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D設備租賃+配套試劑採購合法嗎?
近幾個月來,醫療租賃令租賃公司和醫院頻頻受傷:藍海之略現終止了上市輔導,身陷訴訟糾紛,遠程視界也在最近頻頻涉訴,這些醫療租賃模式公司面臨的除了醫院、融資租賃公司的糾紛外,還面臨銀行賬戶凍結、員工工資拖欠、股權凍結等。
設備租賃引起眾怒的同時,還有一些大型三甲醫院不急不徐地進行著體外診斷設備租賃及配套試劑採購招標項目。
讓小編不禁想問,IVD設備租賃+配套試劑採購到底合不合法?
體外診斷產品有三種銷售模式:
1 直接銷售模式,即由體外診斷產品廠家或者經銷商將體外診斷產品直接銷售給醫院等醫療機構,醫療機構需要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購買價格較高的體外診斷儀器以及採購相應配套試劑;
2 融資租賃模式,指租賃公司以為醫療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為由,根據醫療機構需要購買相應體外診斷儀器,再與醫療機構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將設備租賃給醫療機構使用,醫療機構按期支付固定租金的一種金融服務方式。
3 醫療檢驗集約化營銷及服務業務模式,即體外診斷產品經營機構與醫療機構簽訂中長期業務合同,約定在合同期內,體外診斷產品經營機構向醫療機構提供體外診斷儀器供其使用,醫療機構向體外診斷產品經營機構採購體外診斷試劑和耗材。
很明顯,IVD設備租賃+配套試劑採購屬於體外診斷產品銷售模式的第二條。該模式下,醫療機構需要前期資金壓力較小,但是每期支付的固定租金以及後續體外診斷試劑採購金額較大!
在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的IVD設備租賃及試劑採購招標中表示要租賃三台全自動血液細胞分析儀,最高限價十萬元,租賃期三年;同時全自動血液細胞分析儀配套試劑採購供貨期也是三年。
萊州市中醫醫院的設備租賃、維保及試劑耗材供應項目公告之前我們也寫到過,一個標包,三個科室,合作八年,提供滿足日常應用及業務開展的設備更新租賃及維保。
這種模式的好處在於醫院可以長期以較低價格,第一時間拿到供應商提供的產品,供應源頭比較穩定;對於中標企業來說,有了長期合作的買家,雖然單件產品的利潤水平可能降低,但是收入相對穩定,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規避市場上醫療器械產品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只是這種「打包」模式和租賃模式碰撞到了一起,便必然存在風險!
由於中國的體外診斷產業起步較晚,國外的體外診斷產品佔據了中國市場70% -80% 的份額。醫療消費因經濟和政策等因素限制,檢驗科開展的項目比較單一,檢測的標本量也有限,從而形成了傳統的商業模式:「購買設備+購買耗材、試劑+購買服務」。如今,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體外產業快速發展,傳統的商業模式正逐步被市場競爭所顛覆,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通行的商業模式「設備租賃(保修)+試劑耗材購買」已在中國發展起來。
醫療租賃主要滿足產業擴張及設備升級帶來的資金需求。當前我國公立醫院主要擴張需求集中於醫院改擴建,升級需求集中於醫療設備換代。
其實,醫療設備融資、租賃都是法律認可的方式,只要按法定程序審批了就不算違法!法律懲罰的是假借租賃進行一些商業賄賂等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有的醫院想採購醫療設備但醫院資金緊張,一時拿不出錢來,醫療設備的供應商會採取合作分成的形式,而合作分包現在已經明確算是違法了。
河南審計廳今年7月25日公布的關於鄭州大學第五附屬醫院財務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示,除了中標的檢測試劑供貨商不具備資質外(之前文章有提過哦~),該醫院該被查出租賃大型設備合作分成。鄭大五附院表示,對已簽訂的合同到期後不在合作,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不再開展新的租賃合作業務。
遠程視界的失敗也因租賃而起,問題卻不在租賃,遠程視界從租賃公司套取了資金,卻並沒有按照合同採購設備交付給醫院,所得資金不知去嚮導致崩盤。國家今年對假借租賃進行的違法行為也多有表示:
7月27日的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會議第二十次會議中市場總局重點強調「嚴肅查處假借租賃、捐贈、投放設備等形式,捆綁耗材和配套設備銷售等涉嫌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行為」,這是一次全國範圍的醫療糾風會議。
8月30日,廣西省衛計委發布的《全區公立醫療機構規範診療行為和違規採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確規範醫療機構假借租賃、捐贈、投放設備等形式,捆綁耗材和配套設備銷售等涉嫌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行為。
……
「總之,小編認為,醫療租賃存在風險!天下更沒有白吃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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