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被冒用註冊公司或變更公司登記,什麼辦法最高效解決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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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連續處理了五起身份證被冒用的案子,挺有感觸,一是感覺我們的隱私毫無保障,二是感覺法律對此的打擊力度實在太小,受害人的的維權成本太高。
身份證被冒用於註冊公司或者變更公司登記的原因是什麼?
身份證被冒用註冊公司大多來源於背後利益鏈的需求,另一小部分,是一些公司因為沒有辦法解決目前的生存困境,股東想要通過冒用身份證來金蟬脫殼。在我處理的五個案子裡面,就有一家小型的食品公司因為工傷死了一個員工無法賠償高額費用而通過變更股權的方式使不知情的受害人成為公司股東兼法定代表人,導致受害人進入失信人名單,徵信嚴重受損。
身份證被冒用,突然自己的名下就多出了一家公司,或者成為某家公司的股東,而且這家公司還常常是外地甚至外省的公司,別人用自己的名義在外面東搞西搞,法律責任還是自己來承擔。對大多數人來說,焦急是必然的。
該如何擺脫困境?
以四川省為例。四川省在2018年8月16日出台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銷登記暫行辦法,這是四川省針對不真實的公司註冊登記或變更登記主動的糾錯方法。在此辦法出台之前,大多數基層登記機關是傲慢的,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申請人對自己的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而行政機關僅進行形式審查,除非在登記過程中有利害相關人提出異議,否則,只要材料齊全,手續完備,那麼就沒有理由不進行登記。因此,對於身份證被冒用的情況,行政機關主動糾錯是非常少的,就算有人遇到了到行政機關去投訴舉報,但因為沒有明確和行之有效的糾錯程序及糾錯方案,處理進度非常緩慢。如果走行政訴訟,雖然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實的情況之下會以無過錯敗訴的方式來撤銷原登記行為,但是行政機關護短的特點也會讓他們積極應訴,不承認自己在工作中存在過錯。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銷登記暫行辦法比較明確具體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以登記機關及其上級單位作為撤銷機關,有一整套撤銷流程及辦法,是應對身份證被冒用的一種積極態度及手段。
對比行政投訴、行政訴訟,哪一種方案是更優方案呢?
也許有人會說,行政投訴會不會時間更短,速度更快?據我看來,遇到身份證被冒用最好還是走行政訴訟。原因有兩點。雖然現在已經有了自查自糾的辦法,但是中立的第三方更能公平、公正的處理案件。第二,行政單位作為被告,對於必輸的案子是相當配合的,會促使他們開展迅速的自查自糾,以期在開庭之前完成撤銷工作,進而通過原告撤訴的方式來挽回顏面。這對當事人來說,既省錢,也省事。比茫茫投訴路更快達到維權目的。
期待有一天,對於此種行政訴訟,能夠通過移交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調查,從源頭上減少這種冒用身份證的可能性。畢竟,沒有監管和打擊,沒法斬斷利益鏈條,最終受損是我們的國家及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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