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那點事兒(一)
來自專欄我是田律師
民間借貸合同是一個比較簡單的借款合同,正是因為其簡單,借錢時忽略了很多問題,讓大家深受其害。特別是民間借貸合同與互聯網結合,誕生了P2P後,一個新的借貸模式誕生,給當事人、平台、法院、支付公司、擔保公司等等都帶來了很大影響。今天我們來簡單的說說民間借貸這點事兒。
一、 什麼是民間借貸
根據最高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民間借貸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通融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二、 民間借貸常用的法律規定
1、 民間借貸合同也是合同,主要涉及《合同法》借款合同的相關條款。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規定,民間借貸糾紛屬於借款合同糾紛。對此,《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196條至211條共15條對借款合同做了規定。
2、 最高人民法院於1991年下發了《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已廢止
3、 2011年,最高院下發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
4、 2015年最高院通過《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三、 民間借貸涉及的法律風險—小問題
1、合同主體:一般民間借貸發生在熟人之間或是朋友之間,對債務人容易放鬆警惕。經常一個簡單的借條就把錢借出去了 ,而且借條可能都不是真實姓名,而且朋友間叫習慣了的外號,小明,更別提身份證號碼和身份證複印件了。所以,(1)借款時建議一定要一張借款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現在手機拍照功能很不急,要一張身份證照片很方便的歐;(2)看一下身份證背面有效期,是不是借款期限在身份證有限期內。
2、利息: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利息需要在協議里寫清楚,借款利息,逾期後的利息,如果借款協議不寫明有利息而向法院主張借款利息一般得不到支持。
3、借款期限或還款時間:借款時間及還款時間也很重要,約定還款時間可以據此主張還款,如果不約定需要給對方合理的時間,從而發生不確定因素的麻煩。
4、借款用途—借款用途一般來說也容易忽略其風險,如果借款人借款用於非法用途,可能回導致合同的無效,所以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是要寫明借款用途。
借錢這點事兒,看起來簡單,但真的發生糾紛的時候問題就暴露出來的,從以上就可以看出,如果我們想保護自己的權益,最好還是先小人後君子,將合同寫清楚明白。
我是田律師,諮詢電話:18910070886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