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大講堂——遭遇違法強拆?報警可是一門學問
來自專欄沈玉潮律師
法律知識大講堂——遭遇違法強拆?報警可是一門學問
一些諮詢的人會問小編,違法強拆我的房子怎麼辦?小編都會回復最重要的是保證自身安全,然後報警,拍照錄像等。這時,幾乎所有諮詢的人都會說,報警根本沒用,警察和政府是一體,怎麼會管!還有人說警察就在現場,報警有什麼用!那麼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講解一下,遭遇違法強拆報警到底有沒有用!
接到報警出警是人民警察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根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規定,110報警服務台接到報警後,根據警情調派警力進行處置。所以,人民警察接到報警,具有及時出警的義務。
遭遇違法強拆報警的目的
很多被徵收人認為報警後,警察出警應該阻止違法強拆行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根據目前現狀是達不到這種效果的。那為何小編仍堅持讓大家報警呢?其實報警是保存證據的一個過程,當違法強拆來襲,房屋被拆已經是改變不了的事實,那如何能最大的彌補自己的損失呢?那就是通過司法途徑維權,起訴至人民法院確認強拆行為違法,但這個過程需要證據支持。上面小編說的拍照、錄像都是收集證據的一個過程,報警也是,報警後大家一定要把報警記錄保存好,無論是之後的強拆維權還是追究不出警的責任都是至關重要的。
報警後不出警如何維權
根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規定,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也可設立110接訴台,直接負責接受和處理投訴。
110報警服務台受理投訴的範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各項紀律規定,違法行使職權,不履行法定職責,不遵守各項執法、服務、組織、管理制度和職業道德的各種行為。
當被徵收人遇到報警不出警可以向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檢察院舉報。
維權建議
實踐中,很多被徵收人會有這樣的想法:「警察和徵收方都是串通一氣的,報警也沒有用,說不定警察還反過來打壓我們,還是不報警了。」
小編在此明確地告訴大家,這種想法並不可取。這是因為,雖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強拆,但是否報警、警方是否作為對我們後期維權卻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換句話說,報警是在為我們後面的維權鋪路。一來,警方的出警記錄是認定強拆主體、時間的重要依據。二來即使警察不出警,我們後期也能起訴其不作為。
因此,如果拆遷隊到來後強行拆房,當事人一定要馬上報警,最好是多人多次報警,將現場交給警察處理,並保留好報警的電話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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