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麼總是說服不了另一半|親密關係中的權力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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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松蔚
版式:冬日
有一位女讀者寫信問我:男朋友對她之前的性經歷有些介懷,每次想起來心裡就過不去,就糾結,就非要吵一架不可。怎麼讓男朋友放下這個心結。
「過去發生的事,我並不覺得做錯了什麼。」
女生對自己有著充分正確的認識。
「但他就是聽不進去,我要怎麼才能說服他?」
說起來,我遇到過不只一個女生有這樣的疑問。表面看或許是男生的觀念問題,也必須通過溝通解決。但無論教她怎樣的說法,女生只有一句話:
「這種話我跟他說過,他聽不進去。」
後來我慢慢領悟到一個真理:凡是說「聽不進去」的,乾脆什麼建議都別提了,反正都是聽不進去。不是道理講得好不好的問題,本質是權力的問題。
請男生看一本書,「不行,他最討厭看書。」
請男生一起聽課,「他說這些虛頭巴腦的課都是騙人。」
我說:「那你們去做伴侶諮詢吧。」
她們面有難色:「他會說我神經病,諮詢費那麼貴。」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就算了吧。
女生還是不甘心:「你教教我,我怎麼說他才會聽呢?」
現在,我把這句話翻譯一下。
她說的是:「憑什麼他的態度,對我有那麼大影響;而我對他說什麼,他卻可以置之不理?」——理解了這一點,才會理解紛爭的本質,是權力。
女性往往處於自己意識不到的弱勢方。
我知道有男生——或者包括女生——想立刻反駁這樣的論點。畢竟這是一個更大的社會話題,我無意參與。只是想從心理層面上揭示某種小型的權力差異存在。兩個人相處的不對等,往往非常隱蔽,或者以別的形式透露出來。
有時候,男生反倒把它看做女生的「強勢」。
就像前面的男朋友,他可能會抱怨:「整天要我聽她講道理,她真的很強勢!」
究竟是怎樣的不對等呢?
我收到過另外一封讀者來信。一個媽媽,生完孩子想要重返職場,丈夫不同意,舉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條理由,證明妻子「應該」留在家裡帶孩子。
妻子沒有那麼多條理由,她覺得只要一條理由就夠了:
「我想工作。」
這是對的,但她無法說服丈夫認同這一點。
丈夫的考慮也有道理:關於孩子,關於家庭,關於穩定,關於財務狀況……妻子試圖在這些道理里尋找什麼破綻,結果她就困在了這裡。最有迷惑性的一點是:她以為自己只有先戰勝了丈夫的這些道理,才能獲得工作的資格。
我回信:「你直接找一份工作呢,會怎樣?」
她沒有回復。多半以為我在開玩笑,或者是魯莽不切實際的建議吧。
魯莽是有些魯莽,我也不覺得她非這麼做不可。但她的確有權這麼做的,對么?她只要發出簡歷就可以了。她有電腦,她可以上網,她會打字。
她有權利追求自己想做的事。
記住這四個字:她有權利。這是至關重要的。
而她和丈夫的互動,一不小心已經放棄了這個權利(雖然她未必意識到)。因為當她試圖爭取丈夫同意的時候,就已經陷入了一種荒謬的假設:
彷彿照顧家庭是妻子的本分,工作是需要由妻子申請,丈夫批准的機會。
記住,工作是妻子的權利。
明明應該是丈夫求著她讓渡這部分權利啊,為了丈夫的需求。明明應該是丈夫來挽留妻子,留不住的時候,應該是丈夫抓耳撓腮地想:「我該怎麼說服我老婆?」而現在是丈夫一搖頭,妻子就反覆追問:「我該怎麼說服我老公?」
現在,你是否理解了女性的弱勢?
回到開頭的例子,同樣的道理。
本來就不該是女生的問題。
女生完全可以告訴男生:「我有這些歷史是我的事。你接受不了是你的問題。」
這樣,一句話就解決了。
誰的問題誰負責。男生需要自己想辦法消化自己的情緒,改變自己的觀念,改變不了他再自己去求助:「我克服不了自己的心結,該怎麼辦……」
這樣,別人的話他才有可能「聽進去」。
那些聽不進去的道理,往往隱藏著權力地位的差距。
但是這一點,女生真的不明白么?
