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錢,沒有事業的男人,真的不配有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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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朋友(她是河南的)談了三年了,她最好的年華給了我,我很感謝她,最近終於談到結婚了。
要彩禮,十萬;要買三金,五萬,我沒有那麼多,我只有五萬,家裡給我準備了房子,但是在父母名下,父母說給我十萬辦婚禮,之後的存款也都會在婚後陸續給我們(大約二十萬),但是父母不同意給彩禮,我和父母談了很多次,他們態度很堅決,同時也很讓人無奈,我不好意思一直逼著他們,我知道這是他們的血汗錢,他們養育我長大,供我上學讀書,已經盡了養育我的責任,同時也給我準備了那麼多,我實在沒有臉面苛求更多。
她也很堅決,說自己已經退讓了很多,不會繼續退讓。
她所說的退讓,是指之前一直要逼著我買房(地址南京)讓我找我父母借錢,她也找她父母借錢,一直催著我借錢。我知道,即使借到錢,付首付都很懸,但是沒辦法,只好四處看房子,折騰了幾個禮拜,同意先不買房,正常結婚(即上面提到的條件),這就是退讓。
其實即使不是結婚,不是買房,我們也不是很和諧,經常吵架,為什麼呢?我的語氣,我說話的音量,一直吵,翻臉很快,有時候本來逛街好好的,說這話,我稍微大聲點,立刻冷著臉不說話,但是哄哄也能好了——這讓我很煩躁,真的莫名其妙的煩躁,感覺這不像愛情,更像電視劇里的劇情。我需要認錯,我需要解釋(我自己覺得解釋能有作用,然而她要的確實態度),我厭倦了, 我累了。
因為她說的條件,我一直記在心裡,我無能為力,不知道怎樣才能讓雙方都滿意(我父母和她),感覺在打一場不能逃避的戰爭,知道一定會輸,卻停不下腳步,只能迎接死亡。
晚上總是很晚才能睡著,看著她的側臉,聽著她的呼吸聲,莫名的陌生感,和恐懼。
一直談不攏,她覺得我一直在逃避,在拖延,不為她考慮和著想,一氣之下,她搬出去了。
事先一直每告訴過我(當時已經在冷戰了,並且我們住在我家裡),那天下午,突然告訴我,下午就會搬出去,已經租好房子,聯繫好了車。
看著她收拾行李,我流著淚求她,沒用。媽媽看見我流淚,問清楚後,不說一句話。我幫她把行李送上車,走的時候,她和我媽媽打招呼:「阿姨,我搬出去住了」,我媽媽頓了頓,沒有說話——事後,我媽告訴我,當時她想對她說:「你就這麼走了嗎,走了容易,在想回來就難了」我聽了,不想說話。我媽比較生氣她的不告而別,但也心疼她孤身在外。
我傷心,我就要失去她了;我擔心,她一個人在外面,會不會受委屈,會不會害怕,會不會很艱難;我恨,我自己。但這些都沒用!
在她走了之後的一個星期,我總是會不知不覺的流淚,看到任何東西都會聯想到她,想到我們在一起的快樂的日子,然後就止不住地流淚。我習慣了戴墨鏡。
之後送過幾次她的東西給她,回來的路上,就一直戴著墨鏡。
之後,似乎就好了,一下子痊癒了,不會再哭了。
知道掙扎沒有用,似乎是麻木了。
當她說,她還會等我半年,這期間任何時候,我如果能和我父母談好,達到她的要求,都可以去找她,她都等著我。我並不開心,也沒有什麼期待,甚至想說,不要等我了,不要耽誤自己。但終究沒有說出口。
就今天晚上,她問我:「你渴不渴望和我永遠在一起,如果我嫁給了別人,你會不會痛不欲生?」我說:「我渴望和你在一起,但是最終如果你沒有嫁給我,我也不會痛不欲生」,她回我說:」我知道了「。
之後她發了一個圖片給我:
我回答:說得好。
之後的我不想說了,看對話吧:
我不想回答了,因為我沒什麼能說的了,說什麼都沒用的,現實真的是。。。。。
她沒有錯,我父母沒有錯。錯的是我,是我沒有能力,我配不上她,我應該早點放手。
願她幸福,終能找到她的王子。
願我努力,不要再傷害別人,傷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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