人間拯救自己的美麗天使。
到了顏子公司,四少首先被安排去培訓,包含社交禮儀、銷售技巧、人際關係等等。在接受培訓之餘,四少擔任顏子的特別助理。顏子每次約了客戶談生意,總是特別捎上四少,美其名曰讓他在旁學習如何談生意。其實,她心理還有一個特別原因,只是沒說出來。那就是,四少人如其外號:高大俊朗,長相貴氣,如豪門少爺,帶出去顏子非常有面子。
商務談判中的顏子,睿智風趣、沉著幹練,八面玲瓏。在旁多番「觀戰」的四少,充滿了崇拜之情,迅速成為她的迷弟。
不久而至的一次酒會,迷弟四少內心開始起了變化。
那次,四少作為搭檔陪同顏子前往。現場,豪華而不失格調,簡約而不失典雅。受邀到場的人士,不是公司的老總,就是行業大佬,甚至是某些主事的政府官員。顏子拿著一杯紅酒,不但與每個相識的人把酒言歡,還能與新認識的人談笑自若,可謂交際高手。
紅酒的作用下,顏子紅粉菲菲。雖已38歲,卻保養得當,風韻猶存。
看著迷人的顏子,26歲的四少心動了。當然,四少的心動還包括更深的思量:「顏子是副總,能力強,人脈深厚,如果能和她一起,能少奮鬥好多年。」
也許,顏子就是在等四少心動的這一天。當晚,兩人的眼裡都有了火花。彼此沒有說什麼話,卻明白了對方心裡所想。酒會結束,四少護送微醺的顏子回她家,之後就再也沒有出來了,直到第二天開著顏子的車一同上班。
在公司,兩人還是上司與下屬般相處。員工們也沒說什麼,但有著敏銳嗅覺的他們,明顯知道他倆這種微妙的關係。對四少,儘管私下裡是藐視的,但表面上還是把他當作副總一樣尊重和聽從。
四少也感受到了,他非常享受這種感覺。畢業後,他在家鄉小城市做了三年的銀行櫃員,卻還是不甘心,最終重回深圳打拚,為的不就是今天這樣的生活嗎?
既然想在大城市發展,為何在深圳院校一畢業就回家鄉工作?這是四少的不得已。他是家裡的獨子,父母思兒心切,強烈要求他回去工作。他拗不過,便回去了。感到憋屈的他,面對父母隨後的催婚,一直不理會!最終父母提出,若他和家鄉的女孩結婚,允許他外出闖一年看看。於是他便積極與父母介紹的女孩相親!
小薈便是最終與四少對上眼的女孩,她也善解人意,願意婚後異地一年,等他心甘情願回來家鄉與她相伴到老。於是,四少很快便與小薈結婚了。
四少回到深圳時,是已婚身份!但他選擇隱婚。如今,四少開始煩惱了,他的一年之期即將到來了。但他卻沉醉在這種美好的體驗和未來的暢想中,再也不想在家鄉度過那種一眼望穿的人生。
那就離婚!
花出去的彩禮錢,也是一大筆錢啊!四少內心竟然打起了自私的小九九。他去查了法律條例,發現領取結婚證而雙方不共同生活,彩禮錢能要得回來。此刻,四少沒有內疚與負罪感,竟只有一絲絲的竊喜。
於是,四少背著顏子小心翼翼地與小薈打起離婚官司,要求退還彩禮。讓四少納悶的是,小薈聘請的律師竟然掌握了他與顏子「戀愛」的照片與視頻,並作為證據上傳法庭,只是顏子的臉部都打了馬賽克。最終,四少作為過錯方,只贏得一小部分彩禮錢,只夠支付律師費用。
事情結束後,四少很突然地被公司辭退了。他到處去找顏子,卻遍尋不獲。在他特別彷徨不解的時候,收到了顏子的微信:視頻和照片是我提供給你妻子的。不要問我怎麼知道的,我的能力你應該清楚。另外,我是不婚主義者,每一個男人的保鮮期不超過一年。
自私美夢散盡,一切只是灰茫一片。
四少癱坐在地……(完)
《小說說法》策劃、編輯:國暉?阿許律師;作者:蘇小玲
關於本期《閃婚閃離欲奪回彩禮,自私渣夫得逞否?》的法律解讀(圖示):
編者按:本篇小說講述的是關於彩禮糾紛的另一種情形,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卻未共同生活的,並且適用這項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但是彩禮返還數額的多少尚沒有明確法律條文進行詳細規定,一般是根據雙方婚姻維持時間長短,還有雙方的過錯進行確定。
如有法律問題諮詢,歡迎【給我留言】。阿許律師,執業逾二十年,團隊辦案、恪盡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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