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象似性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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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象似性概說*功能主義語言學認為,語言形式和內容之間在許多方面有聯繫,語言符號和結構之所以如此,可從其所表徵的內容找到很多理據。這種關係他們稱之為語言的象似性(iconicity)。象似性是語言形式的外部解釋之一。它的意義是:語言結構從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人們所經驗的世界結構。

語言是一個符號系統。符號和所指的關係是哲學家們一直關心的問題。早在本世紀初,著名的哲學家和符號學家Charles S. Peirce就論述了象徵(icons)的問題(Peirce,1932)。象徵即是象似現象。最普通的象徵是形象(image),如相片。相片與其所代表的人或物幾乎是完全相象的,因此是形象象徵。語言中的擬聲詞模擬自然界的聲音,雖不完全相象,也屬於形象象徵,只不過是聽覺形象(auditory image)。然而,生活中最重要的不是形象象徵,而是圖式象徵(diagrammatic icons)。

圖式象徵指的是,儘管一個圖式(diagram)的各個組成部分與所指沒有相似之處,但是這些部分之間的關係與所指相應的部分是對應的。常見的例子有線路圖、地圖等。凱撒的名言Veni, vidi, vici(「我來了,我看見了,我征服了」)所表現的詞序和事件發生的順序相一致,這類詞序結構是一種圖式象徵。

Roman Jakobson在「語言本質探索」一文中引用了Pierce有關圖式象徵的觀點(Jakobson,1965),但是首先較為系統地探討語言象似性各個方面的是John Haiman。現綜合他和其他學者的研究,作概要介紹。

Haiman認為,如果不把音段(segmental)和超音段(suprasegmental)結構作為兩套獨立的系統來考察,而是看作一個整體,那麼語言,不管是口語還是書面語,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維的。語言形式呈線性序列展開。無論是聚合成分(如「偉大的、光榮的、正確的」),還是組合成分(如形容詞加名詞),語言形式按照時間或空間順序展現。這種結構看似有其限制,卻仍然可以象似現實世界各種從簡單到複雜的概念和關係。下面我們分別介紹四類象似現象。

1. 疏離(alienation)

疏離是一種概念上的距離(conceptual distance),可分不同的情況,在語言形式上因此也有不同的表現。典型的例如,在音段層次上,語言符號(如語素和詞)之間的距離可表示相應的概念上的距離。語符間的距離可用離散和融合程度、或語符數量的多少來衡量。離散較之融合距離大,間隔的語符數量多比數量少距離遠。這類象似現象最為直觀。可圖示如下:

(1)a. X#A#Y

b. X#Y

c. X+Y

d. Z

上面的#和+分別表示詞和語素的界限。如果1a到1d四種形式分別表示與X和Y有關的同一個複雜概念,那麼可以看出,從X到Y的形式距離以1d為最短,這時X和Y已融為一體,成了Z;1c次短,X與Y仍可辨析但是已成黏著語素。四種形式中,以1a的距離為最長:X和Y之間相隔一個或更多的詞(用A表示)。現舉幾個與疏離有關的例子。

1.1 因果關係(causation)

語言形式距離體現概念距離的一個例子是因果關係。直接和間接因果關係在語義上的差別往往在形式上顯示出來。常舉的英語例子是:

(2)a. I killed the chicken.

b. I caused the chicken to die.

兩句雖然表示同一結果,但細究起來語義上有差別。從形式上說,因和果之間的距離2a顯然小於2b,所表現的概念距離也是如此。在2a的情況下,因和果發生在同一時間和地點,而且2a蘊含施事直接動手致成後果的意義。而2b則暗示施事並未直接接觸受事。這時因與果的聯繫蒙上了一層神秘色彩。當受事是無靈物體時,神秘色彩就更加強烈。試比較下面兩組句子:

(3)a. Peter felled the tree. b. Peter caused the tree to fall.

(4)a. Sam raised the rock. b. Sam caused the rock to rise.

