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為永遠都不會忘的,我還是忘了。
來自專欄 2046旅店4 人贊了文章
01
高二的那個冬天,我托福考不出分,每天在家、學校、托福機構三點間疲憊地奔波,感覺日子無趣且無止境。
說來可笑,那時我最大的指望,竟然是過生日。想要在生日那天,點上蠟燭,許個一切都會越來越好的願望,吹滅的那瞬間自己的焦慮感應該也會跟著消失殆盡吧。
生命中的儀式感是很重要的,我一直這麼認為。一個好的儀式感真的能讓你告別,開始,甚至擁有好運。這不是迷信,而是神奇的心理學。
結果在生日到來的那天,爸媽湊巧都忘了我的生日,最後以我生氣後我爸下樓買了一片蛋糕為結局。是的,就是「一片」。那種很大蛋糕上的一片,也不送蠟燭的一片。於是我自然也沒有機會許願,沒機會完成我的儀式感。
惡狠狠吃掉蛋糕時,我想:他們到底還愛我嗎?愛我又怎麼會忘了我生日呢?
02
對生日的敏感來自於很小的時候。
作為被各種條條框框荼毒的一代,我熱衷於去符合任何「條件」。比如,QQ空間里寫的,「XXX的人才是你真正的朋友:1。。。2。。。3。。。」其中最印象深刻的一條是,「真正的朋友一定記得你的生日,並且準備好禮物。」
於是,那年冬天,我冒著南方極少見的大雪,去給小學的好朋友過生日。計程車司機為了安全都趕著回家,個個拒載。我只得一淺一深地踩著沒過膝蓋的雪,到公交車站等了一個多小時,上車後司機晃晃悠悠又開了一個多小時,才終於到目的地。
那天,她叫的所有人里只有我到了。也正因為這件事,我們後來成了最好的朋友。這讓小小的我開始迷信,符合那些條件是真的重要啊。
於是我暗暗發誓,這輩子都要記住她的生日。後來我也的確那麼做了,在每個零點發祝福,提前準備好的很長的文字,頗有儀式感地說愛她。
只是那時候的我還不懂,之所以會有完滿的結局,是因為我們都傻,都願意去相信所謂的「標準條件」。兩個有相同信仰的傻子自然是最合適的朋友。
03
後來我喜歡上一個男孩。為了引起他的注意,費盡心機地找話題聊天,最後都被他禮貌敷衍過去。時間長了才慢慢明白自己不過是在以卵擊石。
可人總是很難放棄年少時驚艷自己的人。於是我默默關注他的動態,不打擾,只是在每年的生日準時發一個紅包。因為別人說了,「愛你的人一定記得你的生日,一刻也不敢忘記。」
像是很多單戀暗戀的人都有的情節,自己跟自己有一個認真而可愛的約定,雖然對方不一定知道其中的意義,但仍會因此而竊喜。
像個愚蠢的小賊,抱著別人家的門把手傻樂,安慰自己四捨五入等於破門而入拿到想要的東西了,其實不過兩手空空的想像。可憐又好笑。
04
去年寒假回國,生日早早約好了餐廳和KTV,叫了一大票人。
早上出門前爸爸問,「什麼時候回來呀?今天是你生日哦!我好幾天前就準備了蛋糕,是你最喜歡的那個牌子。」
我一愣,半晌說,跟同學約好了晚上要晚點回來。
爸爸失望地耷下眼,沒說什麼。
那瞬間我突然感到一絲慌張和難過。這些年總是在外面多,回家少,難得回家還不跟爸媽一起過生日。
可,他們真的把我放在很重要的地方嗎?
眼前閃過上次跟爸爸吃飯時的場景,家門口普通的麵店,爸爸習慣性點了菜單上最便宜的面。吃飯時他說,希望他的身體能爭氣點兒,多工作一年就能多賺一年的錢;他說希望我去上海,雖然房價高但離家近機會多,他努努力給我多付一些首付,我能可以壓力小一點;他說,雖然年輕也不要透支自己的身體,不要像他三十多歲時身體就明顯感覺不行了……
其實我知道的,當年那些一定要符合的條條框框,不過是用來限制自己和別人的可笑武器,不僅在我心上划了一刀,也在自己和別人之間划了一道無形的邊界。到頭來,最愛我的其實還是這兩個一不小心就忘了我生日的人。
因為他們自己的生日都一次沒過過啊。儀式感是很重要,但我們真的要那麼糾結在奔波忙碌中無暇顧及的儀式嗎?
後來,我越來越忙,不再會冒著大雪坐好幾個小時的車去給一個人過生日。也有兩年不小心忘了準點給她發生日快樂,只是後來賠笑著道歉,補上禮物。而那個男孩的生日,也在寫著稿子忙著提案通宵時忘了,反應過來時,已是後一天了。我沒補紅包,也沒說任何東西。
曾經我以為永遠不會忘的重要日子,我都忘了。
當我一次次恍然大悟般記起它們時,年少時如刻骨般深刻的意義突然變得輕如羽毛。儀式感的確很重要,可如果被囚困其中,才是真的愚蠢。
她和我依然是最好的朋友,那個男孩依然是青春里教會我很多東西的人。只是我不再糾結於那些「非符合不可」的條件了,因為有些事情,自己心裡清楚分量才是真的重要。
什麼是真正的「放下」?
是我不再執著於走你走過的路,看你看過的風景,或者離你近一點點。
而是我清清楚楚地明白,你在我心裡,無可替代。
End.
| You May Also like |
- 少年窮,又怎樣?
- 我不突出,便是埋沒。
- 羅志祥:「堅持比努力更可怕。」
- 或許,我們都要抱著遺憾度過餘生。
- 楊紫:演員的商業價值比演技更重要?
- 當我們談論平等時,我們在談論什麼?
- 如果提前了解自己的人生,你是否還有勇氣前來?
文/ @吉蕾Camille
本文首發於公眾號 2046旅店(id:Hotel2046_) 經作者授權轉載,版權系2046旅店和作者共有。
歡迎光臨,2046旅店。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