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靠微商暴利的輕氧燕窩就是糖水,您還喝!

震驚!靠微商暴利的輕氧燕窩就是糖水,您還喝!

北京美若天成商貿有限公司自成立以來,就以很快的速度推出了「輕氧酵素、輕氧燕窩」等一系列「輕氧」產品,並且通過十萬計的微商,利用某紅紫明星代言,迅速的進入了人們的視線和身邊,但是當剝開了她的真面目時,卻是那樣的不堪:

一、揭開輕氧產品的神秘外衣

酵素,其實就是糖和水果發酵後的產物,在日本稱之為「酵素」,而實質就是「水果泡菜」加上「甜味水果酒」,其中含有糖分、有機酸、酒精等成分,含有少量維生素。可是輕氧產品宣傳時,卻宣稱可以對幾十種身體疾病有效,多次暗示其產品具有治療功效,比如,「SHOYO酵素果凍」的產品介紹頁面中,存在大量對消費者誤導的嚴重問題,介紹青梅是提到「血液循環時間縮短一半」,「清除血液中的垃圾」,介紹烏梅時,更是宣稱「可治32種疾病」。不管你說的天花亂墜,酵素就是「水果泡菜」,與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輕氧燕窩,更是被神化了,其實燕窩沒有他們宣稱的那麼神奇,央視十套《走近科學》欄目對燕窩進行了詳細的解讀,燕窩中所含的唾液酸和蛋白質含量越高,則營養價值和品質越好,消費者報道3月26日發布的文章《即食冰糖燕窩對比測試:燕之屋、同仁堂、康富來97%以上的成分是糖水》一文中提到,「包括SHOYO輕氧輕燕在內的6款即食冰糖燕窩幾乎毫無營養價值,唾液酸和蛋白質含量遠遠不及5毛錢的雞蛋和2元錢的牛奶。」「實際燕窩添加量少的可憐,糖水才是主要成分。包括SHOYO輕氧輕燕在內的6款產品平均含量僅為1.4克/瓶,冰糖、水及增稠劑等成分佔97%以上。」,從消費者報道中已經明確的表明,所謂的SHOYO輕氧輕燕燕窩,實質上就是糖水,完全是欺騙消費者。

在其宣傳中,基本上都是日本人使用……怎麼怎麼樣,日本學者……怎麼怎麼樣,可是就沒有中國人使用和中國著名學者的實驗評論報告呢?雖然天價找了一個紅紫明星代言,但作為其代言人,是否是一個誠實、正直、守信的人,現在大家都清楚那只是一個千方百計斂財的人,只要給錢,什麼都可以做,什麼話都敢說。所以,千萬不要再上當了,買這個,還不如喝糖水安全!

二、營 銷 模 式 涉 嫌 虛 假 宣 傳

市場周刊記者通過親身體驗,發現北京美若天成商貿有限公司營銷模式涉嫌虛假宣傳,據市場周刊記者報道在輕氧微商朋友圈裡,每場大型公開課都極具煽動性:「微商四年的時代里,我們第一個面膜品牌叫俏十歲,火了;第一個香皂品牌中華神皂,也火了;第一個洗髮水品牌一禾三生,也火了;第一個洗衣品牌泉立方,火了;第一個液體酵素輕氧酵素,也火了;那麼你們還要再錯過輕氧燕窩嗎?因為他們造就了無數的千萬富翁,你在這四年里,你有沒有趕上,現在微商里品牌輕氧燕窩來了,你還要再繼續錯過嗎?」

北京美若天成商貿有限公司是如何發展微商這支隊伍的呢?從相關資料了解到,銷售分為創始人、預備創始人、副總、總監、精英銷售經理、天使、會員。「輕氧酵素」一次性購買10萬元產品,可以獲得副總的授權;購買3萬元產品可以獲得總監的授權;購買1萬元產品可以獲得精英銷售經理的授權;購買2400元產品可以獲得天使的授權;購買480元產品即可成為會員。記者花2400元購買輕氧酵素獲得了天使代理的授權。

每個被授權人必須從推薦你的上一級拿貨,副總拿貨是70元/盒;總監拿貨是85元/盒;精英銷售經理是100元/盒;天使代理是120元/盒;會員160元/盒。平級推薦一個平級可以享受永久返點,如果你是副總推薦了一個副總,即可以從上級預備創始人獲得永久的5%的返點,推薦兩個即可獲得永久的10%的返點;只有平級推薦平級才享受永久返點,如果你推薦的平級加大購買產品數量升級後,你補貨後也升級,即繼續享受永久返點,不補即取消。另有單次返點,從3萬到2000元不等。

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北京美若天成商貿有限公司通過發展微商構建起龐大的營銷帝國,但卻很難從傳銷的模式里脫胎換骨。

三、輕氧微商代理無證銷售食品,屬於非法經營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據稱,輕氧擁有超過10萬人的微商代理,這些代理絕大部分沒有辦理證照,這將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隱患。有人認為,微商代理可以借用輕氧公司的證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偽造、塗改、倒賣、出租、出借《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食品流通許可證》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業內人士對此認為,正在銷售輕氧產品的微商代理應當及時辦理證件,規範經營。一方面,避免因為非法經營而受到法律的處罰,罰款額度一般的微商代理難以承受;另一方面,無證經營存在諸多安全隱患,這也是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

對其未來發展,我們將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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