我們感覺,3b、4b句中的施事似乎具有神奇的力量。Haiman(1983)還舉了其他語言的例子。

1.2並列(coordination)

在轉換語法中,並列結構從繁到簡的轉換稱為「並列壓縮」(coordination reduction)(Chomsky,1957)。現已發現,並列的各項之間在形式上的距離也反映了概念上的距離,繁簡兩式意義往往不同。

(5)a. X a Y and X b Y

b. X a and b Y

並列項a和b之間的概念距離,5b顯然不同於5a。在5a中,a和b分列並互相形成對比;而在5b中,它們相互之間近了一步,具有了同一性。看實例更為清楚:

(6)a. red ribbons and white ribbons

b. red and white ribbons

對6a唯一的理解是紅與白兩種不同顏色的綢帶,而6b除此意義以外,更可能表示顏色紅白相間的同一種綢帶。後一種情況的佐證是black and white TV。

1.3 引語和標題(quotations and tittles)

語言成分在語法上互相影響反映了它們之間另一種形式上的距離。當a存在於b的環境中時,有兩種情況。一種是a受b的影響,另一種是a和b互相獨立,a不受b的影響。就a和b之間的形式距離而言,後者顯然大於前者。在英語中,有些語言成分在語法上相互影響(如一成分受另一成分制約)的情況有主語動詞一致、格標記和語序等。比如,當施事與受事同指時,受事須用反身代詞。但是出現在受事位置上的引語卻不受此限制。比較:

(7)a. I don』t like myself.

b. I don』t like 『I』 in essays.

語言形式上的不同說明了意義上的差別。引語在形式上未被上下文同化,這說明引語與上下文不是一體。如果說上下文語境是現實生活的話,引語是現實生活舞台上的戲劇。這在口語中尤其明顯。說話人在直接引用他人的言談時,常要模仿彼人的語音語調。

除了格標記以外,詞序也可表現上述差異:

(8)a. Not a word did she say.

b. 『Not a word』 she said. (*『Not a word』 did she say)

1.4 條件分句的論元地位(argument status of protasis clauses)

意義上的各種疏離,並非所有語言都給以標示或以同一種方式表現。例如,條件句包括表達條件(前提)的分句(protasis)和表達後果(結論)的分句(apodosis)。它們之間的語義關係有時明顯,有時不明顯。如:

(9)a. If you』re hungry, you can have a banana.

b. If you』re hungry, there』s a banana on the table.

9b的條件-後果關係顯然不如9a清晰。這種意義上的差異,英語在形式上未加標示,但在相應的德文中就有標示:

(10)a. Wenn du hungrig bist, kannst du eine Banane haben.

b. Wenn du hungrig bist, es gibt auf dem Tisch eine Banane.

德語語法有一條「動詞列第二位」的規則。在10a中,條件分句整體當作一個論元,在句中列第一位,後果分句中的動詞kannst因此必須與主語du倒裝以滿足「動詞列第二位」的語法要求。然而在10b中,由於條件-後果關係不明顯,條件分句未作為整句的論元,動詞因此也無需倒裝。這表明兩分句之間的意義關係鬆散,幾乎相互獨立。因此,a與b之間形式上的差別體現了意義上的差別。

1.5 社會距離(social distance)

另一種疏離與語用有關。出於禮貌、委婉、含蓄和遮掩等目的,人們在表達自己意思的時候不那麼直率,而是「繞著彎兒」說話。這時語言形式複雜化,語符增多,聽話人理解意義的過程比單刀直人的方式要費事。簡單的言談意思直露,一聽便知,而複雜的語句意義含而不露。目的是掩飾真正的意圖,或緩解真正的含義可能造成的衝擊。比如,同是請求、讓別人為自己服務,語句的長短反映了禮貌的程度。

(11)a. Open that window. b. Please open that window.

c. Will you please open that window? d. I wonder if you could open that window.