至少給我寫信的讀者是明白的,她們在理智上很清楚自己應該有哪些權利。
問題不在於她們的觀念,在於怎樣貫徹這樣的觀念。
我的一個女性朋友,當年也面臨產後復出的衝突。她跟我講過這麼一個細節:她跟老公爭論最激烈的一晚,她說,我已經決定了,要工作。說完就要回屋睡覺,她一向溫文和善的老公忽然攔住了她,用一種壓抑的聲音怒吼:
「你是不是有病啊!」
她從來沒有聽過那樣的語氣。
有那麼一瞬間,她幾乎以為自己要挨揍了。
她驚訝地看著老公,對視了一陣。她咬了咬牙,說:
「我沒病,我就是要去工作。」
她老公氣鼓鼓地瞪著她,瞪著她……過了一會兒挪開眼睛,說:
「行吧,我們明天去找保姆。」
她說,聽到這句話,才感覺全身的勁卸下來,一身冷汗。他們之間的對視大概就只有幾秒鐘,但在她心裡,漫長得好像幾個鐘頭。在她腦海中飛速閃現各種退縮的念頭:要麼今晚就算了吧?要麼我就答應他吧?要麼還是……
從那以後她就知道了,不能慫。
但她後來回憶,在那幾秒鐘的時間,最要命的還不是挨揍的風險,而是心裡反覆響起一個聲音:「他看起來這麼生氣,我會不會真的錯了?」
「他看起來這麼生氣,我會不會真的錯了?」
要我說,這句話是關鍵中的關鍵。
單獨拿出來看,沒什麼魔力。但它發生在最要命的幾秒鐘,就成為絕大多數人在爭取個人權利的時候,一道無法越過的門檻。它實在太強烈了。
強烈得就像是真實的存在一樣。
「也許真的是我太自私了?」
「也許我真的不該那樣想,我應該聽他的話。」
「我還是做點什麼讓他不要生氣吧。」
很多人誤以為,男女之間不平等的本質在於體力的不對等,導致暴力威脅。但我也常常見到一些從不施暴的家庭,仍然存在嚴重的權利束縛。問題不在於真實的暴力,而在於那一瞬間關於暴力的「想像」,那個想像太真實了。甚至都不一定是拳頭,也許只是衝突或情緒失控的可能,已經足以讓一方崩潰。
她們崩潰的反應,是只能收回自己明知道正當的訴求,然後說服自己:「好吧!我知道我是對的,只是沒辦法說服他。等我想到別的辦法再說!」
這篇文章很危險。到現在為止,我都有可能被視為一個教唆者,唆使女生以一種任性妄為的姿態伸張自己的訴求。我相信一定有人在心裡暗想:
「萬一真的打起來呢?你倒是不用負責任。」
「有些女生的訴求真的很過分,你也鼓勵嗎?」
「被你一鼓動,兩個人鬧到分手了怎麼辦?」
必須強調,我說的是在恰當的範圍之內,伸張合理的個人權利。而且並非不在意對方的感受。在衝突中永遠要注意對方的聲音,而非不管不顧。
但我說的是,要具備「不管不顧」的能力。
是的,我更願意把它稱為一種能力。具體地說,就是平靜地說出「我要這麼做」,看著對方,目光堅定,也許感受到巨大的壓力,也許心裡砰砰亂跳,在想是不是哪裡錯了……但還可以平靜地和這些感受保持在一起——的能力。
一秒鐘,兩秒鐘……也許最多只有幾分鐘。
直到對方挪開眼睛——這就夠了!
它就像游泳一樣。如果你會游泳,你不一定真的跳到水裡,但你知道自己是不怕跳到水裡的,它會讓你無論是在海邊漫步或是乘船都會更悠然,更享受。同樣,如果你具有這種「不管不顧」的能力,你不一定真的要做什麼,只要你知道自己可以不因為對方的強勢而委曲求全,你在關係中也會更自信和坦然。
這就是為什麼,那些不害怕失去一段關係的人,反而會收穫更高質量的關係。
訓練這種能力,唯一的方法只有體驗。
讀多少本書,聽多少門課,都還是只能在心裡說:「對啊!這本來就是我自己的權利啊!」但是一旦遇到衝突,對方不屑地說:「我根本不信你這套東西」,你就還是有可能畏畏縮縮地想:「怎麼辦,我要怎麼才能說服他……」
——那就來一次真實的體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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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最後——
我想介紹一種體驗的方式——人生實驗室。用團體的方式探索人與人的關係,是最好的體驗形式。
你可以在這段時間,這個空間盡情探索,而不需要有現實中的諸多顧慮。你可以把自己放到一段陌生的關係里,觀察與別人的互動,去嘗試一些你從來沒有試過的可能,打破過去的模式,學習新的技能,最終把它帶回真實的生活。
不過,涉及到兩個人一起行動的時候,又會有好多人沒辦法做主。很多人會問:我對你們的活動很感興趣,但他覺得沒意思。他是理工男,他不覺得我們的關係需要思考,他懶得出門……請問怎麼辦,「我要怎麼才能說服他?」
希望你明白,你沒必要說服他。
他不來,你就來。——來找到一種更好的姿態面對他。
了解「人生實驗室」詳情戳原文鏈接:我決定「放棄」的那一刻,反而擁有了更好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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