祈使句的短與長體現了談話雙方的社會距離或者說親疏關係,但親疏關係不是問題的核心,社會距離的內涵不止於此。語句的長和短、複雜和簡單,反映發話者是否有意掩飾真正的含義和意圖。冗長是掩飾的象徵。如此看來,委婉、含蓄等與禮貌具有共同的性質。美國人喜歡把disabled(有殘疾的)含蓄地稱作physically challenged。還有,醫生給重病人透露不好消息時迂迴曲折,政客們對敏感問題含糊其詞等,都屬於這一類。

1.6諷刺(Sarcasm)

在一般情況下,口語中的音段成分與貫穿其間的超音段成分(即語調等韻律特徵)在表達意義時是協調一致的。但偶爾這兩者之間也會出現不和諧(dissonance)。音段單位a與超音段單位b之間形式上的距離,在它們不和諧時要大於和諧之時。諷刺屬於不和諧的情況。說話者想表達的意思與實際說出口的話背道而馳。在形式上的表現是,語調等韻律特徵與講話的字面意義不一致。這種衝突和不協調是以正常情況下語調和字面意義和諧一致為前提的。諷刺因此也是一種象似。

2. 對稱(symmetry)

語言象似性的另一個方面是語言結構的對稱性。語言中的對稱和音樂繪畫中的對稱是相似的,指的是對等和平衡現象,同質和類似的現象依時空維度重複出現。語言中的押韻、對偶,音樂中的重複,都表現了這種對稱。

形式上的平行反映了概念上的平行(conceptual parity)。語言中的一些句法結構也表現了這種關係。較突出的例子是「相互結構」。Haiman認為,幾乎所有語言都區分下列兩種情形:

(12)a. Max hit Harry, and (then) Harry hit Max.

b. Mas and Harry hit each other.

不難看出,12a表現了一個因果關係,也表明了時間順序,而12b則隱含動作的同時性(simultaneity)。

這種對稱不僅見於並列結構,比較結構也是如此。一般說來,對比的成分在語義和形式上都對等。值得注意的是,漢語在形式上有時似乎並不遵守上述約束。如:

(13)a. 他的頭比我的大。

b. 他的頭比我大。

C. 他頭比我大。

依筆者的語感,13 a、13 b、13c三句都是可以接受的句子。13a顯然符合形式對稱原則。「我的」可看作「我的頭」的省略,相當於英語的mine。然而13b、13c卻都不符合對稱原則,儘管這兩句的話題不同,一是「他的頭」,一是「他」。當然,人們在理解意義時都清楚比較的是「頭」而非其他東西。這一點說明了漢語語法的靈活性。

3. 不可預料性(the unexpectedness)

語言中有不少現象有無標記和有標記之分(unmarked and marked)。無標記一類屬尋常的,可預見的(predictable),而有標記的則是不尋常的,非常規的,不可預見的,因此有標記現象必然與不尋常的意義相聯繫。這也是一種象似。我們舉一些例子。

Talmy Givón(1983,1985)曾指出,名詞性結構的大小(其衡量參數包括語符數量的多少和韻律幅度的高低)與其所指的可預見性(predictability)大小成反比。意思是說,名詞結構大,所指可預見性小;反之,則所指可預見性大。換句話說,所指的可預見性越高,語言所花費的物質形式就越小,以至於無,如漢語中的零指代;而未在預料中的,語言必加以突出,形式就大。

再看英語的被動語態。被動語態的語用功能之一是淡化施事。在一般情況下,被動句的主語是事實上的受事,並非動作的執行者或發出者。人們一般的期待(normal expectation)是:被動句的主語和施事不是一回事,這是無標記的情況。在下面這個句子中,作者就很好地利用了被動語態的這一語用功能:

(14)If I were to change, the changing would have to be mine alone. I could not be changed, since there was no one to do it for me.

作者在此把being changed和changing by oneself相對照,清楚地表達了唯有自己才是轉變自己的動因,而不是別人。

但是偶爾主語所指與施事也會出現意想不到的同指現象(unexpected coreference),如:

(15)He was changed – by himself.

這時語言在形式上一定會標示這種不尋常的意義。在口語中表施事的成分himself必然會重讀,而書面語則用斜體字等形式標出。

下面兩句也含未意料到的同指。在一般情況下,當事和與事是不同的。如果同指,必有不尋常的意義,語言形式上即有所體現。

(16)The Senator sold the slave – to the slave himself.

(17)The slave was sold – to himself.

除重讀等強調手段以外,在其他語言中,意料之外的同指還可用反身代詞位移等來表示。漢語中可有「他打自己一個耳光」, 「自己」一詞必重讀,必要時還可添加一個強調形式:「他自己打自己一個耳光。」

在英語和其他一些印歐語中,有兩類表示動作的普通及物動詞。一類是「內向」(introverted)動詞,如shave。這類動詞通常指人整理自己的形象,一般由自己完成,動詞的賓語因此與主語同指。另一類是「外向」(extroverted)動詞,其主語的動作施於他人,如kick。

(18)He shaved (himself).

(19)He kicked himself.

英語和許多其他語言一樣,內向動詞使用時一般不帶賓語oneself,如He shaved,I washed,因為給自己shave和wash是不言而喻的。在俄語、匈牙利語和土耳其語中,這類情況用中動語態(middle voice)表示,標誌是一黏合語素。英語的外向動詞不能像內向動詞那樣單獨使用,後面必須跟一賓語。即便kicked是自己,也應該說He kicked himself,這就表明kick與內向動詞不屬於一類。在俄語等語言中,當出現相當於例19的情況時,動詞後必須使用表示意料之外同指的代詞。

由於主語和賓語同指,內向動詞在使用時省略賓語,即反身代詞。這成了正常的、可預見的無標記情況。這時及物動詞似乎變成了不及物動詞。但偶爾內向動詞也會帶上與主語並不同指的賓語。這時就出現了意料之外的不同指現象(unexpected non-reference),於是有些語言的內向動詞在原本無標記的情況下反而需要加註標記,以變成「及物」。這種反標記現象最能說明語言結構對語境和語用的敏感性。例子見Haiman(1983)。

4. 思維的順序(order of thoughts)

自從Jakobson引用凱撒的名言說明語序的理據以來,語序象似或稱線性象似(linear iconicity)是有關語言學文獻中討論最多的題目。其基本的觀點是:句子或詞語的順序反映了思維的順序。漢語的例子常被用作這方面的佐證。戴浩一在一些以往學者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漢語的時序原則(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Tai,1985)。這個原則是說,兩個句法單位的語序取決於它們所描述事件或狀態在時間上的先後順序。在漢語中,不僅並列句、並列謂語、連動式、使成式等遵守這一原則,而且各類狀語的位置也可以從中得到系統的解釋。

有關小句中成分孰先孰後的問題,Behaghel(1932)和Jespersen(1949)曾提出兩條對立的語言普遍性原則。Behaghel認為舊信息或已知信息在先,如話題常置句首。而Jespersen則提出「現實原則」(principle of actuality),因為焦點成分常在句首。英語似乎同時遵守這兩條衝突的原則。英語的條件分句一般先於後果分句,這是舊信息先於新信息的例子;但是在疑問句中,疑問詞一般前置,這是焦點先於其他一切。英語如此,其他語言也有類似情形。

這兩條互相衝突的原則都是語序之所以如此的理據,所以在文獻中有「相競的理據」 (competing motivation)的說法。它們的存在,說明語言要反映的現實不一定是線性的。線性的語言要表現非線性的現實是有局限性的。到底有哪些因素制約語序,對各種語言又有什麼不同的制約模式,還待進一步研究。

Haiman(1980)認為,雖然語序象似是典型的象似(iconicity par excellence),但它不是語言普遍原則。否則就無法解釋為什麼世界上各種語言的語序不盡相同,都有自己 「最適宜的語序」(preferred word order),至少在小句層次上是如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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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persen, Otto. A Modern English Grammar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 Volume 7. George Allen Unwin, London,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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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 James H.-Y. 「Temporal sequence and Chinese word order.」 Iconicity in Syntax, edited by John Haiman, Benjamins, Amsterdam, 1985.

*知也原發表於《國外語言學》1997年第3期,原標題「語言臨摹性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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